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理調研報告範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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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個人的素質不斷提高,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社會管理調研報告範文(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社會管理調研報告範文(通用5篇)

社會管理調研報告1

社群作為城市的基本細胞,是進行社會服務與管理活動最為重要的平臺,特別是在眾多的“單位人”演變為“社會人”的今天,社群在化解基本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積極強化社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在離群眾最近的地方進行社會管理創新,必將是社會管理創新整體工作中最為重要的一環。近年來,xx區結合自身特點,在加強社群建設,推動社群社會管理創新上進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一、xx區社群基本情況

xx區現有城市社群53個,農村社群21個。共有社群工作人員2104人,其中民選社群工作人員352人,公益崗位人員1318人,“4050”基地人員434人。社群公共服務用房總面積32096平方米,平均面積583.6平方米;農村社群公共服務用房總面積1.61萬平方米,平均面積達到700平方米,每個社群的室外活動場地均達到4000平方米以上。

社群組織管理機構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通過選舉產生的社群黨組織,負責領導社群各項工作;二是由社群居民和轄區單位代表組成的社群成員代表會議,每年定期召開會議討論社群重要事項;三是由社群居民選舉成立社群居民委員會,負責處理社群日常工作。其中,社群居民委員會下設社群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社群居民訴求中心,社群公共事務服務中心承接政府職能轉變過程中下沉到社群的各項公共服務和社會轉型過程中社會化為民服務;社群居民訴求中心受理承辦居民各種意見和建議。

二、xx區加強社群社會管理的主要做法

社會管理的核心是對人的管理與服務,xx區從這一角度出發,積極搭建管理與服務的載體和平臺,建立了完善的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模式,形成了居民意見有人聽、問題有人管、訴求有人接的新機制,使管理與服務更加貼近群眾、惠及群眾。

一是建立黨組織服務民生大廈,全方位服務與民。為加強社會建設、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xx區投資5000餘萬元,建成了一個1萬平方米集黨務服務、行政服務、公共服務和社會服務為一體的黨組織服務民生大廈。大廈設有60多個服務視窗和部門,涵蓋了黨建綜合、行政審批、民事辦理、公共服務、社會動員、維穩調解、效能監察、教育培訓等8大功能,以此作為全區社群社會管理的工作的中樞機構、服務民生工作的指導調解中心、強化社會管理的重要載體、加強群眾工作的堅實基地,為實現服務經濟、服務社會、服務居民“三服務”的工作目標提供平臺保障。

二是建立社群事務受理中心,暢通居民訴求渠道。以社群事務受理中心和民生服務網路中心為平臺,在各社群設立了社群事務受理中心,及時接收、辦理居民反映的各類問題。在黨組織服務民生大廈設立了民生服務網路中心,開通為民服務和訴求熱線,隨時瞭解居民的訴求。同時,還通過政府的網站、信訪大廳、區長公開電話、局長接待日、讀報讀網活動,全面瞭解群眾訴求,變上訪為下訪,及時發現問題,全方位、無障礙地暢通群眾訴求渠道。

三是成立居民事務協調機構,解決居民矛盾糾紛。在每個街道建立了社群公共事務服務中心,在社群成立了居民事務協調委員會,協調化解社群內的居民矛盾糾紛,實行領導幹部大接訪進社群,定期開展問題和隱患排查。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形式,在社群配備了“百姓法律顧問”,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每20-40戶設立了1名和諧促進員,開展家庭糾紛、鄰里糾紛的日常調處化解和社情民意的及時報告。

四是構建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體系。根據街道社群的轄區居住人口狀況、出租屋數量、社群管理工作難易程度等情況,確立了城市管理網格,將轄區以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大型商(市)場等全部納入網格化管理,並實行“一格三員”的管理模式。即每個網格配備網格管理員(社群)、網格協管員(居民)、網格督導員(街道),把人、地、物、房、情、事、組織全部納入網格進行管理,實現社群管理的扁平化、精細化、高效化和社群服務的零距離、全覆蓋、全天候。在網格化基礎上,每個社群的服務中心實行“1+10”社群服務模式。即:在社群服務中心協調下,整合綜治、公安、民政、衛生、計生、勞動保障、社保、醫保、婦聯、物管等十個部門,為社群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務,使“社群化”服務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

五是建立民情輿情收集反饋制度。網格管理“三員”負責民情輿論的收集、報送、反饋等工作,隨時採集“8+x”資訊,按時上傳。“8”是指本格戶籍人數、常住人數、流動人口、就業、社保、計生、教育、物業等8項固定資訊,“x”是指群眾訴求、安全隱患等特殊資訊,街道、社群做到動態掌握、全面瞭解群眾特別是流動人口、特殊人群的實際情況, 根據職責及時響應處理,進一步提高了管理工作的精細化、動態化水平。

六是構建立體化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行“傳統+科技、民警+群眾、執法+服務”的工作機制,建設街區防控網、社群防控網、虛擬社會防控網,實行“網格化”治安巡防模式。結合天網工程,定期對治安混亂區域、場所和部位進行排查整治,並對新建住宅小區嚴格實行了“技防准入”制度。

七是實施社會化養老工程。xx區在興建公辦養老機構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社群助老行動,在社群建立日間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娛樂室,為社群老年人提供娛樂休閒場所,壯大志願者隊伍,發揮廣大志願者的作用,為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務。對獨居、空巢老年人開展“一天一敲門、關愛進家門”志願活動,依託社群資訊化平臺,為老年人提供緊急幫助、電子購物、醫療優惠等各項服務,確保老人安度晚年。

八是創新散舊棄樓物業管理模式。xx區對無物業管理、樓棟相對集中、近3-5年內沒有意向拆遷的、群眾參與積極性較高的散舊樓宇,採取點、線、面的推進方式進行了模式探索。實行居民自治管理、政府引導後轉交物業管理、棄管恢復管理的三種管理模式,收到了良好效果。以北安社群為例,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4個月以來,為居民解決供暖、供電、供水、燃氣等生活問題127項,新的管理模式得到居民的認可和好評。

三、強化社群社會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隨著社群社會管理創新活動的不斷向前推進,一些制約社群社會管理服務持續改善的因素也日益凸顯,成為阻礙社群發揮化解基本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公共服務等重要職能的障礙。

(一)社群經費保障問題

社群工作經費作為支撐社群開展工作的重要資源,是社群發揮管理服務功能的先決條件。按照現行的社群經費保障模式,其來源應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一是省市區各級政府的投入,如:社群辦公活動經費、政府職能延伸工作經費、集體獎勵經費;二是社群提供便民服務所得的服務收入,如興辦超市、早餐點等的收入;三是社群單位和成員的贊助和募捐等收入。在這三部分中唯一穩定的是政府的財政資金投入,但也存在政府職能延伸而工作經費不同步保障的情況,而其他兩方面的經費來源數量上寥寥無幾,且很難形成穩定的經費來源。

(二)社群人員隊伍管理問題

隨著社群工作內容不斷豐富,範圍不斷拓展,社群工作人員隊伍日漸壯大,xx區的社群工作人員從2008年以前的395人,增加到2104人。其中民選社群工作人員352人,公益崗位人員 1318人(低保、勞動、婦聯、殘聯、工會、治安、服務員),“4050”基地人員434人。除社群民選委員外,在公益崗位人員招聘和工資待遇等方面,均由勞動部門負責,導致了兩大問題:一是民政用人不招人,對人員素質入口關沒有決策權,勞動部門招人時,對於人員素質的要求與社群當前所需公益性崗位具體標準沒能對號入座,有時是人招到了,卻無法勝任指定崗位的工作;二是民政管人不管待遇,對於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工資等相關福利待遇由勞動部門負責,社群在人員管理上,很難使用經濟槓桿加以制約和控制,公益性崗位人員統一管理缺少制約性,給社群管理增加了難度。

(三)社群負擔過重問題

社群履行的管理和服務職責有十四類,分別是:

(1)宣傳貫徹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

(2)發揮社群自治組織作用,執行社群居民代表會議的決議;

(3)協助政府部門或者他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如低保、勞動保障、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公共服務;

(4)組織居民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建設人際關係和諧的文明社群;

(5)扶持和發展社群服務業;

(6)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指導業主委員會工作;

(7)協助維護社群治安;

(8)整合社群資源,發展社群公益事業,如:養老服務;

(9)加強社群救助保障等社會事務的管理;

(10)反映社情民意,評議和監督政府部門的政務工作,維護社群居民的合法權益;

(11)協助政府部門做好普查、調查等工作;

(12)完成區政府交辦的事關全域性的臨時性工作;

(13)開展精神文明建立活動;

(14)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各類工作職責細分後,工作任務總量達到300餘項。此外,還承擔了大量的迎檢、考察、調研等任務,以及上級單位、部門交辦的各項事務,造成社群負擔較重。

四、進一步做好社群社會管理的幾點建議

為使社群社會管理水平再上一個臺階,真正發揮社群在化解基本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在綜合考慮現存問題的基礎上,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社群經費保障,拓寬經費來源渠道。一是建議省市區科學編制社群發展規劃,將建設和發展社群的資金納入預算,保證按時足額發放,避免擠佔、挪用等狀況的出現。二是在保障基本投入均衡的前提下,採取以獎代投的方式,圍繞社群各項管理服務職能,科學設定獎項,引導社群開展管理服務活動。三是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在各級政府或政府部門向社群下派任務、交辦事項的同時,必須將履行該項工作所需的經費及時撥付,以免擠佔社群正常工作經費,造成社群正常運轉受阻。四是建議鼓勵社群開辦便民服務專案,如超市、早餐點、託老、托幼等有償服務,也可以引入社會資金興辦上述便民服務專案,並將利潤(或利潤分成)作為社群資金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五是允許並鼓勵社群吸收轄區內外的定向捐助,為社群社會管理服務工作的順利、健康、快速發展提供經費保障。

(二)規範社群用人程式,強化相關人員管理。在社群公益崗位人員的'招聘上,建議採取一體化模式,即無論任何單位或部門向社群派駐公益崗位工作人員,在最後確定招聘人選時都需要至少由民政、人社、派駐部門三家聯合進行。各公益崗人員在業務上接受派駐部門的指導,在日常管理上,由所在社群統一管理,接受街道社群考核,社群在人員去留上擁有最終決定權,實現人員管理上的條塊有機結合。在執法大隊、保潔大隊等與社群密切相關的人員管理上,業務、財務上受派出部門管理,社群參與其考核,並根據其服務社群表現對進退留轉提出建議。並將網格工作組組長、黨組織聯絡員、網格管理員、治安員、經濟服務員、環境監督員等網格工作人員日常管理與考核劃歸社群進行統一管理,具體管理辦法與本社群的公益崗位人員相同。這樣,使社群的人員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做到統一規範,更好地服務居民提供可靠的人員保障。

(三)減輕社群工作負擔,明確社群權責。針對目前社群工作負擔沉重、行政性事物繁多的現象,建議適當給社群減負。把那些重複的、形式的、無效的、多餘的“活”減去,以集中精力為社群居民辦一些實實在在的事。一是建議社群去行政化,逐步減少行政事務對社群工作的牽絆。二是規範對社群的考核。目前各級、各部門對社群的考核、檢查、評比名目繁多、且口徑多部統一,特別是對基礎材料及薄冊的考核,更是令社群應接不暇。因此建議將對政府各部門的考核不要落到社群,要直接由各部門承擔。對社群的考核要進行合併統一,爭取做到一個部門牽頭、其他部門參與;一個考核實現基本工作全部覆蓋;各項考核指標的設定上要緊緊圍繞社群工作的實際;並且要做到重實際輕簿冊。三是儘量避免將政府部門工作強加給社群。嚴禁各部門直接向街道、社群下派任務。確需向辦事處、社群佈置的工作任務或者新增考核評比內容的,應經主管區級領導稽核批准,以政府名義統一下達。只有這樣,才能使社群能夠有精力,騰出更多的時間來服務民生,為轄區百姓解決實實在在的事情。

(四)整合各項資源,形成管理服務合力。加強社群建設,提升社群管理服務水平,並不意味著一切都需要從零開始,更多是一種資源整合,或者是發揮資源的潛在作用。從xx市區的情況來看,至少有兩項資源是可以為社群管理服務效率提升創造便利條件的。一是正在建設的天網工程。遍佈大街小巷的攝像頭,不僅應作為打擊犯罪、提供線索的有力武器,還應該發揮其在城市精細管理方面的作用,包括市容環境狀況的快速巡查、群體性的事件的及時發現等。二是在各社群已經架設起來的內網資源。目前,全市各社群間的內網不僅網路速度較高、安全性較好,但該項資源在全市並沒有得到有效利用。建議將其作為提升社會管理服務效率的技術手段迅速加以整合,用於資訊上報、任務下達、視訊會議、工作協調等方面,提高社群管理資訊化水平。

社會管理調研報告2

社會保險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全縣經濟生活發展大局,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社會保險徵繳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的險種多,統籌管理的要求高,對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人民群眾的期盼、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還有許多環節需要不斷改進、完善。

一、目前我縣社會保險徵繳管理基本情況

1.應保人數分析。根據如東縣2014年《統計年鑑》統計資料,全縣常住總人口104萬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的有14.1萬人,第二產業的有30.9萬人,第三產業的有17.3萬人。從以上資料分析,全縣應參加社會保險物件為48.2萬人(第二產業+第三產業),考慮到2015年參加城鄉居保繳費人數為24萬人,外出務工參保的約16.1萬人,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停繳費人員4.3萬人,實際全縣應保未保的約有8.2萬人。該資料屬保守統計,外來務工人員還未統計在內。這些應保未保的物件主要分佈於5-10人小微企業以及餐飲、KTV、浴室、髮廊等服務性的行業。

2.近三年養老保險擴面情況分析。2013-2015年當年擴麵人數分別為16477人、24433人、19731人,三年年末總參保人數分別為145651人、155760人、161107人,當年淨增人數分別為5562人、10109人、5347人,當年擴麵人數從總數上看比較樂觀,但最終只有1/3轉化為淨增人數,其餘的被退休、斷保等減少人數所抵衝。目前,我縣的養老保險贍養比為2.63:1,要維持此贍養比水平,每年的擴面淨增人數要達到11000人左右(按每年新增退休人員5000人,退休人員死亡800人計算),而實際上近三年平均每年淨增參保7000人左右,與當年新增領取養老金人員的比例約為1.6:1,必將導致養老保險贍養比會逐年降低。

3.近三年養老保險基金徵繳情況分析。2013-2015年當年基金收入分別為88505萬元、106571萬元、128709萬元,較上年分別增長13%、20.41%、20.77%;基金支出分別為111047萬元、131497萬元、145479萬元;省市補貼分別11321萬元、19195萬元、16803萬元,通過基數的調整、徵繳手段的強化,基金徵收幅度逐年增長,基金缺口有所減少,但剔除省市補貼,基金收支平衡的壓力仍然巨大。

二、社會保險徵繳管理的矛盾與問題

1.任務指標與擴面空間的矛盾。從2005年以來,我縣連續實施了四輪社會保險擴面(三年為一輪),所下達的任務指標均為剛性指標,各鎮區經過不懈努力,基本完成了下達的擴面目標任務。儘管目前還有近9萬人的擴面空間,但擴面對象基本分佈在小微企業以及服務行業個體工商戶,人員流動性大,動態監管難以到位。部分鎮區在工作難度增大的情況下,認為局下達的任務指標不盡科學合理,思想上有一定的牴觸情緒。

2.經濟告別高速增長“新常態”帶來的問題。在當前我縣經濟發展下行的“新常態”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後產能,必然帶來規模性的崗位流失,就業總量增速緩慢。近三年全縣新增參保用人單位僅有1062家,共計新增參保5264人,新增單位數少、規模小、吸納就業能力弱,可擴面的用人單位空間萎縮。而在這三年中,有82家用人單位因法定代表人逃逸等原因暫停結算,涉及職工875人,造成企業的欠費、大量工人的下崗或自謀職業,職工下崗後因無力繳費或糾結今後政策變化,斷保的現象持續加劇。

3.服務行業從業人員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問題。全縣絕大部分商貿、餐飲、住宿、維修等用人單位,使用的服務人員屬於社會保險應保物件,但這部分群體由於流動性大、工作時間不固定,工資一般以現金的方式結算,用人單位無賬可查,促其參保缺乏有效的行政監管手段。另外,這部分群體由於就業技能不高,很多是外來務工人員,較為注重眼前利益,主動參保意識不強,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也是忍氣吞聲。

4.先保後即退保的問題。部分用人單位不願承擔社會責任,想方設法不為職工參保或不按職工實得工資申報繳費基數。即使被查處後,也只是一段時間內為職工參保繳費,然後採取減員等方式逃避社保保險責任。也有部分鎮區為完成擴面指標,年末突擊辦理人員參保,然後停保不再續繳。目前在職暫停繳費人員中在單位參保繳費不滿三個月的有10260人,其中僅繳納一個月的有4845人;靈活就業人員中參保繳費不滿三個月4502人,其中僅繳納一個月的有3505人。這類人員一旦在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一樣可以享受喪葬費和撫卹金。有滿足享受遺屬補助條件的還可以享受遺屬補助,這必然會加重養老基金的負擔。

三、對策和建議

1.全力衝刺既定的社會保險覆蓋任務指標。2014年初,在制定第四輪社會保險擴面工作目標時,經過多輪調研,綜合了縣公安資料庫各鎮人口數,國稅、地稅、工商、縣總工會提供的企業從業人數,以及已參保繳費的人數,採取統一的測算辦法,所下達到各鎮區的社會保險擴面任務指標是基本客觀的。2016年,是全縣第四輪社會保險擴面的收官之年,要繼續堅持以“擴面、提質、增量”為總體工作要求,確保完成社會保險擴面不低於18000人,力爭20000人的既定目標,為“十三五”規劃開好局。

2.強化社會保險視窗稽核和實地稽核。嚴格執行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在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申報時,要求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必須經過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對在徵繳管理過程中存在少報繳費人數,漏報、瞞報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一經發現及時移送社會保險稽查大隊處置。

3.建立人社地稅資訊平臺。參保單位在地稅和人社部門都要申報用工人數和繳費基數,在地稅申報時為多支成本,會報高基數,多報人數。但在人社部門申報時為少參保少繳費,會瞞報人數、基數。為此,擬會同地稅建立了人社和地稅部門的資訊平臺,即時比對同一單位的申報資訊,用人單位在兩個部門申報的人數和基數必須一致,虛報、瞞報的情況必將得到有效遏制。

4.分步實施社會保險“五險同徵”。一是依託“全民社保登記計劃”,摸清應保未保人數,努力做到參保物件全覆蓋。二是依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徵繳管理,分步實現五項保險同步,繳費基數足額的目標。此外,隨著職工養老保險擴面空間的持續萎縮,要大力提倡符合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保參保人員轉入職工養老保險,這既能擴大職工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也能給廣大職工帶來實際利益,建議要大力推進這項工作。

5.加強經辦服務資訊化建設。在繼續使用現有社會保險資訊系統的基礎上,開發網上申報模組,減輕用人單位辦事成本,簡化辦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實施這種辦法,視窗稽核的作用就會明顯減弱,實地稽核的工作量就會更大。針對靈活就業人員相對集中於年底繳費的實際,在第三季度通過媒體、手機簡訊等,告知其安排合理時間儘早續繳或就近到建設銀行網點繳費,避免年底出現擁擠、等待等現象。

6.考核機制進一步科學。目前我局對各鎮區和保障所擴面考核主要體現在參保人數和徵收基金方面,建議對以上考核要建立正反兩方面的考核機制,完成任務是一個方面,屬加分的考核;轄區內如有職工舉報單位未辦理參保經查屬實的,或經稽查大隊稽查發現有單位職工未辦理參保的,根據人數,應建立扣分考核機制。此外對於轄區內的欠費總額佔應徵社保費總額的比例也要列為考核內容,目前雖然每個季度將欠費情況傳送到各鎮區,但各鎮區黨委、政府可能只注重維穩方面的考慮,真正基金清欠方面沒有給予高度重視。

作者:宋一新 單位:如東縣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社會管理調研報告3

在中央政法委第十次全體會議上強調,各級政法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檔案和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提高認識,細化實化各項部署要求,紮實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為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奠定堅實基礎。三項重點工作的提出,為人民法院工作全面發展指明瞭具體方向,也對人民法院進一步堅持能動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務。三項重點工作,社會管理創新是動力,是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的重要措施,對法院而言,如何解決依法受理的各類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是法院的法律責任,也是法院的政治使命。最高人民法院王勝俊院長指出:“能動司法是新形勢下人民法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必然選擇”,為此,我們應在能動司法中,實現社會管理創新,實現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經濟科學發展。

一、以定紛止爭調和矛盾糾紛,為社會管理創新打牢基礎

司法自身的規律性決定了能動司法的必然性,司法的基本任務是充分運用其職能,明是非、斷責任、解糾紛。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指出,“江蘇作為經濟發展快、改革力度大、開放程度高的東部沿海省份,社會管理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也來得早、來得多、來得快。”作為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蘇州,在經濟快速轉型升級,城鎮化、市場化跨步發展,各類群體、人員流動不斷加快,各種社會利益不斷衝撞,由此引發的訴訟糾紛逐年上升,矛盾衝突愈發激烈。化解矛盾,定紛止爭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職責,通過能動司法,以積極的姿態主動介入社會,解決、化解和預防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去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營造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為社會管理創新打牢根基,人民法院義不容辭。

以能動司法打牢社會管理創新基礎,一是要建立完善矛盾預警處置機制。對案件信訪傾向、當事人過激行為、群體性糾紛可能性進行風險評估;對敏感案件、重點案件提前制定處置預案,妥善採取應對措施,及時消除不穩定隱患。二是要構建“三全”調解格局。圍繞“以精心調解促案結事了,以案結事了促社會安寧”的矛盾化解目標,落實全程調解,將調解貫徹到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各環節中;落實全面調解,在民商事、刑事附帶民事和行政賠償訴訟案件中積極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爭端;落實全員調解,辦案人員深入社群、鄉鎮、街道、工廠開展就地調解,邀請當地居委會、社群、鄉鎮基層調解幹部一起做各方當事人的工作。三是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立聯動調解工作網路,注重聯合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對涉及面廣、矛盾突出的突發性、群體性案件,聯合公安、消防、信訪、勞保、城管、規劃、工商、海關等行政執法部門及鄉鎮黨委、政府組成聯動,形成合力。

二、以審判活動規範社會秩序,為社會管理創新司法護航

訴訟是調節社會關係的重要手段,審判是社會管理的重要方面。守護法律規範、調控社會秩序是人民法院通過法律的運用解決社會糾紛,以維護社會秩序和法律權威的司法目標,這也正是法院參與社會管理的核心。當前,基層人民法院主要通過刑事審判、民商事審判、行政審判及民商事執行和行政非訴執行來調整和規範影響社會管理的行為。人民法院開展審判執行工作,要堅持能動司法理念,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訴訟活動中的主導作用,引導與規範社會朝著正常、有序、和諧的方向發展,通過審判活動的成果創制社會規則,規制社會活動,引領社會風尚,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以能動司法為社會管理創新提供司法保障,一是要充分運用司法審判手段。發揮審判職能,妥善審理、執行好各類案件,從案件的審判、執行中,及時發現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依法妥善處理;積極開展巡迴審判工作,在開展和諧共建地區設立巡迴審判法庭或聯絡點,對當地案件就地立案、就地開庭、就地調解、就地宣判,方便群眾訴訟,增強司法效果。二是探索建立流動人員的案件審理機制。通過設立審判點的方式,靈活採取多種審判方式,優先審理,及時裁判,為流動人口提供訴訟便利;加大對流動人口的司法保護力度,切實維護城市城鎮化程序中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不斷促進有關社會管理行為的規範化。三是要加強工作監督。在開展審判活動的同時,落實好人民陪審員制度、深化司法公開、改進審判作風、完善民意溝通機制、暢通接受監督渠道等措施,不斷改進審判執行工作,使法院的司法機制、審判方式、辦案方法和工作作風更加適應社會管理創新的要求。

三、以司法創新服務經濟發展,為社會管理創新搭建平臺

在國際金融危機司法應對工作中,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切實擔負起了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重大司法使命。省高院公丕祥院長認為,“堅持能動司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徵,它不是人民法院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一時之需’,而是關係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的‘長久之計’。”當前,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目標和戰略舉措,也必然是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依法服務大局的主攻方向之一。在堅持能動司法,服務企業發展的基礎上,應結合當地黨委、政府經濟工作部署和特色經濟,加強對新興產業、自主創新產業、現代服務業、外貿金融等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所涉領域和企業為聯絡重點,進一步創新司法服務手段,為社會管理創新搭建新平臺。以能動司法為社會管理創新搭建經濟發展平臺,一是要加強送法服務。針對本轄區重大經濟專案,為地方政府部門、建設部門、招商部門把好訴訟風險關、法律服務關和司法保障關。二是搭建聯絡企業新機制。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商會等部門和商業組織的橋樑和輻射作用,及時瞭解企業在結構調整過程中的司法需求,大力開展法律培訓、法律講座、法律諮詢、寄送典型案例和風險提示等司法服務工作,幫助企業提高依法經營管理的能力。三是加強資訊分析研判的深度。及時歸納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共性法律問題,及時形成調查分析報告、司法建議、風險提示、典型案件等,為社會管理決策提供重要依據。

四、以職能延伸推動法治程序,為社會管理創新提供抓手

“再完備的法律條文相比不斷變化的司法實踐總是具有一定的滯後性”,最高院王勝俊院長的這一席話給能動司法留下了足夠的空間和舞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社會建設滯後於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又滯後於社會建設,由此帶來了很多社會矛盾和問題。如沿海經濟發達地區人口規模大、流動快、範圍廣,城市化程序快,人員管理和社會治安形勢嚴峻;精神病患者、刑釋人員、社會閒散青少年、吸毒人員等特殊人群數量大、管控難,惡性報復社會事件接連發生,人民群眾安全感下降;外貿、網際網路、通訊、交通等技術的進步發展,與貿易、網路、資訊、交通道路相關的新型別案件比例不斷上升,不穩定的社會隱患不斷增多。人民法院是社會管理的重要主體,既是社會管理的參與者,又是社會管理的推動者,面對社會管理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人民法院更應勇於擔責,主動應對。

以能動司法為社會管理創新提供著力點,一是要加大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力度。在審判中注意區分案件型別對案件情況進行綜合研究,以對社會穩定與治安狀況作出準確判斷;積極參與治安重點地區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法制宣傳、以案說法,做到“審理一案、解決一串、教育一片”,從而達到審判的最大社會化效果。二是探索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機制。加強訴訟當事人的心理疏導,規範減刑假釋工作,加強緩刑人員幫教工作,完善社群矯正對接機制,加強青少年犯罪的思想引導,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再犯罪率。三是推進依法行政。及時通報行政案件受理和審理情況,對行政規範性檔案提供法律意見,推進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制度,並就重點行政執法領域中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實踐中的難點、特點問題,開展專題研究,及時做好風險預警。四是加強司法建議。針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社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尤其是苗頭性、典型性、源頭性問題,及時提出對策建議,提高司法建議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當然,強調能動司法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要防止二種片面認識,既不能“無所作為”,也不可“全面包攬”。要把握好一個“度”,既要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職能作用,又要在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下,將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貫徹落實到司法審判工作的每一個環節,絕不能以犧牲法律為代價遷就明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破壞法律的嚴肅性和統一性。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司法的能動性,推動社會管理創新,更要堅持公正司法,切實確保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為社會經濟科學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為此,要結合法院工作實際,找準切入點,在能動司法中實現社會管理的創新,在實現社會管理創新中彰顯法院地位和作用,努力實現人民法院為人民的主題。

社會管理調研報告4

市委宣傳部等同志承擔的“十二五”發展省市協作研究專項計劃“社會管理創新研究”,對社會管理進行了調查研究,分析了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的對策建議。

近年來,市把社會管理創新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黨委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探索,勇於實踐,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建立社會管理創新機制,開展“領導大接訪、部門大下訪、矛盾大調處”三大活動,“千村萬戶大走訪”活動,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矛盾糾紛“雙排查”,舉行信訪維穩聯席會議等;二是落實社會管理創新措施,市縣鄉村定期開展排查梳理活動,組織開展積案清理專項行動,全面推行領導包案制度,做到“案結事了人和”;三是搭建社會管理創新載體,加強鄉鎮(街道)政法綜治中心建設,深入開展“五星級”村(社群)建立活動,紮實推進“城中村”綜合整治,強化村(社群)“兩室一辦”建設,全面落實治安中心戶長制度,織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網路;通過上述社會管理創新,促進了全市社會穩定,近幾年全國、全省“兩會”期間,實現了進京集訪、進京非訪、進京重複訪三個“零登記”,治安形勢明顯好轉,刑事犯罪率有效降低,公眾安全感提高。

市社會管理創新雖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與群眾的期望和發展的形勢相比,還是存在一些不足問題,主要是三方面問題:一是社會管理創新理念落後。少數幹部思想認識滯後,認為管理就是“官”管“民”,把人民群眾看成是管理的物件,忽視了人民群眾在社會管理中的主體地位。重管理輕服務的現象仍較普遍,少數部門單位制訂出臺措施,重點考慮如何有利於管控,而較少考慮如何提高服務效能、維護群眾權益,“為民作主”、“替民作主”多於“讓民作主”,由此出現與社會管理創新要求不符的“強制型管理”、“高壓型管理”。二是社會管理創新機制僵化。隨著城市化程序的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湧入城鎮,對工作就業、子女就學、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工業園區、城中村、拆遷安置區規模不斷增大,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網路虛擬社會快速發展,整個社會呈現出多元化發展趨勢,但社會管理創新機制沒有建立,基層基礎管理薄弱,出現許多管不住、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好的現象。三是社會管理創新手段陳舊。面對日益變化發展的經濟社會形勢,少數幹部不懂資訊科技,不知科學管理,不善做群眾工作,不會處置矛盾,滿足於用老經驗、老辦法應付問題,遇事想當然,導致問題越來越多,矛盾越積越大。

社會管理創新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樹立正確的社會管理創新理念。

促進社會管理創新,要樹立正確的理念,用正確的理念引領、指導社會管理創新工作。要樹立以人為本理念,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實現依法管理、科學管理、人本管理,使人民群眾在社會生活中切實感受社會公平有序、自身權益得到保障、心情自由舒暢,自覺去維護社會的穩定。要破除“官”管“民”陳舊觀念,確保人民群眾在社會管理中的主體地位,不能單純把人民群眾看成是管理的物件,做到管理與服務並重,制訂出臺措施,不是隻考慮如何有利於管控,而是著重考慮如何提高服務效能、維護群眾權益、多“讓民作主”,少出現“為民作主”、“替民作主”、“強制型管理”、“高壓型管理”等明顯落後於時代的陳舊做法。

2、明確社會管理創新的目標任務。

只有明確社會管理創新的目標任務,方向清、任務明,才能有的放矢做好社會管理創新的具體工作。社會管理創新是要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著眼於促進社會進步,提高社會文明水平,把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同激發社會活力有機地結合起來,努力營造既安定有序又充滿活力的良好局面;而不是要不惜一切代價、不計一切後果來維持社會穩定,更不是要把人管死,把社會管成一潭死水。明確了社會管理創新的目標任務,我們在出臺措施、開展實際工作中,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人的主體地位,充分尊重和發揮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調動社會一切積極因素,凝聚全社會的智慧和力量,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協同治理格局,促進社會步入和諧發展良性迴圈的軌道。

3、深化社會管理創新的機制與手段。

深化社會管理創新機制,要健全、完善、規範相關法規和制度,解決好權、責、利的統一,切實做到有法可依、良法善治、真誠服務,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深入發展。要突出抓好人的服務與管理,著力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強化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有效調處社會矛盾,維護各方各類群體的合法權益。要抓好基層基礎工作,加強社群(村)服務,強化居(村)民自治,營造寬容關愛的社會環境,促進人際關係的和諧。要管理好網路虛擬社會,主動善用網路、唱響主旋律,引導行業自律,加強網路輿情監測,使網路虛擬社會沿著理智、建設性的軌道發展。要抓好社會組織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服務和推動地區社會經濟繁榮發展。

4、創新處理矛盾糾紛工作的方式。

妥然處理矛盾糾紛是社會管理創新的一項主要工作,要掌握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依法妥善處理,努力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要針對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督促其加強管理,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要根據社會公平正義觀念和法律原則大力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做到息訴止爭,化解矛盾,努力防止因矛盾激化引起各類事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糾紛,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要從源頭上消除引起上訪的因素,切實做到“上訪不擴大、矛盾不激化、問題不上交”;下大氣力解決上訪老戶問題,對於多年、多次申訴的上訪老戶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確屬申訴有理的,要堅決依法解決,不能再拖;確屬無理申訴的,要依照政策和有關規定,切實做好息訪工作。

社會管理調研報告5

近期,我們對我縣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專題聽取了縣綜治辦關於我縣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的情況彙報,先後走訪了柯橋街道和齊賢、夏履、安昌等鎮,廣泛徵求意見。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綜治辦積極發揮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中的牽頭協調作用,及時出臺制度、召集會議、落實任務、抓好成效,各成員單位和鎮(街、開發區)認真領會和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具體檔案精神,各司其職,抓好具體工作,我縣社會管理整體格局逐步完善,綜合治理紮實推進,創新亮點不斷湧現,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管理格局逐步完善。

一是黨委的領導核心地位更加鞏固。明確規定鎮級綜治委主任由同級黨委(工委)書記擔任,綜治辦主任由黨委(工委)副書記擔任,確立了黨委對社會管理工作的領導作用。

二是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更加強化。成立了特殊人群、社會治安、公共安全等10個專項組,對社會管理職能進行了歸納和細化,每個專項組明確一個牽頭單位,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成員單位,做到職責分明、落實到位。

三是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日益調動。我縣社會管理工作初步呈現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生動格局。

(二)綜合治理紮實推進。結合我縣實際,牢牢抓住社會管理的15項重點工作,全面加強流動人口、特殊人群、“兩新組織”服務管理,積極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社會矛盾化解、公共服務和網路輿論研判導控等重點工作,紮實開展平安建立活動,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著力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社會穩定指數評價體系建設,以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突出問題為突破口,通過大量深入細緻的群眾工作,協調社會關係、化解社會矛盾、規範社會行為,維護好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三)創新亮點不斷呈現。從調研情況看,我縣的社會管理工作由點到面、由上至下都不乏亮點。

一是社會穩定指數評價體系。該體系通過科學設立社會穩定評價指標,定期通報和分類預警,制定不同的應對策略,第一時間掌控、分析和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化抽象為具體,化被動為主動。

二是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這項工作目前已全面推開並日漸成熟,已成為收集民情民意、化解基層矛盾、方便服務群眾、實現精細化社會管理的重要手段,展現了新時期社會管理的主體多元化、內容多樣化趨勢,意味著社會管理將由政府管制為主向社會協調、多方參與轉變。

三是網路輿情研判導控服務平臺建設。柯橋街道“一站到底”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建設、齊賢“1+_”大調解模式、夏履“一站二室三中心”村級社會管理創新機制、安昌的社團組織協同平臺建設和村務監督積分管理等,都可圈可點、各具特色,成效也較為明顯。

二、存在問題

我縣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好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是認識仍需提升。各成員單位之間、各鎮街之間在領導重視程度、工作舉措力度、工作創新能力等方面,存在著不平衡性。少數幹部對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意義和作用認識不足,重視不夠。

二是服務仍需強化。政府社會管理職能重心有所偏頗,重管理輕服務、重審批輕監督、重懲罰輕教育、重形式輕實質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方式上還比較習慣於採取行政手段和強制方式解決社會矛盾。

三是基礎仍需夯實。政府職能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還沒有完全到位,公共財政投入社會建設的比重相對偏少,社會管理基層力量有待加強,專業化社會管理人才較為缺乏。

三、幾點建議

(一)切實轉變理念,進一步形成社會管理整體合力。要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縣委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社會管理與經濟發展一同部署、一起推動,加強組織領導,搞好統籌協調,加強督促檢查,推動社會管理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要切實轉變社會管理理念。不斷樹立關口前移、源頭治理的理念,從習慣“滅火”到注重“防火”;樹立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理念,改變政府“包打天下”的格局;樹立統籌兼顧、協商協調的理念,正確反映和協調各種利益訴求;樹立依法管理、綜合施策的理念,從青睞硬性行政手段,到重視運用經濟、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綜合管理。要進一步形成社會管理整體合力。逐步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格局。縣綜治辦要切實加強對社會形勢的分析研判,統籌解決社會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履行好組織協調、督導檢查職責;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好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10個專項組牽頭單位要充分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心協力、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社會管理相關工作;司法機關要創新司法工作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式,促進公正司法;各鎮人大要適時把黨委有關決策部署按法定程式轉化為人民的共同意志,並履行好監督職能,努力營造社會管理良好的法治環境,各級人大組織要重視發揮好人大代表密切聯絡群眾的優勢,整合各級代表力量,精心組織代表圍繞社會管理創新、推動民生改善等方面開展活動,引導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會管理。

(二)更加重視民本,進一步提升社會管理服務效能。一是要立足民本抓好社會管理。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群眾滿意指數、幸福指數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社會管理,既是治理更是服務,既要維穩更要維權,要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努力實現管理與服務的有機統一。

二是要改善民生推進社會建設。加快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著力解決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保護、社保、醫療、住房等民生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好惠及民眾。

三是要優化服務提升工作效能。著力完善社會服務管理平臺,實行“近距離、一站式、一條龍”服務,方便群眾反映問題和解決問題,充分尊重和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拓寬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探索建立對群眾求助、投訴的聯動受理、快速處理和及時反饋機制,做到投訴必接、求助必應,加大力度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三)統籌社會資源,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基礎。社會管理的重點在基層、難點在基層,希望也在基層。沒有強有力的基層基礎工作,再好的社會管理理念和機制也難以真正落到實處,必須夯實社會管理基礎。

一是要善於統籌社會資源。發揮好社會力量在社會管理中的協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強化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責,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支援人民團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要繼續加強“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配備必要的基層管理力量,實施精細化動態管理,使網格管理員承擔起傳遞資訊、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等職能,讓社會管理服務工作做到群眾身邊。

二是要建立健全基層組織。牢固樹立固本強基的思想,把人力、財力、物力更多投入到基層,鞏固和健全基層組織,特別要加強社群、村級的社會管理和服務力量,注重與群眾的密切聯絡,建立健全社會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社群、村級自治和服務功能,構建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服務群眾的基層組織體系。

三是要紮實做好基礎工作。緊緊圍繞我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15項重點專案,進一步加強和創新流動人口、特殊人群、“兩新組織”服務管理機制,著力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網路輿論研判導控和社會應急聯動救助,深入開展平安建立活動,建立健全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重視發揮好基層維穩“三道防線”的作用,把不和諧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