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足特色學校發展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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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足特色學校發展調研報告

1993年以後,中國足球走上市場化和產業化道路,後備人才培養髮生了重大的變化,傳統的靠國家撥款、各級政府、體委和足協主辦的後備人才培養方式越來越趨向於依靠社會和市場,一些社會辦的足球學校應運而生。本文簡要闡述現今足校的發展對策。

一、我國足校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規範統一的管理

足校主要是私人或企業出資建立,規模不等、條件有限面臨足協(體委)和教委的雙重領導,存在各種關係不易理順的問題。

(二)教學質量參差不齊

投機者的介入使很多足校一味追求鋪攤子、上專案,並沒有把注意力放在提高訓練與教學質量上,具體表現在:(1)對教練員缺乏控制和審查,一些退役的二、三流球員不經學校的再教育,直接到足校任教;(2)採取“三集中”式的訓練方式,使學生遠離家庭和社會教育,由於足校內部體教分離,普遍只“體”不“教”,學風差、教育質量低,導致學生素質低下,甚至在心理方面出現種種問題,如陳慶合等對中國足校學生心理健康所做的調查表明,足校高年級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處於較低水平,在強迫、人際敏感、偏執和敵對等方面表現極為突出[1]。

(三)收費高

競技體育是窮孩子擺脫貧窮、實現自我價值的有效途徑,許多貧寒子弟都以廉價的足球為首選,據有關資料統計,歐洲、美洲各國職業球員80%來自工人家庭,鍾秉樞的調查也表明,我國大球類運動員父親文化程度在國中以下的佔42.1%,遠遠高於表現類、游泳類和小球類專案,但足校在培養運動員的過程中卻出現了貴族化傾向,年收費一般都在萬元以上,如八一足校每生每年學費2.2萬元+一次性建校費2萬元,或每年交費2萬元+一次性保證金3萬元,北京龍力足校籤3年合同的學生每生每年交3萬元,籤4年合同的學生每生每年交2.6萬元,而1998年我國人均GDP只有人民幣6200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424元,農村居民為2160元[2],甚至一些足校還出現了不講訓練教學效果、只講贏利數額的問題。

(四)學生的出路問題

家長們在高投入之後,都期望能夠得到高回報。一些足校在招生時對學生和家長做出了關於出路的承諾,比如學校自己組隊打乙級聯賽衝擊甲B;畢業後推薦輸送國外俱樂部;推薦輸送到全國各甲級足球俱樂部。但國家體育總局計劃財務司《體育事業統計年鑑》中資料顯示,每年我國全國足球優秀運動隊在隊運動員人數都在1000人左右,尤其是1994年職業聯賽以來,人數更是控制在1000人以下。而自1993年以後,平均每年我國全國足球優秀運動隊新吸收的運動員為105人左右。能在的2萬多名註冊的足球少年中脫穎而出、成為職業球員的,畢竟是極少數,這2萬人(由於各種原因,還有很多踢球的孩子沒有註冊)中的大多數將無情地被職業足球所淘汰。

二、關於我國足校發展對策建議

(一)完善制度,降低交易成本

完善的法規制度是足球學校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國處於體制轉型期,逐步完善各項法規制度,是足協面臨的重要任務。足協對於市場的規範,不僅要規範職業聯賽,而且要規範足球學校,不僅要對足球學校的硬體設施進行規範,而且要對學校的軟體,如教練員的任職資格進行規範,怎樣使教練員上崗證制度不流於形式,切實發揮它的作用,仍然是值得思考的。

(二)為後備人才培養提供公共產品

市場無法自動提供公共產品,足球強國的足球管理機構都非常重視足球后備人才培養,大力為足球后備人才培養提供公共產品,促進足球運動的普及。

1、加強教練員培訓

提高教練員的文化素質和科學訓練水平,逐步建立教練員學歷教育、資格認證和崗位培訓制度,尤其加強對中青年教練員的培養深造。各級足協應把教練員培訓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分批分期地輪訓教練員,選派優秀教練員出國學習。要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培養一支思想好、素質高、善於鑽研、勤于思考的教練員骨幹隊伍,以帶動從事後備人才培養的教練員隊伍整體水平的提高。

2、提供政策支援

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大規模增加公共體育設施,尤其是大片足球場地的建設,並不現實。因此,要充分利用已有的體育場地,制定場地開放政策,向社會開放。除了國家投資以外,要廣開籌資渠道。根據我國國情和國際慣例,應提供必要的優惠,引導企業贊助後備人才培養。

3、對專案進行包裝推廣,營造青少年足球運動發展的良好氛圍

藉助體育中介公司,對專案進行包裝推廣,塑造青少年足球的良好社會形象,利用新聞媒體對體育運動進行廣泛宣傳.激發人們對足球運動的熱情與興趣,引起整個社會的關注,促使廣大青少年積極參加足球活動。青少年足球缺少社會贊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受到關注較少,難以引起贊助商的注意。要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使大量的社會資金和人力資源被投人到青少年足球方面。

(三)嚴格管理,杜絕後備人才培養中的違規行為

目前我國後備人才培養市場管理混亂,體育部門與其他部門職責劃分不明確,因此,主管部門要明確職責,加強監管,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對於違規者要按照規定進行處罰,防止足球學校“撈一把走人”的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