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讀書筆記(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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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閱讀了一本名著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書筆記了。那麼你真的懂得怎麼寫讀書筆記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讀書筆記(通用11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通用11篇)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1

“從前,有一隻大灰狼出沒在一片森林裡……”小時候睡覺前,媽媽總會給我講一個故事,就比如小紅帽。我想,大家都是聽著這故事長大的吧!故事中體現出了狼的狡猾,陰險,惡毒。使我們對狼產生了錯誤的認識。

下面,就請我向大家推薦一本書《重返狼群》吧!裡面講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隻狼生活了八個多月的經歷。怎麼樣?很期待吧!

讓我想想:書中寫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於是,作者便把小狼帶回家餵養,並給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長,沒過多久,小狼格林便開始學會狼嗥了!這讓作者惶恐不安,最後決定,要把格林帶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重返狼群讀書筆記重返狼群讀書筆記。他們在草原呆了將近半年的時間,一起找狼的蹤跡。食物一天比一天緊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來的肉食。最後,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終於讓格林重返狼群。

讓我最感動的,就是書上寫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當小狼格林聽到李微漪的咳嗽聲時,便關切的趴在視窗往裡探望著。可當李微漪下床走到視窗時,格林卻正在不遠處挖掘著什麼東西,果然,不到一分鐘,格林就叼著個東西來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發現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飢餓折磨著,便把自己僅有的存糧,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給了李微漪。

我認為,狼身上有許多我們人身上沒有的優點,他們團結一致,還很聰明。或許你們會問我,《小紅帽》這個故事中就出現過狼,而裡面的狼惡毒,陰險,這又怎麼解釋呢?我可以很明確的回答你,小紅帽它只是人們編的一個故事,並不是真正發生過,而且,小紅帽裡的狼形容的是我們人,形容的是我們人的陰險,敲詐。

啊!狼,令人畏懼,又令人敬佩。最後,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這本書,或者看看視訊,改變一下對狼的認識!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2

《重返狼群》講的是有一隻小狼生活在若爾蓋草原,它的爸爸媽媽都被盜獵者給殺害了,有一個叫李微漪的畫家尋找到了小狼,把它帶回了成都。她有個朋友叫亦風,亦風當爸爸,李微漪當了媽媽,他們給小狼兒子取了個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長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於是有了接下來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過這本書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來越多了,草越來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盜獵者捕獲了很多幼狼,整個草原變得生氣又焦慮。

在我心中狼是一種有感情的動物,它很勇敢、機智,沒有好奇心有戒備心,是一種能力很強的動物。

李微漪表現了媽媽對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嘯,躲避危險,幫她成長,就像我們的媽媽教我們吃飯,吃飯一樣。格林也像個孩子一樣,因為她感受到了李媽媽的愛,我也被她們感動到了。

我希望我們不要像盜獵者一樣,大家都像牧民一樣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這個法官給世界的規律,不要去破壞它,保護越來越少的野生動物。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3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來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觸,非得掩卷寫下來不可。

也許因為我的書尚未看過半,還沒踏入後面的催淚彈區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間的深厚感情,讓我感觸非常深刻的卻是作者這位“狼媽媽”對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書裡的原話說,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寫道:野生動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則,和人類身邊的寵物不一樣。因此無論小狼是報復心強,自私護食,淘氣搗蛋,還是表現出它凶殘嗜血的一面,“狼媽媽”雖每次都被嚇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責備小狼,還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興。在她還沒有對小狼的將來要何去何從做出決定之前,她就不以養寵物的方式去馴化小狼。放他咬東西,教他狼嚎,他護食的時候讓著他。

作者不是沒有養過寵物,她家裡的另一隻小狗就被教得很聽話,能很好地和人相處。但對小狼,她卻用了完全不同的養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樣。

“獠牙之下出政權”那一章,寫小狼對著“狼媽媽”齜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換做別人恐怕早顧著心涼了,喂他養他照顧他這麼多天,回頭怎麼竟對自己這麼凶呢?“狼媽媽”卻理解他那是在窩裡的同伴之間確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鬥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傷之後,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賴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驕傲。

那時她還沒確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這也許是一匹終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邊生活的狼。而她從來就沒有選擇過要寵物化他。

這是人對人都難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麼善於對異類的生活方式指手畫腳,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糾正。每次讀到作者為小狼展現的天性半憂半喜,我總是想起我們人類之間的互相“馴化”:長輩對晚輩的,情人之間互相的,一代人對下一代人的。說馴化可能過分了些,那其實是同化。很多人難以接受別人和自己不一樣。因而什麼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錢的方式,對任何微小事情的見解和態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對大的觀念,比如政治,人權這些大題目,人習慣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觀念不同,對這話題避而不談就好了。對小事情卻不大遵循這樣“退後一步,給各自一點空間”的規則。人很習慣把手所能及的一個個想法都扭到自己順眼的方向。其實這只是讓自己舒服,不一定是“為別人好”。

我越長大越說不清楚想不透徹一個“好”字的確切定義。也許人就是會越長大說不清楚想不透徹所有東西的確切定義。既如此,那就更難說清到底什麼是正確的,值得的,應該的,所以我不再因為順口就說誰錯了,誰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說誰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為別人擔憂。因為也許每個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鏡下,都會被認為在某方面錯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時刻活得很可悲;但一個人既選擇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認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應該,又何必再追究絕對的對和錯。

人如果要擔憂,何不擔憂自己;如果要監督,何不監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進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動物,他們只求包容。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4

每日午後,斜倚桌邊,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氳著熱氣,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陽溫柔地灑在一頁頁精彩的書頁上,我摩挲著頁角,伴著周圍美好的一切靜靜地品味著那本令我神往的,人與動物真實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書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畫家主人公則是一隻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遊玩時偶然聽說了一個悽美的狼故事,並努力尋找到了那對狼夫婦留下的一窩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倖存者便是格林並與作者結下了不解之緣。

作者把格林帶回了城市,那時的格林只有半個月大,作者就象母親一樣撫養著它,餵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畢竟是城市,由於被多次舉報,作者終於作出了一個重大決定,讓格林重返狼群。

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況且找到狼群並重返,其中劫難與危險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為了格林決定試一試。她帶著格林在獒場住下,慢慢尋找狼群,在獒場,格林結識瞭如父親般慈愛威嚴的頭獒“皇帝”,打敗了高傲的泰桑並與它成為患難與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頭羊,在這個過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強,野性漸漸地被激發。為了讓格林更好的捕獵,作者親自學習狩獵技巧並教給格林,作為人類,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後作者帶著格林尋找狼群,狼群是鬼詭而凶惡的存在,但作者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險卻甘之若飴,我不禁對她產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尋找狼群的過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裡腳扭傷了,格林拽來了一匹馬牽著作者回了家,中途糧食斷絕的時候,格林每天打來了一隻野兔,埋在淺雪中故意不吃,是為了留給李唯漪……

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讓我熱血沸騰,熱淚盈眶。作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報給了作者。我想這就是人和動物最真摯最純粹的感情吧。作者用愛撫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報了作者。都說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愛的、勇敢的吧。作者說如今高原草場正在快速沙化,狼群就快沒有家了,人類捕殺狼群,破壞它們的家園卻責怪它們冷血殘酷,難道人類不需要反省自已的所作所為嗎?

故事的最後,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別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愛給了格林一個只屬於它的格林童話。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5

我喜歡讀動物小說,特別是關於狼的。我三年級自己讀的第一本書,就是《狼王夢》。後來我又了許多關於狼的小說,《蒼狼》《狼王洛波》《狼圖騰》。狼在我心中是一個集智慧、勇敢、愛家、機靈於一身的形象,卻始終蒙著一層神祕的面紗。

不過,當我翻開《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愛照片,作者用發自內心的文字配以圖片,向我描述了她的親身經歷時,我從未知此真切地與書中的人、狼有那樣近的接觸。我彷彿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亂跳、活潑可愛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養這樣一隻小狼。

作者帶著小狼,從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終讓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讓我感動的,不是她對小狼的傾心照顧,也不是她為小狼千辛萬苦尋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後一刻的放手。原來,有一種愛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帶大的,可以說,他們之間已經不單單是朋友,更像是母親與兒子。他們的感情紐帶早就超出了物種的差別。當作者用鐵鏈拴住格林時,格林並未反對,文中寫道:“鐵鏈困不住狼,留下是因為我愛你”。但她最終仍選擇了放手,讓格林回到了他應屬於的地方。的確,正如她哽咽的話:“誰都不能為誰鋪一輩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該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愛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實,真正的愛不是一輩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後適當時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經歷,才能悟出或是領會到一份獨一無二的滋味與感受。

父母們,學會放手吧,讓孩子自己走將來的路。因為,有一種愛,叫放手。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6

我看了一本令我愛不釋手的書:《重返狼群》,這部書讓我時而潸然淚下,時而覺得巨集偉雄壯;有時令我心酸,有時令我歡笑……總之,使我欲罷不能,感觸頗深。

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奇蹟般地將一隻瀕死的小狼救活養大併成功放歸狼群的故事。

我們小時候接觸過很多關於狼的童話,像《小紅帽》啊之類的。那些故事裡的狼都是凶狠、蠻不講理、殘暴的,總之都不是什麼好形象。而詞典裡與狼有關的詞語,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貶義詞。就這樣,狼很凶殘的形象已經深深扎入了人們的腦海裡。而作者卻用文字塑造了另一個狼形象:重情重義、頑皮、有孝心……誰也想不到,那條半大小狼會在“媽媽”病時,在窗前日夜守候,還會刨出珍貴的存糧給“媽媽”;在“媽媽”被藏狗追趕時,它會不顧傷痕累累去救“媽媽”;大雪封路,斷糧斷食,它會將自己捕得的獵物與“媽媽”分享……這些片段是最動人心扉的部分,它們讓我看到“狼”這個動物純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獵時的場景是很血腥、慘不忍睹,但那是為了生存,難道我們屠殺動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們還屠殺的是無辜的動物,並過度屠殺,而相比之下狼吃食還絕不浪費,那麼我們不是連狼都不如嗎?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還看過另一本描述狼的書《狼圖騰》,那裡面的小狼悲慘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樣,在《重返狼群》這部書中也有許多令我心酸的事……還記得書中有一段話,是寫一隻與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車撞死,而車主卻“怪叫”地賓士而去,而這種事在當時數不勝數;更有許多狗被屠殺賣給狗肉館子……

看到那裡,我都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誠的寵物竟也被如此屠殺。狗啊,殺怕了;狼啊,殺絕了;人啊,還要怎樣做?

更讓我動情的是最後小狼格林迴歸狼群的時候。

天地之間,萬仞銀亮,悠遠狼嗥,迴歸親族。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7

最近,我讀了作家李微漪寫的紀實小說《重返狼群》一、二部,書中的很多內容都讓我感動,內心隨著故事的發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淚下……

這部書第一本講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帶回成都餵養。兩個月後,繁華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於是她決定帶它迴歸真正的家園。然而,由人類撫養長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著格林從最簡單的狩獵開始,一步步交給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則,格林終於重返狼群,她與它就此分別。

第二本講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兩年後,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爾蓋草原尋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見格林的妻、兒。但由於作者太過迫切尋找格林,而疏忽了錯過拯救格林的兩個孩子:雙節棍和福仔,使這兩個孩子命喪黃泉,因為盜獵者種種的傷害,讓格林不再相信人類,以致於再次見到作者時表現出的糾結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見卻表現出退卻,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動而又痛心。

書中的很多段落讓我感動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淚……"狼冷酷的外表下,卻有一顆溫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臥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獵取的野兔從窗戶裡扔進房間給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腳不能走路,格林機智地跑到很遠的牧場用嘴叼著韁繩牽了一匹馬讓她騎上回家;因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彈盡糧絕,格林每天都會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裡,等待微漪裹腹充飢,作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親,相比之下,當今社會上忘恩負義的人是白眼狼?還是白眼人?

其實狼與人類並不是天敵。由於人類的肆意捕殺,迫使狼對人類產生戒備和怨恨,"狼心猶在滴血,如何滿足人心?""我們能救一匹狼的命,我們能改變狼的命運嗎?"盜獵者為了牟取商業利益,肆意捕殺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園遭到嚴重破壞,人類卻責怪狼冷血殘酷,難道人類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嗎?"格林,如有一天媽媽能夠再次擁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喚不再強求,你的眼神不再糾結,媽媽希望你和你的孩子們是在我懷裡笑,而不是痛苦哀鳴。""格林,如果有來生,我願轉世為狼,和你成為真正的母子,我們一起奔跑在天邊。也許只有這樣,我才會真正明白你為什麼悄悄地來,又為什麼默默地離開?"每次讀到這些句子,淚水都會一次次地模糊我的雙眼……人和狼的關係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爭鬥中,處於劣勢的狼幾近滅絕。

這部著作是我最喜歡讀的書,我被作者這種膽大妄為,不惜冒著生命危險使狼重返狼群的行為深深吸引,並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動,也讓我對狼有了更深刻的瞭解。作為狼,它把最真摯、最純粹的愛回報給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撫育了狼崽。

當草原被人類的貪慾籠罩,草原上的野生動物瀕臨滅絕時,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擊人類。

人與狼用勇敢、真情譜寫了一曲生存的讚歌,但願人類與自然和萬物生靈能夠永遠的和諧相處!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8

《重返狼群》這本厚厚的書我已經讀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潑淘氣深深印在了我的腦海裡。《狼圖騰》的作者姜戎在序言裡說他已經精讀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讀,可見這本書是多麼的有趣。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畫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誤食牙膏的樣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傷的樣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筆寫出了生動有趣的畫面,讓我在讀這本書時感覺當時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認獒作“父”,跟藏獒“皇帝”親密無間的樣子讓我的心裡一陣溫暖,當自家藏獒與其他場子的藏獒血戰時,小狼格林被關在鐵籠子裡,不惜用自己的身體去撞擊鐵籠子,導致頭上從此多出了個“天眼”……

我永遠忘不了小狼格林與李微漪分手的時候,淒厲的北風吹過,在潔白的若爾蓋大草原上,沒有幾個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跡中隱藏著多少故事……

我也推薦大家讀一讀《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9

今天,我買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創新作文的王老師推薦給我讀的。

書的作者是李微漪,漢族,四川人,是一名畫家。作者曾在草原與狼同生共死長達八個月。歷時兩年半,根據當時她記錄日記和珍貴的影像資料,整理成一本四十萬字的《重返狼群》。

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書。李微漪說:其實我是一個記錄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書中所有故事的創造者。我在它的故事裡笑著哭,哭著笑它要透過我的文字向人們講述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情誼、草原和狼。

我喜歡這本書。這部書經常讓我讀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熱血沸騰,或潸然淚下。最讓我情感衝動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後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作者為了讓小狼格林重返狼群這個目標大膽進取,不惜冒生命危險的狼的勇敢性格。一個柔弱的女子這種膽大妄為、把這種成功概率幾乎為零的冒險,居然圓滿完成,給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們又有何理由在困難面前低頭呢

我喜歡《重返狼群》這本書,它給予我戰勝困難的勇氣。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10

在我讀過的所有書裡,最讓我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寫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殘的、狡詐的、嗜血成性的,而現在,我認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曉人性的。

為了讓小狼格林重返狼群,還它一個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爾蓋大草原上,從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訓狼的歷程可以說是步步驚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經做好了成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準備。雖然過程異常艱難,但作者還是咬緊牙關堅持了下來,最終通過不懈努力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歸宿。

書中最打動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饋給作者的那種最純粹的關愛,由此,他們之間還發生了許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媽李微漪得了肺水腫,臥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轉圈,索性跳進屋裡,用頭蹭媽媽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媽媽。緊接著,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遠處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後叼出一大塊兔子肉,像一個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樣開心地跑向媽媽。它把肉從窗外扔在媽媽床邊,這可愛的孩子以為媽媽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會好起來。在大雪封山,面臨死亡威脅之時,是格林日夜狩獵,維繫著自己和狼媽的生命。它甚至忍著飢餓把獵到的僅有的食物與狼媽分享,這是怎樣的信任與愛啊!

千里送行終有一別,狼媽淚溼眼眶,格林依依不捨……格林用狼嚎喚回了在山頂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媽捧著格林的臉,說:“走吧,勇敢一點,媽媽看著你走。”說著,狼媽轉過臉潸然淚下,這是激動的淚水、不捨的淚水、自豪的淚水、欣慰的淚水……小狼格林在人類媽媽的悉心照料下,從嗷嗷待哺的小狼,長成了茁壯的成年狼。狼終究是嚮往自由的,它離開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媽重返狼群,想象著它那“一步三回頭”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們一直在呼籲保護環境,與動物和諧相處,李微漪就是我們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類養大後成功放歸荒野的狼,是狼媽李微漪用“愛”創造了史無前例的奇蹟,是狼媽用“愛”改變了我對狼的認知和看法。

我不由地感嘆,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力量!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11

暑假裡,姐姐給我借了一本書《重返狼群》,她說這本書很好看。拿到書後,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來。

這本書主要寫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為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作者決定帶它回到草原,讓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作者帶著格林尋找狼群,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著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記憶裡,狼都是壞人的代名詞,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很感動,一隻狼都能懂得報恩,更何況我們?

讀完了《重返狼群》這本書以後,使我對動物,對人都有了新的認識。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

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