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登出辦理條件

才智咖 人氣:1.76W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東莞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登出辦理條件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東莞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登出辦理條件

理條件

1、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發生合併、分立、重組、撤銷、解散或破產等情形;

2、單位賬戶不存在正常或封存狀態職工賬戶;

3、單位不存在未辦理完的歸集業務;

4、單位不存在掛賬餘額;

5、單位的委託劃款繳存協議已解除。

常見問答

單位登出前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1、登出申請前,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清理完畢:

(1)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辦理提取手續

(2)職工有接收單位的,為職工辦理轉移手續。

(3)職工無接收單位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為職工辦理集中封存並通知職工。

2、如繳存單位公章已登出,《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登出申請表》無法蓋單位公章的,應出示公安局出具的“收繳公章證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