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前海設立公司所需條件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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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研主題:深圳前海區成立公司條件

在深圳前海設立公司所需條件的調查報告

調研目的:為公司在深證前海區成立公司提供參考

調研內容

一、 成立條件:

1. 首先,申請單位應根據《前海深港現代服務合作區產業准入目錄》確定擬入駐前海的企業經營專案是否符合《產業准入目錄》的專案類別,必須符合《產業准入目錄》方可入駐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2. 企業不得以遷址的方式進駐前海,總部型企業落戶前海需與前海管理局溝通。

3. 房地產開發公司和貿易類公司不得進駐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4. 申請單位應先擬定入駐前海的企業的公司名稱,公司名稱中可以含“前海”字號。通過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取得企業名稱預核准通知書(現深圳市核名已全部採取網上核名的方式,建議一次核兩個名稱,以防核名不成功,耽誤申請程序)。先要到前海管理局申請入區批覆,拿到批覆後才能去深圳市工商局辦理註冊等手續。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實行網上申報核准。

5. 關於註冊公司的資本要求:

1) 註冊資本最低應以所註冊行業為標準。前海企業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純港資則無最低資本限制)

2) 金融投資公司的註冊資本建議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例如資本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財富管理中心、股權投資企業等。

3) 融資租賃公司僅限於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且註冊資本最低不得低於1000萬美金。

4) 股權投資基 金公司(非管理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000萬。

5) 創業投資基金企業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00萬。

6) 外資保理公司最低註冊資本應為5000萬或以上。

7) 小額融資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億。

二、 前海入駐企業可享受的優惠政策及企業型別

1. 前海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 可獲取跨境人民幣貸款,貸款利率3%~4%之間。

3. 前海的現代物流企業按差額徵收營業稅。

4. 境外高階人才和緊缺人才,免徵個人所得稅。

5. 符合條件的前海企業獲取前海綜合試點專案扶持資金。

6. 為外國籍人才、港澳臺人才、海外華僑和留學歸國人才在前海的就業、生活以及出入境等提供便利。

7. 通過財政專項資金對辦公場所的建設、租賃、裝修、專案硬體裝置和軟體購置等費用補貼。

8. 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海外華僑和歸國留學人才的 子女可以在前海的國際學校就讀。

根據深圳地稅局公佈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入駐前海可以獲得減稅的四類企業包括物流業、資訊服務業、科技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這四類企業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金融業不在其中,四類企業具體包括:

(一) 現代物流業

1. 供應鏈解決方案設計、訂單管理與執行、虛擬生產、資訊管理、資金管理、諮詢服務等供應鏈管理服務。

2. 在岸、離岸的物流外包服務。

3. 現代物流技術與物流公共服務系統的開發及運營。

4. 第三方物流的結算和管理。

(二) 資訊服務業

1. 電信增值業務應用系統開發。

2. 電子認證、電子商務、電子政務技術研發。

3. 資訊保安技術研發服務。

4. 資料探勘、資料分析、資料服務及數字化資源開發。

5. 新一代行動通訊網,基於工 Pv6 的下一代網際網路技術研發

6. 衛星通訊技術研發。

7. 通用軟體、行業應用軟體、嵌入式軟體的研發與服務。

8. 雲端計算、物聯網、高可信計算、智慧網路、大資料等技術研發與服務。

(三) 科技服務業

1. 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低碳環保等各行業專業科技服務。

2. 基因測序、幹細胞、功能蛋白、生命健康等新興科學技術研發與服務。

3. 新能源電池、三維立體顯示和列印技術研發與服務。

4. 資訊科技外包、業務流程外包、知識流程外包等技術先進型服務。

(四) 文化創意產業

1. 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廣告設計、室內設計、景觀設計、工業設計、服裝設計等創意設計服務。

2. 文化資訊資源開發。

3. 網路視聽節目技術研發與服務。

4. 動漫及網路遊戲研發與創作。

5. 新媒體技術的研發與服務。

三、 前海公司註冊流程

1. 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合作區產業准入目錄》確定擬投資入駐前海的企業是否符合《產業准入目錄》的專案類別。

2. 查字號。(公司名稱中可以含“前海”字號)

3. 名稱核准,通過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名取得企業名稱預核准通知書。

4. 撰寫申請入駐深圳前海合作區用的專案商業計劃書。

5. 根據專案商業計劃書內容及投資主體概況,填寫好入區資訊表。

6. 登記註冊。(如涉及前置審批、外商投資企業等需相關部門獲批)

7. 領取執照、刻章。

8. 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9. 辦理稅務登記證。

四、 需遞交登記的材料

1. 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本表)

2. 股東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原件1份)。

3. 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商事主體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商事主體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商事主體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4. 公司章程(原件1份)。

5. 股東或者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6. 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原件1份)。

7.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檔案(原件1份)及其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8. 執行董事/董事長、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檔案(原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