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範文(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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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閱讀完一本名著後,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書筆記了。到底應如何寫讀書筆記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範文(通用11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範文(通用11篇)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1

《重返狼群》講的是有一隻小狼生活在若爾蓋草原,它的爸爸媽媽都被盜獵者給殺害了,有一個叫李微漪的畫家尋找到了小狼,把它帶回了成都。她有個朋友叫亦風,亦風當爸爸,李微漪當了媽媽,他們給小狼兒子取了個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長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於是有了接下來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過這本書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來越多了,草越來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盜獵者捕獲了很多幼狼,整個草原變得生氣又焦慮。

在我心中狼是一種有感情的動物,它很勇敢、機智,沒有好奇心有戒備心,是一種能力很強的動物。

李微漪表現了媽媽對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嘯,躲避危險,幫她成長,就像我們的媽媽教我們吃飯,吃飯一樣。格林也像個孩子一樣,因為她感受到了李媽媽的愛。我也被她們感動到了。

我希望我們不要像盜獵者一樣,大家都像牧民一樣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這個法官給世界的規律,不要去破壞它,保護越來越少的野生動物。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2

我喜歡讀動物小說,特別是關於狼的。我三年級自己讀的第一本書,就是《狼王夢》。後來我又了許多關於狼的小說,《蒼狼》《狼王洛波》《狼圖騰》。狼在我心中是一個集智慧、勇敢、愛家、機靈於一身的形象,卻始終蒙著一層神祕的面紗。

不過,當我翻開《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愛照片,作者用發自內心的文字配以圖片,向我描述了她的親身經歷時,我從未知此真切地與書中的人、狼有那樣近的接觸。我彷彿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亂跳、活潑可愛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養這樣一隻小狼。

作者帶著小狼,從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終讓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讓我感動的,不是她對小狼的傾心照顧,也不是她為小狼千辛萬苦尋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後一刻的放手。原來,有一種愛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帶大的,可以說,他們之間已經不單單是朋友,更像是母親與兒子。他們的感情紐帶早就超出了物種的差別。當作者用鐵鏈拴住格林時,格林並未反對,文中寫道:“鐵鏈困不住狼,留下是因為我愛你”。但她最終仍選擇了放手,讓格林回到了他應屬於的地方。的確,正如她哽咽的話:“誰都不能為誰鋪一輩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該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愛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實,真正的愛不是一輩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後適當時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經歷,才能悟出或是領會到一份獨一無二的滋味與感受。

父母們,學會放手吧,讓孩子自己走將來的路。因為,有一種愛,叫放手。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3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來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觸,非得掩卷寫下來不可。

也許因為我的書尚未看過半,還沒踏入後面的催淚彈區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間的深厚感情,讓我感觸非常深刻的卻是作者這位“狼媽媽”對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書裡的原話說,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寫道:野生動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則,和人類身邊的寵物不一樣。因此無論小狼是報復心強,自私護食,淘氣搗蛋,還是表現出它凶殘嗜血的.一面,“狼媽媽”雖每次都被嚇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責備小狼,還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興。在她還沒有對小狼的將來要何去何從做出決定之前,她就不以養寵物的方式去馴化小狼。放他咬東西,教他狼嚎,他護食的時候讓著他。

作者不是沒有養過寵物,她家裡的另一隻小狗就被教得很聽話,能很好地和人相處。但對小狼,她卻用了完全不同的養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樣。

“獠牙之下出政權”那一章,寫小狼對著“狼媽媽”齜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換做別人恐怕早顧著心涼了,喂他養他照顧他這麼多天,回頭怎麼竟對自己這麼凶呢?“狼媽媽”卻理解他那是在窩裡的同伴之間確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鬥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傷之後,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賴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驕傲。

那時她還沒確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這也許是一匹終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邊生活的狼。而她從來就沒有選擇過要寵物化他。

這是人對人都難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麼善於對異類的生活方式指手畫腳,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糾正。每次讀到作者為小狼展現的天性半憂半喜,我總是想起我們人類之間的互相“馴化”:長輩對晚輩的,情人之間互相的,一代人對下一代人的。說馴化可能過分了些,那其實是同化。很多人難以接受別人和自己不一樣。因而什麼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錢的方式,對任何微小事情的見解和態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對大的觀念,比如政治,人權這些大題目,人習慣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觀念不同,對這話題避而不談就好了。對小事情卻不大遵循這樣“退後一步,給各自一點空間”的規則。人很習慣把手所能及的一個個想法都扭到自己順眼的方向。其實這只是讓自己舒服,不一定是“為別人好”。

我越長大越說不清楚想不透徹一個“好”字的確切定義。也許人就是會越長大說不清楚想不透徹所有東西的確切定義。既如此,那就更難說清到底什麼是正確的,值得的,應該的,所以我不再因為順口就說誰錯了,誰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說誰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為別人擔憂。因為也許每個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鏡下,都會被認為在某方面錯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時刻活得很可悲;但一個人既選擇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認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應該,又何必再追究絕對的對和錯。

人如果要擔憂,何不擔憂自己;如果要監督,何不監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進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動物,他們只求包容。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4

今天,我買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創新作文的王老師推薦給我讀的。

書的作者是李微漪,漢族,四川人。畫家、作者曾在草原與狼同生共死長達八個月。歷時兩年半,根據當時她記錄日記和珍貴的影像資料。整理成一本四十萬字的《重返狼群》。

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書。李微漪說:其實我是一個記錄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書中所有故事的創造者。我在它的故事裡笑著哭,哭著笑它要透過我的文字向人們講述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情誼、草原和狼。

我喜歡這本書。這部書經常讓我讀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熱血沸騰,或潸然淚下。最讓我情感衝動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後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作者為了讓小狼格林重返狼群這個目標大膽進取,不惜冒生命危險的狼的勇敢性格。一個柔弱的女子這種膽大妄為、把這種成功概率幾乎為零的冒險,居然圓滿完成,給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們又有何理由在困難面前低頭呢?

我喜歡《重返狼群》這本書,它給予我戰勝困難的勇氣。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5

一個寫生畫家機緣巧合救了一隻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帶到家中養了三個月後,發現他不屬於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間經歷很多挫折,也收穫了很多感動的瞬間。

從飼養到放生,作者說,“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貴”。狼群不會為了自身利益而去損壞同伴的利益,但是人會,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喪盡天良的事情,無論今天的社會如何發達,總是能看到各種令人氣憤的新聞事件。這個世界原本就是這樣,又好人也有壞人,我們要做一個有底線,又原則的人。做一個人難,做一個好人更難。

狼很容易就被狩獵者殘殺,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養在家裡,養一輩子,因為沒有什麼比活著更重要,糾結再三,最終還是打算讓他重返狼群,因為沒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訪談中,有個細節,四年之後作者與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認卻不再相親啦,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種溫馨感動場面,格林已經不再親切啦,因為他的孩子都被獵人屠殺啦。

或許格林有一天也會成為獵人的獵物,野生狼群會逐漸消失,但是誰又在乎呢?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6

暑假裡,姐姐給我借了一本書《重返狼群》,她說這本書很好看。拿到書後,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來。

這本書主要寫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為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作者決定帶它回到草原,讓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作者帶著格林尋找狼群,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著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記憶裡,狼都是壞人的代名詞,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很感動,一隻狼都能懂得報恩,更何況我們?

讀完了《重返狼群》這本書以後,使我對動物,對人都有了新的認識。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7

好久都沒讀過長篇小說了,在兒子的再三推薦下,我翻開了《重返狼群》,書中主要記錄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飼養格林併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的過程。她陪小狼在若爾蓋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並且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子,能做到這一點,真的讓人佩服她的勇氣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裡有歡樂,悲傷,有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野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著小狼像愛自己的孩子,為了讓它能夠重返狼群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母愛!

讀完這本書後,我羨慕李微漪沒有經濟壓力,沒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瑣碎事,甚至過春節都沒有人強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樣漫遊各地,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我喜歡遼闊的草原、碧綠的牧場,成群的犛牛,潔白的羊群,無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讀完這本書,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與感動!震撼與狼的靈性和團隊精神!感動與作者的愛心和執著精神!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8

《重返狼群》我羨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並且有那麼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並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理解人的伴侶。

李微漪精心飼養格林併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狼沒有我們想的那樣凶殘,而是: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若爾蓋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並且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一個二十多歲的女人能做到這點,真的好厲害!

小狼格林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裡有歡樂,悲傷,有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野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著小狼像愛自己的孩子,為了讓它能夠重返狼群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母愛!

讀完這本書後,我更羨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樣漫遊各地,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大草原、山川、溼地、花田……這本書很棒!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與感動!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9

幾天的時間把偶然拿到手的《重返狼群》讀了一半,感觸很多,想法很多,思維更加開闊,現在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些切實感受以及書中一些深含哲理的美句。

作者李微漪,也是一名畫家,結合親身經歷撰寫了這部紀實體小說傑作,人送外號“狼女”。

小狼格林是迄今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養大後成功放歸荒野的狼。我認為,我們能從狼身上學的還真不少,而這本書就像是一幅全景畫,如雷達般掃描到小狼的各個細胞。我們人類也是動物,我堅信動物和動物之間是可以和平共處的,但是作為高階動物的人類,總想拿起手中的槍,瞄準動物無情地掠奪一個又一個無辜的生靈,我暗自思忖:槍響之後沒有贏家。

《狼圖騰》作者姜戎給這本著作的評價是:本書給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而這種震撼,通過字裡行間,作為億萬讀者之一的我,同樣,也感受到了這種震撼。

重返狼群,不僅僅是一隻人工馴養的狼的迴歸,它何嘗不象徵著人類的返璞歸真呢?之前看過一本書《怪誕心理學》,有這樣一種觀點:人人都是非理性的動物。後來經過幾天的思忖、熟慮,肯定了這一看法。人類自以為自己很高階、聰慧,其實不然,人類在做出抉擇時,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圓心,以自己的權力為半徑作圓,殊不知,在這一過程中,人類的眼界與境界頓時變得狹窄與功利。我不是憤青,只是覺得這是一種值得我們深思的現象。我手寫我心,不想變得世故且圓滑,有稜角地活著,不也是很多人所羨慕的麼?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10

《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讀起來讓人驚歎,結局使我潸然淚下。近年來,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災難不斷來臨,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人類不斷地破壞生態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為狼們總是殺牲畜,人們把它看成惡魔,於是人們想方設法地殺狼,試圖趕盡殺絕,人們如願以償,一望無際的草原找不到一頭狼了,卻處處可見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隱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馬失蹄摔傷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來越少,草原沙化越來越嚴重,城市沙塵暴天氣越來越多這就是人類,掌握著現代高科技的人類,做事只顧眼前,不管子孫後代的人類。

人類只能順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訴我們,人類不能藐視草原文化,不能踐踏生態自然平衡,人類要與其他動植物共生共存,只有這樣,才能建設地球這個和諧家園。不知道我們現在懂得這個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希望我們能為子孫後代造福積德。

讀完這本書我感覺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禮。作者寫下這本關於狼成長經歷以及真實狼性最細緻客觀描寫的書,因為狼和生態是密切聯絡的,愛狼的人必定是愛草原的,保護狼的人越多,保護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剛開始,感覺小狼跟小狗沒什麼區別,但逐漸地,我發現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頑強拼搏,它的競爭性。無論處於什麼樣的逆境,都會讓自己活下來,讓自己變得更強大。

《重返狼群》的讀書筆記11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惡和恐懼的動物,曾有過一些科學家想放養草原狼卻無一成功。人們都用狼子野心、狼狽為奸等詞語來表達壞人,總之,有狼的詞無一好詞。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西藏想與狼崽見面,在一次偶然的機會,李微漪在一個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隻小狼,她喜歡它,將它帶回城市,並將小狼取了一個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讓小狼來創造一個新的格林童話。格林在城市裡長大,惹出了不少麻煩,在水池中捉魚,從一個阿姨的袋子裡吃了一根肉條,跳到寫字檯上吃蜂蜜,到菜園裡吃番茄等......隨著時間推移,小狼越長越大,在老林的伴隨下又重回“若爾蓋大草原”中,當他與藏獒暴龍戰鬥時,身上有傷的格林馬上痊癒,恢復戰鬥力。

我一點又一點地看格林成長故事,我感覺格林是多麼堅強勇敢,面對老鷹也毫不退怯,最終讓老鷹無奈飛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衝入牛群,與牛群周旋、衝入牛陣、衝亂牛群,狼王也終於讓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堅強、勇敢讓我想起自己,面對著前方的種種困難就開始放棄,格林還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時叼起自己捕獵來的兔肉給她,在它眼裡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為天,這是多麼有感恩與孝心啊。

在這茫茫草原,狼的頑強、孝心是我們人類應該學習的精神,我們要更堅強,不要被困難嚇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