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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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規定提取個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儲存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簡稱自有住房);

(二)償還購買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支付房租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並需支付房租或者物業管理費的;

(五)支付物業費的;

(六)失業或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兩年以上,且男性年滿50週歲、女性年滿45週歲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並離開本市的;

(八)出國(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確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材料

購買本市商品房的,應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應提供在濟南市不動產登記系統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購房全款發票或全款《濟南市房地產企業預收款收據》。

購買本市存量房的,應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根據房改政策有關規定購買本市自有住房的,應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購房全款發票,或房改分配表和購房全款發票。

購買本市拆遷安置自有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和繳納全部房屋差價款的有效憑證。

異地購買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明和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購房全款發票以及《商品房銷售合同》。

提取流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人或代辦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稽核手續。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當即稽核,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需要調查核實的,公積金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公積金中心稽核通過後,提取人能夠提供本人在公積金繳存銀行同行結算賬戶的,可在公積金中心視窗辦理提取支付手續;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積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支付手續。

遠郊區縣(章丘區、長清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憑規定的申報材料到當地繳存銀行進行初審後,由繳存銀行報公積金中心稽核,稽核通過的,由銀行辦理提取支付手續。

提取額度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簡稱自有住房);

可在取得有效憑證和證明材料三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儲存餘額;所有提取人提取總額度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實際支出,且每個提取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二)償還購買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

在按貸款合同的約定每還本付息滿一年後,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職工辦理了按月委託提取業務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所有提取人提取總額度不超該筆貸款已正常償還的總額度(不包括部分提前還貸部分)。職工每提前還貸一次,可至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一次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總額度不超過該次提前還貸的金額。

提取時間

公積金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