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東莞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登出辦理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東莞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登出辦理流程
當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發生合併、分立、重組、撤銷、解散或破產等情形,且單位賬戶匯繳人數與封存人數為零才能辦理此業務。此業務由單位經辦人申報並前往公積金繳存行銀行櫃檯辦結。
辦理材料
1、《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登出申請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登出的'相關檔案或證明原件。
3、公章登出相關檔案或證明(公章已登出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公章登出檔案)
4、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辦理條件
1、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發生合併、分立、重組、撤銷、解散或破產等情形;
2、單位賬戶不存在正常或封存狀態職工賬戶;
3、單位不存在未辦理完的歸集業務;
4、單位不存在掛賬餘額;
5、單位的委託劃款繳存協議已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