重返狼群的讀後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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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是2012年7月10日由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微漪。主要講述了一個出生於成都的女人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偶然拯救了一隻出生近五天的小狼崽,從此與狼一起生活的酸甜苦辣,最後成功放歸狼的故事。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重返狼群的讀後感1500字,一起來看一下吧。

重返狼群的讀後感1500字

重返狼群的讀後感1500字篇一

用了幾天時間讀了李薇漪寫的紀實文學《重返狼群》,很喜歡這本書,更羨慕她的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並且有那麼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並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李薇漪從草原帶回一隻沒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飼養併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卻詳實的記錄了小狼的成長以及狼自身所擁有的氣質,看過這本書讓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獵,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能做到這點,真讓我佩服,她在書中說了一句我認為很經典的話,她說一個擁有賺錢能力的人何必急著去賺錢呢,她是擁有著賺錢能力的人,所以她做著一個自由職業者,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說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掙錢,卻沒有時間享受生活是為什麼,我想應該這樣回答她,因為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體可以的時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賺錢,賺來的錢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體的本錢時候無力支撐以後的生活,我就是這樣的人,一個沒有能力的人。

書在最初講了這樣一頭狼讓我很震撼,一頭公狼因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圍捕,踩在夾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斷了自己的一條腿,用三條腿逃到一個石縫中躲藏,獵人就把刺刀綁在棒子上向石縫中猛刺,直到沒有了聲音才將狼拉出來,發現狼頭已經血肉模糊,刺刀從口中直沒入頸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來,一隻眼睛已經冒了,頭皮沒有一個好地方,獵人說這是因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對刺刀,每一刀下來它都是用嘴去咬,這就是狼的狠和堅強,如果是狗會將屁股對著獵人採取逃避的姿勢,獵人因此得到了價值不菲的狼皮,後來它們誘捕母狼,多長投毒設陷阱都沒有成功,可後來他們發現母狼死了,臨死時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後背的皮,獵人說母狼是自願踩到夾子上的,因為剛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無力狩獵也無法養活小狼,所以它決絕的選擇了自殺,但是它不願獵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這就是狼。牧人說狼若不是為了哺育小狼絕不會冒險偷羊,這是父愛吧,公狼為了養活自己的妻兒甘願如此,這才是個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將終身不娶,母狼用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的忠貞也表達了對人類的怨恨,書中的小狼就是這對狼的唯一倖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裡有歡樂也有悲傷,同過詳盡的描寫將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小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艱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著小狼,為了讓狼能夠重返狼群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愛,母愛!

我不想用過多的篇幅寫那些精彩的片斷,因為讀完這本書後,我更羨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獨自堅強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樣浪跡天涯,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的風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蹟,也許我的身體裡住著孤獨,我想過那樣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無人的荒漠,走著走著就死在那裡或者就死在***臺,讓我的肉體風化或者讓禿鷲吃掉,連骨頭也不剩一塊,就這樣的消失,消失的無影無蹤,我不喜歡躺在冰冷的停屍間被人瞻仰。就這樣的無痕跡多好,但是看了這本書,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體無法在那樣的環境生存,也許我挺不過高原反應,也許我也無法忍受炙熱和寒冷,我的`身體越來越走向衰弱,雖然我還並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樣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爾蓋草原,趁著我還可以走動,完成我心中的夢想。

重返狼群的讀後感1500字篇二

如果說有一本書能讓我深思兩次,那麼非《重返狼群》莫屬了。讀完這本書,第一個從我腦子冒出的想法就是養一隻狼,待它長大便放歸草原。當然,你一定會取笑我的空想,因為實現它的機率微乎其微。說實話,我特別羨慕狼女”李微漪“的這次經歷,羨慕她與小狼格林的深厚情感以及她幫助照顧小狼成長到其返回狼群的生活。

人都說狼是沒有情感的動物,狼是冷血的。但作者筆下的小狼格林不僅擁有錚錚狼骨,還擁有狼的柔情。它不僅可以勇戰雄鷹,智鬥藏獒,還可以在”狼女“的懷裡撒嬌,保護養育它的主人,甚至在它返回狼群家族時展現出莫大的不捨與感激。

這本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狼的集體感。事情發生時格林已經與獒廠的藏獒成為”好朋友“。然而不同獒廠的藏獒相遇務必引發一場血戰。格林被作者關在鐵籠裡,頸毛根根直立,耳朵一刻不停地向著戰鬥聲音的方向轉動,眼睛裡透出殺戮之前的綠光、羞憤。它逼視著主人,怨恨著主人剝奪了一頭狼為群體而戰的權利和尊嚴,狼牙咬得咯咯響。而當戰爭結束,格林被放出鐵籠時,它額頭正中多了一塊醒目的傷口像二郎神的天眼,血流出來把左邊的狼眼染。鐵籠子裡幾根彎曲的籠柱上沾著斑斑血跡。看完這段文字我內心此起彼伏久久不能平息。狼有群體感沒什麼值得驚訝,因為狼族裡每隻狼本來就有保護同伴團結一心的責任。而格林面對的是不同於它的獒的群體。不禁讓我想起小悅悅事件。人類是一個大群體,是高階生物,應該具有其他物種不具有的優秀特點。然而別說集體感了,就連一點點的援助都沒從人的身上體現出來,可不可以說人不如狼呢?的確,人這一點比狼差遠了。我覺得作為人類一員的我們,真的應該認真思考一下這個問題。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們不應該只為自己活,而應該做些有意義的事,把自己的力量貢獻出來,幸福大家。我們應該培養自己的集體感,不論在學校還是社會,都要做一個無私奉獻、勇於擔當的人。

第二個引發我思考的是殺戮問題。在喧鬧的城市生活中,有許多人已經忘了生命的真諦,他們就像一隻被利慾緊抓在手心的風箏,永遠掙脫不了利慾的束縛,只想著飛得更高,佔領其他生命的領地,給自己帶來更多的利益。儘管電視上、地鐵站屢次出現”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廣告和標語,可現實又是如何呢?買賣愈多,殺害愈多。在茫茫的若爾蓋草原上,狼越來越少。萬惡無情的獵人甚至連小小的鼠兔也不放過。他們到處埋伏鐵卡,等到狼或者其他動物經過時一網打盡,坐收漁翁之利。他們剝下狼皮,交易到市場,賺取著黑心的錢。他們早已在物慾橫流的世界裡迷失,被金錢矇住了雙眼。動物同我們一樣,有思想,有感情。例如小狼格林既有鐵骨又有柔情。然而人們為了金錢,破壞動物的棲息地,隨意傷害他們的軀體,甚至私自決定它們的死亡。我們是不是該反省一下自己呢?嘴裡說著”保護動物人人有責“唱著”動物是人類的朋友“。而舉起槍,設下埋伏的還是人類。我想大家都對”生物鏈“這個詞不陌生吧?一旦生物鏈被破壞,就意味著生物大家族將會消失,最終人類也會落到死的下場。而一部分人現在做的正是葬送自己,等到報應來臨時,也就沒有了後悔的餘地。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為了自己、為了地球做些好事,珍惜野生動物,珍惜現在的美好生活呢?

《重返狼群》告訴我的道理不止以上,留給我的感動與美好更是數不勝數。我希望這本書能影響更多的年輕人,幫助更多人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