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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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提取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以下是衢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以供參考!

衢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商品房的

2、購買房改房的

3、購買拆遷安置房的

4、購買二手房的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6、大修自住住房的

7、用於租房的

非房屋類:

1、退休的

2、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4、出國、出境定居的

5、異地調動並戶口遷出本市,遷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6、非本市戶籍,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實行託管管理或破產、解散、登出的單位,職工公積金已轉入中心託管戶的

9、提前部分償還公積金貸款的

10、部分償還或還清住房貸款本息的

11、憑銀行還款明細提取現金的

12、用於支付物業費的

13、職工家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或特殊困難的

14、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取材料

共同材料:

1、以房屋產權人身份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影印件。

2、以房屋產權人配偶身份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各1份影印件。

3、以房屋產權人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登記在一起的戶口簿原件及各1份影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戶籍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代領取的,除本人身份證外還須出具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影印件。

5、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影印件。

用途證明材料:

提取人在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和加蓋整套單位財務印鑑的《公積金支取申請書》的同時,還應當根據不同提取用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1份影印件:

1、退休的

提供退休證或退休批文;

2、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的

提供勞動鑑定委員會出具的鑑定證明,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提供失業證或職工安置協議書;

4、出國、出境定居的

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出國、出境定居證明和當地戶籍登出證明;

5、異地調動並戶口遷出本市,遷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提供戶口遷出證明、單位調令、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證明;

6、非本市戶籍,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提供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供死亡證明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或遺贈或繼承文書;

8、實行託管管理或破產、解散、登出的單位,職工公積金已轉入中心託管戶的

還需提供《公積金轉移單》;

9、購買商品房的

提供經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預付款稅務收據(預付款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的30%)或結算稅務發票;

10、購買房改房的

提供出售房改房審批表及《維修基金統計表》;

11、購買拆遷安置房的

提供《拆遷安置房購買合同》和稅務收據;

12、購買二手房的

提供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屋契稅證》;

1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住房在城鎮,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在農村的,提供《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

14、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安全鑑定部門出具的《危房鑑定通知書》;

15、提前部分償還公積金貸款的

提供銀行出具的《提前還款審批表》;

16、部分償還或還清住房貸款本息的

提供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以及購房合同(或契證)和貸款合同。

17、憑銀行還款明細提取現金的

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每月還款明細、以及購房合同(或契證)和貸款合同。

18、用於租房的

提供房管處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證和房屋租金合法票據,並提供工作地的無房證明 (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及夫妻雙方的無房證明)。

19、用於支付物業費的

提供房屋權屬證書(新建商品房未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應提供備過案的《商品房購銷合同》和購房發票)和物業管理費合法票據;通過市場租賃住房的,應提供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無住房產權登記證明、經當地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租賃證》的原件及影印件和物業管理費合法票據。

20、職工家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或特殊困難的

提供民政部門印發的低保證明或總工會印發的特困家庭證明;

21、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取流程

1、由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認可後,填寫《衢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籤。

3、由職工攜帶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申請提取手續。

4、中心在接到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準予的決定並答覆申請人,做出回覆。

5、若符合條件,中心在有效期內,為職工辦理提取手續。

6、中心會在第三聯(黃色的)蓋章,請職工於當日去指定銀行提取現金。

注:實行託管管理或破產、解散、登出的單位,職工本人或委託代理人可持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提取時間

提取時間間隔: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賬時間:4個工作日內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買商品房的,提取截止到售房單位出具的.售房首付發票(須蓋有稅務監製章的發票,下同)所載明的時間後的12個月內;

2、購買二手房的,提取截止到《房屋契稅證》所載明時間後的12個月內;

3、購買房改房、拆遷安置房的,提取截止到付款憑證所載明時間後的12個月內;

4、新建、翻建自住住房 ,住房在城鎮的,提取截止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發證後的12個月內;住房在農村的,截止到《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發證後的12個月內;

5、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截止到房屋安全鑑定部門出具的《危房鑑定通知書》所載明時間後的12個月內;

6、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兩次提取還貸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部分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時間滿12個月可首次提取公積金還貸;一次性提前還貸的,提取至還貸日的餘額(累計還貸提取額不可超過貸款本息總額);憑銀行還款明細提取現金的,提取還貸時,賬戶須留存六個月的繳存額度,且以一套住房還款清單所載金額為限。

7、用於支付房租的,提取額不超過12個月的租房應付租金,最高提取金額不超過12000元。

8,用於支付物業費的,每次提取僅限一套住宅,每戶每次申請可提取不超過上一年度的應付物業費(最高不超過每平方米月繳2元標準),每次申請提取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

全額提取:

1、退休的

2、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的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4、出國、出境定居的

5、異地調動並戶口遷出本市,遷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6、非本市戶籍,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實行託管管理或破產、解散、登出的單位,職工公積金已轉入中心託管戶的

符合以上條件的,可一次性提取個人賬戶餘額本息,並登出個人賬戶。如提取人及配偶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方可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