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積金提取須知

才智咖 人氣:2.43W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宜昌公積金提取須知,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宜昌公積金提取須知

宜昌公積金提取須知

一、申請條件

繳存人家庭(繳存人及配偶)購買擁有自主產權的首套或不需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商品房、二手房)時,可以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二、設立依據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和《宜昌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宜房公管〔2018〕5號)第五條。

三、注意事項

1、購買自住住房是指購買商品房期房、現房和二手房等。

2、需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和提取應同時辦理手續,以免影響貸款額度計算。

3、購買第二套住房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不得再辦理公積金購房提取,但可提取還貸。

4、住房套數根據繳存人在繳存地的家庭房查資訊和購房合同認定。

5、繳存人家庭成員有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不能辦理提取業務。

6、提取有效時間為: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一年內。若未在時限內提取,也可在不動產權證書載明時間一年內辦理提取。

7、提取額度: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出實際支付所購住房的總價款(總價款中應減去購房貸款部分)。

8、一處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提取時間應與上次住房消費提取時間間隔一年。

9、房屋資訊能聯網查詢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提取。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儲存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