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部分城市出臺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桂林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辦理條件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
二、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與繳存人的關係證明(繳存人發生住房消費,住房公積金餘額不足時,提取父母、子女、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
3.購房合同
①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提供房屋買賣合同;
②購拆遷安置房的提供拆遷雙方簽訂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③參加集資、棚戶區改造、市場化運作及危舊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與建房單位的協議。
4.不動產權證
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
①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提取的,提供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②購買房改房提供《出售共有住房完全產權評估計價核定表》;
③參加集資、棚戶區改造、市場化運作及危舊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房改部門批文及花名冊。
5.付款憑證
①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供購房發票或收據;
②購買拆遷安置房,提供補繳房款發票或收據;
③購買集資、棚戶區改造、市場化運作及危舊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售房單位出具的收款收據;
④購買二手房的,提供增值稅發票。
6.本人(或配偶)購房所在地戶口本或工作證明(異地購房申請提取的,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