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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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南寧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寧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一、南寧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可以申請實物配租:

1、常住戶口登記在本市都市計畫區城鎮範圍內,並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實際居住;

2、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個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

3、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

4、無自有汽車,無商業、倉儲、辦公等用房。

申請人單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三十五週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個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不受年齡限制。

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尚未實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按規定計發貨幣補貼。

二、南寧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城鎮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

1、戶籍在本市都市計畫區城鎮範圍內,並且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實際居住;

2、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的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準(現執行標準為13平方米)。

單身人員申請的,還應當年滿十八週歲。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農村家庭和個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

1、戶籍在本市都市計畫區農村範圍內,並且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實際居住;

2、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的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準。

單身人員申請的,還應當年滿十八週歲。

(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

1、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實際居住;

2、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的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準;

3、自大中專院校畢業次月起計算不滿五年。

(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

1、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實際居住並且工作;

2、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的城鎮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準;

3、申請當月前一年內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或者在本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內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含外地基本養老保險費轉入年限)。

單身人員申請的,還應當年滿十八週歲。

申請人範圍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的,一個家庭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主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與主申請人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係的其他家庭成員,需要與主申請人共同申請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和與其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係的監護人作為共同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沒有上述監護人的,可以由其他監護人代為申請。

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的,應當屬於單身人員,並且符合本細則規定的條件,如有撫養關係的未成年子女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以家庭為單位申請。

申請家庭和個人申請類別根據主申請人身份認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請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已經受理的;

3、按照有關規定被限制申請資格的。

本市都市計畫區包括:

1、青秀區、興寧區、西鄉塘區、江南區、良慶區、邕寧區;

2、經開區、高新區。

注:本市都市計畫區不含市轄縣、武鳴區、東盟經濟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