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會管理創新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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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會管理創新調研報告

為了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健康發展,就必須切實致力於相關法規範和制度的完善,用法規範和制度來規範引導和促進保障社會管理及社會管理創新,形成解決問題和創新發展的長效機制。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重點在於解決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特殊人群幫教管理、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網路虛擬社會建設管理、社會組織管理服務等問題。各級政法機關依法推進其本職工作,便是為社會管理創新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並且其中有些職能本身就是直接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

一我市家族企業眾多

家族企業是一種範圍極廣、種類繁多、應用普遍的企業組織形式,即便是在現代企業制度比較成熟的美國,90%以上的企業仍然屬於家族企業。家族企業不僅在歐美大陸十分普遍,而且在亞洲各國也非常盛行。改革開放後,民營經濟逐漸成為中國經濟的主流,家族企業得到了迅速發展。這主要源於家族企業的固有優勢,比如集權決策效率高、親情內聚力強、反應速度快、執行力強、心理契約成本低、恩威並用效果好、家長示範效應強、經營文化傳承性好等。但是,目前我國大多數家族企業仍存在著產權關係不清晰、管理制度不規範、治理結構不到位等嚴重缺陷。面對知識經濟時代和經濟全球化的挑戰,我國家族企業面臨的最為迫切的問題就是管理創新。管理創新是家族企業彌補上述缺陷的基本選擇。根據國內外家族企業的成功經驗,我根據我市家族企業的管理創新有以下幾種路徑可供選擇。

隨著我國民營企業的發展,家族企業的競爭優勢將從低成本競爭向差異型競爭轉變,增長方式從數量擴張型向集約型轉變,發展模式從封閉型向開放型轉變,產權結構由一元化轉變為多元化,管理模式將克服家族的束縛走向規範化和科學化,經營領域也逐步走向國際化。概言之,我國家族企業必將走向專業化、規範化和國際化。因此,我市家族企業面臨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是經營戰略的調整。可以說,經營戰略的調整好壞決定著企業的未來成敗。比如,方太從“點火槍大王”轉型為“抽油煙機大王”,吉利從多元貿易轉向中低擋轎車,太太藥業從保健品行業進入藥品行業,這些都是成功轉型的典範;大力拓展海外市場,同樣為公司贏得了更大的業務增長空間;我市的軸承產業也是非常強壯。

家族企業制度創新主要包括資本社會化、管理專業化、公司治理結構規範化。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能夠有效利用制度安排的互補性,選擇一種降低代理成本的機制,控制代理風險。這樣既能保證經營管理層擁有足夠的經營權,使企業能夠在瞬息萬變的市場活動中及時把握商機,又不致使出資人失去對財產的最終控制,雙方各得其所,但關鍵是如何在出資人和經理人之間找到一種平衡機制。

家族企業要克服家長制的弊端,從人格化的社會網路交易轉向非人格化的制度?交易,推進制度創新。首先,要加大產權制度的改革力度,有效地融合社會資本,實現資本的社會化;其次,要借鑑國外大企業的管理經驗,實行專業化管理,正確對待職業經理人,激勵和發揮他們的才幹;第三,要積極規範治理結構,引進現代管理理念和專業管理技術。

傳統家族企業的治理結構與現代市場經濟體系具有尖銳的矛盾。家族企業治理結構不是建立在商業原則的基礎上,其組織行為不是依據市場原則,而是依據?理規範;維繫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不是利益關係,而是個人之間的情感和血緣關係。在這種治理結構下,就容易形成“家長”的實際管理素質與現代管理者角色需求的矛盾。因此,家族企業要在堅持現代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前提下,結合家族企業的實際情況,引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這是家庭企業制度創新的重要內容。

二社會管理方式方法的創新與價值分析

社會管理創新的突破口或曰啟動點,往往是社會管理方式方法的創新,亦即社會管理手段創新。從社會管理的規律性來看,社會管理整體機制和制度的創新必須以充分全面而客觀準確地掌握社會建設以及社會成員的具體狀況為基礎和前提,而社會管理方式方法的創新對相關要素的要求則相對要寬鬆得多。當然,從實效性的角度來看,社會管理手段創新同樣須依託於資訊化管理技術和機制的支撐。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經濟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會用、思想教育不頂用”的尷尬,必須依託於明確規定了各方主體的職能任務、權利義務和職責的法規範。唯有在法規範和制度支撐下,才能使社會管理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各要素之間相互聯絡,相互影響,共同作用於社會事務的管理。

在目前階段,社會管理方式與方法創新即是完善社會管理手段,實現由單一的行政手段向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教育等手段轉變。社會管理機制制度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制度創新,是社會管理創新的根本所在,是各類創新的支撐和保障。無論是社會建設、社會管理,還是社會管理創新,都必須有法規範作支撐、制度作保障。因此,為了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健康發展,確保社會管理創新的實效性和持續性,就必須切實致力於相關法規範和制度的完善,解決好權、責、利的統一問題,用法規範和制度來規範引導和促進保障社會管理及社會管理創新,切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務,依良法善治,形成解決問題和創新發展的長效機制。

社會管理機制和制度變革是完善和發展社會管理的基石。黨的十x大提出:“要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健全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這是社會管理機制制度創新的指導原則——要形成並健全四種主體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會管理格局;要注重對基層社會管理體制的健全完善;要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創造力。所有這一切,都要服務於和諧社會建設的需要,有利於建立一種能夠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制的新型社會管理體制。

管理主體創新是社會管理機制制度創新的關鍵。社會管理機制制度的創新,要求對各類主體的職能範圍作出明確界定,並按各自職能來分別設計管理機制,構築相應的法規範和制度。在多元主體的社會管理格局中探索一種持續的互動執行模式,更需要堅實的機制制度作為支撐。

需要強調的是,社會管理創新強調從新的社會管理觀念、方法乃至機制制度的研究開拓到實際機制或者制度化運用,不應忽略既有的社會管理資源和手段。社會管理所追求的終極目標是實現“善治”,即達成兼顧各方面利益基礎上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所以,無論是推動參與型乃至自治型社會管理的理念拓展,還是探索社群矯治和特殊人群幫教的新機制,都應當以社會管理的秩序價值與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為根本目標。

三、社會管理創新的內容與路徑

管理內容創新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點。創新社會管理模式,必須創新管理內容,釐清管理領域,強化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有效調處社會矛盾,維護各方各類x體的正當權益。社會管理創新的主要內容可歸納為如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社會管理體系建設,增強社會管理合力

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組織以及各相關主體之間的關係,明確各方主體在社會管理中的定位。強調黨和政府在社會建設中的中心位置,強調政府公共財政的更多投入,同時要健全和完善社會自治、自律和自我發展的新機制,充分發揮各種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社會管理上的主體性及其對政府社會管理的監督制約作用。

建構和實施以權利為導向的社會政策體系,尊重和保障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加強社會服務體制建設,提升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消除社會排斥,推動社會融合。

加強民生制度建設,確立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民生社會管理髮展新機制。改善和保障民生問題不僅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須優先實現的基本職能,也是需要社會和個人共同努力才能解決的問題。政府既要承擔起直接提供各類服務的職責,又要善於藉助其所掌握的權力、權威和資訊、資源,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使其參與解決民生問題。

健全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和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提高應對各種風險的能力,並形成維護社會長期穩定和有效處理社會公共危機事件的社會穩定機制。在x體性事件等危機處理中,要善於做到“情緒疏導”和“情緒管理”,以貼近的感情疏導民情,化解危機,儘量避免機械、簡單地運用“物質滿足”或者“物質誘導”的方式。

增強全社會參與社會管理的活力,進一步完善社會管理的執行機制。要建立不同社會主體之間平等、民主的社會合作機制,倡導參與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顧各方各類利益、維護全體人民的發展利益與環境生態利益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管理機制,努力實現生態系統良性迴圈。

(二)社會管理創新須重點解決的問題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進一步完善社會管理體系,既要全面展開工作,又要抓住源頭性、根本性和基礎性問題,重點在於解決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特殊人群幫教管理、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網路虛擬社會建設管理、社會組織管理服務等問題。

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創新,要公平對待,切實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從就業、居住、就醫、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斷創新統一有效管理新機制,結合城鎮化建設,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實現城鄉一體化和服務全覆蓋的人口互動管理模式,疏堵有機結合,使流動人口能夠全面參與並真正融入當地社會生活,變流動為活力,從根本上解決流動人口不穩定和不和諧等問題。

推進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創新,要建立健全對服刑在教人員、刑滿釋放解教人員、社會閒散人員特別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員等高危人群的常態化幫教管控機制,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推動教育改造與安置幫教工作雙延伸。對特殊人群的幫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體系,應在有利於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促進他們的發展上下功夫,尤其是應當致力於建構和完善幫助其更好地融入社會的機制制度,從根本上化解社會矛盾。

推進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的創新,要將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地區的治理和城鄉規劃、地區改造相結合,在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生活環境的基礎上,健全基層組織、延伸公共服務,切實處理好整治、服務、管理和發展的相互關係;要對小旅館、娛樂、洗浴場所等實行耐心指導、重點防控、過程監管,完善長效機制,突出指導服務理念。

推進虛擬社會建設管理創新,要提高對網際網路的認識,注重研究網際網路的內在規律和規則,充分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強網際網路的建設與有效管理,特別是要認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證網際網路健康有序發展。既要把網路輿情作為聽民聲、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視和評估輿情影響,主動迴應社會關切,有效地制定網際網路管理建設政策,正確引導網上輿論,維護網上秩序,營造有利於社會穩定的輿論環境。

推進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創新,要致力於對社會組織的研究,承認社會組織在國家發展與建設中尤其是社會管理創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積極作用,並按照社會組織發展規律施以有效監管,健全和完善相關法規範。

(三)社會管理創新的路徑選擇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首要的是搞好制度建設,完善社會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規範,建立與構建和諧社會相適應的社會管理新格局。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特別重要的是要完善參與型及自治型治理結構,重視對優秀的管理者、優秀的專業人員和優秀的社會組織的培養和培育,通過對社會管理領域進行過程引導和規範,實現政府對創新活動和創新行為的有意識引導、調控和激勵,形成卓有成效的社會管理創新生態機制。

社會管理創新要確立正確方向和科學路徑,要促進社會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會活力,要對利益調整進行結構性改革,強調要尊重不同的價值觀念,倡導不同的行為模式,傾聽不同的利益訴求,重視溝通與協調。社會管理創新要對利益調整進行結構性改革,同時要儘可能地兼顧各方各類利益。但是,強調兼顧各方各類利益絕不是不能損害任何利益,絕不意味著不能採取任何強制性手段。問題的關鍵在於改革中的利益調整要著眼於整個社會發展進步,要引入行政過程論,對各方各類利益進行綜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學合理的裁量判斷。

社會管理創新是一種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創造性活動,依賴於不同思想、意見和利益訴求的相互交流和撞擊,依賴於開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觀點的環境,更依賴於相關各方全方位參與管理、決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這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規律性特徵,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中要予以最大限度的尊重。

四、政法機關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職能發揮

社會管理創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和社會成員的關係問題。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政法機關沒有什麼用武之地。相反,各級政法機關依法推進其本職工作,便是為社會管理創新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並且其中有些職能本身就是直接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

無論是法院依法判決、裁定,還是檢察院的依法抗訴監督,對於社會管理創新機制制度的形成和不斷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乃至法治化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規範、促進和監督制約作用。而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把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作為民心工程、實事工程、保障工程來抓,有助於推動政法工作全面發展進步。

“人民檢察院通過檢察活動,教育公民忠於社會主義國家,自覺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同違法行為作鬥爭”。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主動服務第一要務,不斷提高執法辦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充分發揮各項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通過執法辦案來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司法公正,理順群眾情緒,維護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執法辦案是履行一切檢察職能的本源和歸宿,也是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基礎性工作。

最後需要強調的是,當代社會管理的創新始終要求加強法治建設,唯有以法治理念為指導,以法制體系、法治程式和規範為支撐,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才能真正實現最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

我市人民檢察院深刻領會三項重點工作的精神實質,積極探索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機制,從社會穩定大局出發,突出工作重點,延展服務領域,採取得力措施突出抓好社會管理創新,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更好地發揮了檢察機關的職能作用,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增強黨員幹部的法制意識

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更加註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努力實現從查辦案件向預防犯罪延伸,從事後預防向事前預防延伸,從個案預防向制度和機制建設延伸,深化預防宣傳、警示教育、賄賂犯罪檔案查詢等工作。去年以來,該院結合辦案實際,向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專題調查報告4篇,發出《檢察建議書》26份,對遏制和減少各類犯罪,加強社會管理起到積極推進作用。該院以預防先行,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以摸底調查、預防動員、建立重點崗位人員預防檔案、以案釋法、幫助整章建制、開展警示教育、組織學法競賽等內容的預防工作,有力地增強了工程建設領域幹部職工預防犯罪意識,提高了建築行業社會管理創新水平,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二)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提高對特殊x體的管理服務水平

落實檢察環節上的各項綜合治理措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平安建立活動,結合檢察職能,拓展管理和服務渠道。把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被宣告適用緩刑和適用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人員等在社會執行刑罰的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和服務納入社會管理的重點來抓,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幫助刑釋解教人員妥善安置、融入社會;積極探索適應社群矯正特點的檢察方式,加強對社群矯正各執法環節的法律監督。去年以來,通過協商辦法,解決了10名勞教、勞改釋放人員就業出路,並協助用工單位與其簽訂用工合同,落實了幫教措施。健全完善社群矯治機制,在對特殊人員管理服務的同時,建立和健全了《社群矯治工作實施辦法》,使社會管理服務工作做到有規可守,有章可循。

(三)是加大查辦社會管理領域職務犯罪力度,淨化社會管理環境

不斷加大對社會管理領域職務犯罪的查處力度,把查辦涉及社會管理領域的職務犯罪作為服務社會管理、服務大局穩定的中心工作來抓。去年以來,集中力量先後在教育系統、政法系統、經濟管理領域等查辦了管理領域涉嫌職務犯罪案件10餘起,涉農職務犯罪案件8件,其中在教育系統查辦和經濟管理系統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案值大、影響廣,社會效果好,有力地促進和加強了社會管理領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

(四)是加強青少年違法犯罪人群管理,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

結合辦案,經常性開展青少年違法犯罪問卷調查活動,掌握其違法犯罪規律。針對部分青少年違法犯罪與網路毒害有關的實際,與公安、文化等相關部門開展多次清理校園周圍網咖、錄影廳活動。參與制定市政府關於出臺加強文化娛樂場所管理規範,淨化了社會文化環境,減少了不良環境對青少年的影響,青少年違法犯罪率較以前呈下降趨勢。圍繞未成年人犯罪預防,開展“擔任法制副校長”、“法制進校園”、“送法進課堂”活動。去年以來,共建立聯絡點27個,舉辦中國小生法制講座28場次,深受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好評,有效地減少預防了青少年違法犯罪發生。

隨著我國社會結構的深刻調整,社會生活多樣、多元、多變的特徵日益凸顯。我國經濟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在市場競爭中共同發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城鄉結構發生顯著變化,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城鎮人口從。億增加到。億;社會階層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出現了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新的社會階層;社會組織形態發生了新的變化,已有%以上的城鎮從業人員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工作。 “單位”管理是以往中國社會管理的一大特點,許多制度和政策都和“單位”有關,要通過“單位”實施。現在發展市場經濟,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係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樣化,越來越多的人由“單位人”轉變為“社會人”,以計劃經濟體制和過去那種權力構架為基礎的社會整合功能削弱,傳統的社會管理體制和方法越來越不適應社會結構的變化。

當前,我國已進入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改革攻堅的關鍵時期,我國改革發展面臨的社會背景和社會基礎發生了重大變化。從改革內容來看,我們需要推進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寬、利益調整層次深、配套性強、風險比較大的改革,社會利益關係更趨複雜,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難度加大。從改革動力來看,改革初期,人心思變和較低的社會預期激發著人民群眾的改革熱情,社會的動力與政府的牽引力緊密結合,推動著改革快速推進。隨著改革不斷深化,人們對改革發展的社會預期普遍提高,對改革發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顯增強。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對社會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戰、新要求,我們必須科學判斷、準確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國際國內環境,科學判斷、準確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以與時俱進的精神,轉變社會管理理念,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完善社會管理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管理社會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保持社會安定有序,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五創新管理理念,整合社會資源

社會管理也叫社會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社會公共組織為了適應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和滿足社會公眾的需要,對涉及公眾利益的各種公共事務,通過制定必要的制度和公共政策來實施的有效管理。社會管理的基本目標是完善社會功能,促進社會系統的協調發展,構建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環境,形成與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文化秩序相協調的社會秩序。對社會管理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其一是以政府為主體,對有關社會事務進行規範和制約;其二是以社會為中心,即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依據一定的規章制度和道德約束,規範和制約自身的行為。提升社會管理水平和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是一項涉及層面廣、觸及問題多、解決難度大的社會工作,需要社會各界同心協力、齊抓共管。十六屆屆中全會明確提出:“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

(一)堅持以人為本,創新社會管理理念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也是社會管理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在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中堅持以人為本,就是必須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好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好就業、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真正從根本上減少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從源頭上減少因利益衝突引發的社會矛盾;必須實現成果共享,使構成我們社會的各個階層,參與社會發展的不同x體,都能夠實現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共同發展,使不同階層、不同x體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必須整合社會資源,充分藉助各種社會力量,培育發展各類社會組織,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共同參與社會治理;必須著力減少社會發展的成本,通過制定和實施科學有效的社會政策,維護社會公平,實現社會公正,努力降低社會發展的成本,在更高層次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二)加快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更加註重履行社會管理職能

在新的社會管理格局中,政府要切實擔負起社會管理的職能,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機構設定,在繼續抓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的同時,更加註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擴大公共財政對社會發展和社會事業的投入,把人力、物力、財力等公共資源更多地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傾斜,把工作著力點更多地放在解決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上。要以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為重點,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注重向公共服務薄弱的農村、基層、欠發達地區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要不斷改進公共服務方式,簡化辦事程式,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事項,創新管理制度,為群眾和基層提供方便快捷優質服務。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既不能失職不作為,又不能越權亂作為。按照《決定》“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的要求,支援各類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改變政府以往介入市場過多的″越位″和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方面的″缺位″現象,順應全球社會公共管理新趨勢,加快傳統的“經濟管理為主”向現代的“社會管理為主”轉變。

(三)積極推進城鄉社群建設,健全新型社群管理和服務體制

社群是城鄉居民生活的基層單位,是政府社會管理與社群自治組織、民間組織自我管理的結合點,建設和諧社群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當前,我國社群建設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創新社群管理,構建和諧社群,要從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入手,積極探索新的社群發展和管理模式,健全社群管理組織體系,建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企業在社群建設中的夥伴關係,把一部分政府可以不直接承擔和企事業單位剝離的社會職能、服務職能交由社群承擔。發揮駐區單位、社群民間組織、物業管理機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社群管理中的積極作用,努力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群自我管理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動。大力推進社群服務的產業化、市場化、規模化、多元化,完善社群就業,社群保障、社群救助、社群衛生、社群文化、社群教育、社群體育、社群安全等各項公共服務;積極開展面向老年人、兒童、殘疾人、社會貧困戶、優撫物件等困難x體和特殊物件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服務,強化社群服務保障功能,探索建立以服務群眾為重點的網路化的.社會管理機制,把為民服務的工作滲透到社群各個領域。農村社群建設則要把構建社群救助體系作為一項基本任務,建立健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發展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發展各類新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幫助農民增加收入。要加強城鄉社群自治組織自身的能力建設,通過提高居(村)民的自治程度,培養民主素質,提高社會責任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使城鄉居民自治組織成為協調民眾利益、化解民眾矛盾、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有效載體。

(四)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吸納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

社會管理體制創新,要有利於調動市場和社會組織的參與力量;有利於實現公共資源、公共資訊整合共享;有利於形成政府、市場、社會三者間的良性互動。只有科學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充分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社會治理機制,才能有效解決目前複雜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實現加強社會管理和降低社會管理成本的目的。因此,創新社會管理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社會組織、市民等多方面的積極性,形成政府調控、社會組織和市民協同參與的社會管理新機制。要大力培育、發展各種社會組織、中介組織,包括律師、公證、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等機構和行業協會、學會、商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引導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社會管理。同時,要邊“放水”邊“築堤”,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並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會組織的政策,發揮各類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社會組織的健康發展有助於政府與社會形成良性互動。針對目前社會組織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需要進一步創新管理體制:一是降低准入的門檻,因地制宜的確定準入條件,不搞“一刀切”。二是逐步實現社會組織與政府的徹底“脫鉤”。政府過多或不適當的干預,往往會削弱社會組織的自治性,同時也不利於社會組織自身能力的發展。三是引導社會組織進行公開、透明化的運作,促進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嚴格行業自律,規範從業行為,承擔社會責任,提高自律性和誠信度,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加強立法,通過法律的手段,明確社會組織的法律地位、工作範圍、經費來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式等。依法管理和監督各類社會組織,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對於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六社會管理創新的對人們的影響和啟示

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切實履行好維護穩定的第一責任;抓住改善民生這一影響社會穩定的根本問題,解決好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更新管理理念、改變管理方式,創新管理措施,實現由防範、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務型管理轉變。

要深入開展社會矛盾化解,著力構建“大調解”工作體制機制,積極組織領導幹部接訪、下訪,認真落實社會風險 要深入推進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努力在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關鍵問題上實現評估制度,進一步築牢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基礎。要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基層綜治機構等基層基礎建設,滿腔熱忱地支援和幫助基層幹部開展工作,確保基層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辦、群眾有依靠、穩定有保證。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努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公眾參與”的工作格局,為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當前,我國許多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已經明顯地集中到與人民群眾基本民生問題密切相關的環節。這對各級黨委和政府統籌協調各種利益關係、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決定》提出要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利益關係是一切社會關係的基礎,抓住了利益關係,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必須始終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重點,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x體的特殊利益的關係,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必須嚴格遵循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積極化解各種矛盾糾紛。改革方案的設計,應充分考慮社會的承受程度,妥善照顧各方面群眾的關係;政策措施的調整,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充分考慮不同x體的利益要求;大型專案的實施,事前必須認真進行科學論證,準確把握人民群眾長遠利益和現實利益的平衡點;公共資金的投向,必須首先用於解決低收入階層特別是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進一步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要通過各種途徑、方法,將擬製定的社會政策向社會公開,使人民群眾對於同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社會政策設計有著充分而廣泛的民意表達,確保社會政策的有效性、合理性和科學性。健全社會輿情彙集和分析機制,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建立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實現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更多采用調解方法,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x體性事件,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引導各階層群眾正確認識和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區域性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增強主人翁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同時要進行公民道德教育,培養社會公德和法制精神,使社會各階層都能按照法律和政策,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要求、解決利益矛盾,自覺維護安定團結

我市的現階段工作已近有很大的進步,一項任務不是一個國家總的領導就能解決的,是靠全民共同的努力合作下,團結的力量是無窮的。一切管理創新的關鍵在於觀念創新。只有好的觀念才能產生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觀念是人的主觀世界,而主觀世界是客觀世界的反映。因此,觀念創新必須通過深入研究實踐活動和由它們產生的成果——科學和文化知識,才可能提煉出新的看法,從而指導管理活動。因此,加強對實踐活動的瞭解和加強學習是觀念創新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