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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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失業登記證是記載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狀況、進行就業和失業登記、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等的合法憑證。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政策,歡迎大家閱讀!

2017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政策

一、《就業創業證》與原《就業失業登記證》有何區別?

答:根據省人社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就業失業登記管理管理辦法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5〕9號)規定:《就業失業登記證》更名為《就業創業證》,已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繼續有效,不再統一更換。

二、哪些人可以辦理《就業創業證》?

答:用人單位招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在其就業之日起30日內到屬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年滿16週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從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承包土地被徵用並符合各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城鎮復員退伍軍人申請自謀職業的,城鎮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以及各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失業人員,自行到公共就業服務部門辦理失業登記。

三、辦理就業登記需提供哪些資料?

答:在單位就業的,由單位提供: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文字;

2.勞動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3.初次申領《就業創業證》須提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城鎮常住人員,須提交其在城鎮常住地的居住證明覆印件。

個體經營、靈活就業人員的,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2.初次申領《就業創業證》須提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3.個體經營者,須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或相關證明;

4.靈活就業人員,須提供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四、辦理失業登記需提供哪些資料?

失業人員憑以下材料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填寫《登記表》,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2.學校畢(肄)業且未就業的,憑畢業證書或學校畢(肄)業證明登記;

3.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憑原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登記;

4.從事個體經營、開辦私營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的人員,憑工商行政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停業證明登記;

5.城鎮復員退伍軍人,憑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證件登記;

6.城鎮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人員,憑司法(公安)部門證明登記;

7.城鎮常住人員,憑城鎮常住地的居住證明登記;

8.其他失業人員憑相關證明登記。

五、《就業創業證》到哪個地方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答:在戶籍地就業或失業的本省城鎮戶籍人員,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不在戶籍地就業或失業的城鎮常住人員,在城鎮常住地辦理。

六、《就業創業證》如何年審?

答:持《就業創業證》人員,每年需持《就業創業證》到原辦理《就業創業證》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年審。用人單位招用的持《就業創業證》人員,由用人單位到原辦理就業登記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年審手續。年審時間為每年6月份至10月份,未經年審的,不能享受就業扶持政策。

七、《就業創業證》遺失或損毀如何補辦?

答:遺失、損毀《就業創業證》的,應及時向發證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補發。遺失的要在當地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遺失啟事,憑遺失啟事30日之內到原發證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