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繳存證明出具:
(一)申請條件:依照規定在我中心開設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並按時、足員、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由於自身業務需要,可申請開具繳存證明。
(二)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稽核→中心向單位出具證明(材料齊全無違規情況下,10個工作日內)。
(三)辦理材料:
1.單位提交書面申請一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廣州住房公積金單位基本資訊表》一份(加蓋辦事處或管理部資訊查詢專用章);
4.單位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分險種申報彙總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5.單位出具經辦人委託書一份;
6.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被委託人身份證明覆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7.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辦理地點: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部。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如何辦理
非戶籍職工勞動關係遷出本市,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銷戶,您需要注意的是賬戶登出後,如果您再回上海工作重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手續比較複雜,請慎重考慮。
如果需要提取,您可以本人帶好身份證、外省市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到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稽核,稽核通過後,會由櫃麵人員為您開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然後您帶好提取所需的資料及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稽核後開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提取業務。
長春提取公積金不用開單身證明
關於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修改部分提取材料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廣大繳存職工:
依據民政部、公安部相關檔案指示,民政系統不再開具單身證明,公安機關不再出具親屬關係證明,在此情況下,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對上述證明材料做出如下修改:
一、單身證明:自2015年9月22日起,凡涉及單身提取公積金的職工,無需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開具單身證明,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機構辦理提取業務時,直接簽署單身宣告即可辦理相關提取業務。
二、親屬關係證明:自2015年9月22日起,凡涉及不在同一戶籍提取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證書(公安部解釋:家庭成員在戶口登記以外的親屬關係,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況之內,派出所不知情。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北京放寬公積金提取 不必奔波開無房證明
6月26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釋出關於落實《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簡化了公積金租房提取手續。即日起,租住商品房無須再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房租費發票,只需證明確屬無房,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通知》明確,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公積金支付房租。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職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無房產證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500元。如果職工除提供無房產證明外,同時還提供租房合同及實際房租支出發票,經稽核無誤,可按“每次可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繳存額,也不得超過月房租實際支出”的流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職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請,提取資金每季度轉入本人銀行賬戶;提取滿一年繼續提取的,需重新申請提取。
通知規定,管理部發現違規套取住房公積金,應立即終止正在執行的公積金提取。利用虛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將職工違規行為通報其所在單位,由單位對職工予以批評或者作其他處理。違規職工的個人資訊記入管理中心“個人不良資訊庫”,同時記入北京市有關征信系統。自違規發現之日起三年內,管理中心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單位協助職工套取住房公積金,違規行為計入管理中心“繳存單位不良資訊庫”,同時計入北京市有關征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