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保,即是農村社會保險,包括農村養老保險與農村醫療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採取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以保障農民年老後基本生活的一種養老保險政策。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農村社保政策,歡迎閱讀!
延伸閱讀——河南2017年農村居民參保個人繳費標準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的《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將衛生計生部門承擔的新農合管理職能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承擔的城鎮居民醫保管理職能合併,統一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承擔,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2017年全省全面實施。全省8000多萬農村居民將與1100多萬城鎮居民一樣,平等地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那麼,2017年,農村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呢?
10月25日,記者獲悉,由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制定的《關於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期間農村居民參保籌資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敲定了河南農村居民參保籌資的標準。
◆2017年農村居民個人繳費標準:年人均150元
《意見》明確,2017年度河南農村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標準定為年人均150元。
在農村參保居民繳費時間上,《意見》提出,要繼續按照既有政策,根據農村居民外出務工和過節返鄉實際,將個人繳費結束時間適當延長至春節前後,防止農村居民因外出務工等錯過參保時限。
◆2016年度,新農合大病保險籌資標準不變
《意見》明確,2016年度維持新農合大病保險籌資標準不變。
《意見》指出,河南鄭州、洛陽、新鄉3市從2016年起納入省級統籌實施範圍,3市的上年度結餘資金返回至各統籌地區新農合基金專戶。經測算,3市分別按照人均24元、22元、22元繳納2016年度新農合大病保險資金。其餘全省各地市,由省級財政部門根據各地新農合大病保險實際繳費標準和2016年度參合人數,直接從中央及省財政對各地的財政補助資金中提取2016年度大病保險資金。
◆城鄉居民醫保整合期間,籌資仍由衛生計生部門負責
為確保2017年度農村居民參保籌資工作順利開展,《意見》提出,要以規定的新農合業務移交時間為界限,在當地新農合業務整體移交人社部門之前,農村居民參保籌資工作仍由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在當地新農合業務整體移交之後,此項工作由人社部門負責。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確保農村居民能夠及時繳費參保,確保參保後的相關待遇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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