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社保登記登出指引
根據東莞社保相關政策規定,東莞用人單位發生解散、破產等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辦理社保登記登出手續。那麼具體應該怎麼操作?辦理時候需提供哪些資料?辦理時間有限制沒有?
社保登記登出流程
【承辦機構】:東莞社保局及分局
【諮詢電話】:0769-12333
【相關業務】:社保登記變更、社保登記證年檢
登出時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吊銷營業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佈終止之日起30日內。
登出條件: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併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保繳費義務。
登出資料:
1、《登出社會保險登記表》;
2、法律文書或有工商部門有關注銷檔案;
3、地稅部門的登出證明檔案;
4、《社會保險登記證》。
登出流程:
1、單位經辦人備齊上述資料前往單位所屬社會機構申請辦理登出登記;
2、工作人員受理材料,並對材料進行稽核;
3、稽核通過後,辦理社保登記登出手續。
【備註】:單位在辦理登出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必須辦理了工商和地稅的登出後再辦理社會保險登出。
【事例】東莞XXX公司,因經營不善,導致破產。現已經遣散員工,無力繼續經營。這種情況社保怎麼處理?如何操作?
【說明】:
1、根據東莞現有社保政策規定,用人單位破產,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吊銷營業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佈終止之日起30日內登出社保登記。
2、單位經辦人或負責人攜帶《登出社會保險登記表》、法律文書或有工商部門有關注銷檔案、地稅部門的登出證明檔案、《社會保險登記證》到單位所屬社保機構辦理社保登記登出手續即可。
3、一般情況,只要資料齊全,情況屬實即可成功辦理社保登記登出手續。詳情諮詢076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