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農村建設中農村金融產品創新的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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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實現農村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已成為當前及將來一段時間農村工作的主旋律。新農村建設是一項巨集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和資源的聚合。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資金是經濟發展的“血液”,加快新農村建設,離不開金融的支援。

在新農村建設中農村金融產品創新的調研

一、當前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存在的難點

目前,我國農村領域普遍存在著需求型金融抑制、供給型金融抑制和生態型金融抑制現象,金融服務難以滿足新農村建設發展的需要。長期以來,國家對農村缺乏周密和強制的金融制度安排,造成農村金融服務戰線大幅收縮,支農金融機構主體出現缺位,使得農村出現資金外流、服務退化和經濟“貧血”的狀態,進而導致農業資金投入上呈現財政無力投入,政策性金融無權投入、商業性金融不願投入、合作性金融力不從心、民間借貸一片混亂的尷尬局面,農業發展的資金“瓶頸”制約嚴重,廣泛存在的農村金融抑制影響了新農村建設的程序。

所謂金融抑制,是指一國的金融體系不完善,金融市場機制不健全,金融執行中存在過多的金融管制措施,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處於互相制肘、雙相落後的惡性迴圈狀態。

(一)需求型金融抑制。需求型金融抑制是指農村有效需求不足而導致的金融抑制現象。這一現象廣泛存在於農村中。

1、一方面是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與農業固有的雙重風險導致農村領域自然需求與投資需求的不足,另一方面是農業受到自然條件與經營風險固有的雙重風險的制約,減少了農戶的投資性需求。

2、長期存在的農村土地制度缺陷與不合理的農村金融制度安排導致農村金融市場的有效需求不足。一是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不為農戶發放貸款。二是商業性銀行——農業銀行名不副實。三是支農主力軍——農村信用社的支農貸款比例缺乏剛性約束。四是“劣幣驅逐良幣”現象——非正規金融組織對正規金融機構具有擠出效應。

3、弱勢的農戶群體與有限的歸還能力難以有效獲得金融的支援。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13億人口中有80%左右的人口分佈在農村,“農業落後、農村貧窮、農民困苦”是當前我們無法迴避的現實,特別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形成了收入差距巨大、層次十分明顯的社會結構,其中處於最底層的則是我國農村居民中為溫飽所困擾的弱勢群體。

(二)供給型金融抑制。供給型金融抑制是農村金融貧困所產生的一種效應,當前農村金融貧困的現象十分普遍和突出,供給體系殘缺不全、供給總量嚴重不足、供給產品傳統單一。

1、金融網點的大舉撤軍導致支農供給體系殘缺不全,部分鄉村出現金融服務盲區。

2、嚴重失衡的農村信貸資金供需矛盾造成供給總量不足,導致農村經濟嚴重“貧血”。

3、單一的服務品種與農村金融產品創新的滯後,導致農村經濟發展步伐的緩慢。

(三)生態型金融抑制。生態型金融抑制是指農村各種外部環境的貧困性不適合於金融的生存和發展,從而造成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處於互相掣肘、雙相落後的惡性迴圈狀態。

1、不公平的教育體制與低層次的文化素養導致農村大面積的知識貧困。

2、個人能力的有限性與特殊亞文化的侵染性導致農村弱勢群體的精神貧困。

3、信用控制體系的缺失與社會地位分配規則的改變導致農村領域的信用貧困。

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深化對策

1、健全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形成金融支農合力,減少供給型金融抑制。一是重新界定農發行的職能,切實承擔起政策性金融職能,使農發行逐步建成支援農業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經營的綜合性政策銀行,成為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基礎力量。二是調整商業銀行經營策略,滿足農村金融市場多方面需要。要注意發揮基層行靠近農村、貼近農民的優勢,適當下放貸款審批許可權,做到責、權、利相結合,充分調動基層行市場開拓的積極性。三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發揮其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促進農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經營機制的轉換,支援農村信用社做大做強,增強支農服務功能。農村信用社要發揮地處農村、與農民聯絡緊密的優勢,在防範風險條件下,簡化貸款手續,加強對“三農”的信貸支援,實現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信用社發展的良性互動。四是完善郵政儲蓄制度,建立資金迴流機制。以成立郵政儲蓄銀行為契機,發揮郵政儲蓄機構網點多、深入農村的優勢,按照商業原則引導郵政儲蓄資金以適當形式迴流農村,增強其在農村地區的儲蓄、匯兌和支付服務等功能,增強其對新農村建設的資金投入。五是規範民間融資行為。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積極培育和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實行激勵政策,鼓勵開辦小額農貸業務,增加對農村金融市場的服務供給,滿足新農村建設多層次金融服務需求。六是推進農業保險程序。農業保險制度由於與世貿組織農業“綠箱政策”的理念相符而成為市場經濟國家扶持本國農業發展的通行做法,我國也應通過立法明確農業保險的地位以及政府在開展農業保險方面所應發揮的職能和作用。政府對農業保險實行低費率和高補貼政策。建立農業再保險機制以避免農業巨災風險對農民和農業的影響。

2、增加制度供給渠道,建立政府支農正向激勵機制,減少需求型金融抑制。一是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增加土地制度供給渠道。土地承包的長期穩定,有利於農戶的生產性投資增長,應該賦予農戶長期的、完整的、獨立的土地承包權,這種承包權包括流轉、繼承、抵押、入股等合理的處置權,這樣也有利於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二是推進農村市場化建設,增加收入制度供給渠道。加大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生產的市場化,發展農村二、三產業,有利於擴大就業,增加收入。農民收入增加了,消費增加了,投資也必然增加,自有資產也隨之增加。自有資產的多元化必然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也會解決農戶貸款缺少抵押的問題。三是建立健全農村社保體制,增加保障制度供給渠道。社會保障機制的缺乏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有了社會保障機制,一方面通過構建農產品期貨交易、農產品收購制度等方式消減農業生產中的自然風險,可以減少農戶非生產性借貸,從而提高生產性借貸資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通過完善農村的醫療、養老、就業培訓、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提高農戶抵禦風險的能力,激勵農戶進入市場並進行投資。四是加大對金融業服務新農村建設風險補償力度,增加補償制度供給渠道。對用於支援農戶生產經營性的小額貸款,按照其成本和利率上浮的適當比例給予相應的財政補貼,而不是由農村信用社上浮利率,向農民轉嫁成本。國家嘗試建立一種以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的專項支出為主體,按農村信用社存款量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為輔助的特別基金,對“三農”貸款實行政策性補貼。政府每年直接用於投資農業的專項資金,轉變成對農業投入的補償基金,並按財政增收率逐年增加補償基金額,用於部分農業貸款貼息和補償金融機構支農貸款的風險損失,調動農戶和金融機構雙向貸款的積極性。

3、創新農村教育模式,提高農村弱勢群體綜合素質,減少生態型金融抑制,脫貧必須先脫盲。教育對於改變農村弱勢群體及其後代的貧困處境,其作用是帶有根本性的。要提高農村弱勢群體及其後代的綜合素質,必須建立和實施普教與職教並存的“雙軌”教育模式,即全面實施基礎教育,將掃盲教育作為基礎教育的重點,通過教育與激勵的方式,引導農村弱勢群體成員學習、掌握基礎文化知識,以減少知識貧困、精神貧困,並進一步達到減少信用貧困的目的;通過實施職業技術技能教育與培訓,使廣大有勞動能力的農村弱勢群體成員學到一技之長,在社會上能自謀職業,自我生存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