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如何辦理按月劃扣公積金還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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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襄陽如何辦理按月劃扣公積金還貸業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襄陽如何辦理按月劃扣公積金還貸業務

使用範圍及物件

借款人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與貸款地一致時,可以申請按月扣劃還貸業務,減輕家庭還貸壓力,繳存與貸款地不一致的'借款人,不能夠申請按月扣劃還貸業務。

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夫妻雙方近12個月來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期間,不存在間隔三個月及以上的繳存情形。

(二)夫妻雙方連續三個月的繳存金額不低於一個月償還貸款本息的金額。

(三)申請時夫妻雙方賬戶餘額不得少於3個月的還貸額。

所需材料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二)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三)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四)簽字確認後的《按月扣劃還貸協議》

辦理時間

借款人夫妻雙方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或還貸期內,可申請辦理按月扣劃還貸業務,住房公積金中心業務大廳受理按月扣劃還貸業務時間為每月1—15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當月辦理下月生效,受理撤銷扣劃還貸業務申請時,當月辦理當月生效。

注意事項

(一)住房公積金中心在受理借款人按月扣劃還貸業務後,在還貸期內,每月18、19日(遇節假日提前)從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扣劃,借款人夫妻雙方賬戶餘額合計不足一個月還貸額時,中心不予扣劃,借款人通過受託銀行正常還貸,否則作為逾期處理。

(二)住房公積金中心在受理按月扣劃還貸業務後,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再劃入借款人還款賬戶或聯名卡賬戶,直接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夫妻雙方申請使用按月扣劃還貸業務後,不再使用每滿一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