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申請公租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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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租房是一件複雜的事情,那麼南寧想要申請公租房的小夥伴們是否清楚南寧申請公租房的流程呢?為大家分享了南寧申請公租房的流程,歡迎大家來了解。

南寧申請公租房流程

南寧申請公租房的流程

1.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諮詢、領取《南寧市公共租賃保障申請表》等相關表格資料,按照要求準備好相關收件材料。

2.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在受理期限內(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不受受理期限限制)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本戶籍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提出、非本市戶籍的向居住地提出),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的,也可以有用人單位向單位所在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並提供用人單位的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按照要求填寫表格,提交相關資料。

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驗收材料並出具受理通知書,按規定開展初審工作,初審合格的,在申請人所在的用人單位或者居住地社群公示5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提出初審意見,並將材料報送城區住房保障部門。初審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從受理到材料移交要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含公示時間5日)。

4.城區住房保障部門接受材料後,將申請材料移交城區民政部門核對社情家庭收入和財產,城區民政部門核對後提出核對意見並將材料送回城區住房保障部門複審,複審合格的將材料移交市住房保障部門。複審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城區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城區民政部門複審工作要愛15個工作日內完成。其中城區民政部門10個工作日,城區住房保障部門5個工作日。

5.市住房保障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核准市住房保障部門稽核合格的,將申請人資訊在本部門政務資訊網公示5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准,並向社會公佈。公示期間不計入核准期限。稽核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公租房辦理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申請實物配租或者貨幣補貼:

1.戶籍在本市城區範圍內,並且在本市城區範圍內居住;

2.經民政部門認定屬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以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或者等於本市上一年度城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之五十的家庭。

3.無自有汽車。

申請人單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三十五週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不受年齡限制。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申請實物配租:

1.戶籍在本市城區範圍內,並且在本市城區範圍內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或者等於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點五倍。

申請人單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二十三週歲。

(三)住房困難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實物配租:

1.在本市城區範圍內居住,並且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六個月;

2.持有大中專院校畢業證,自畢業次月起計算不滿五年;

3.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內;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或者等於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點五倍。

(四)住房困難的外來務工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實物配租:

1.在本市城區範圍內居住,並且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

2.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內;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或者等於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點五倍。

單身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二十三週歲。

申請公租房辦理材料

(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所需提供的材料:

1.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A);

2.廣西申請住房救助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本收件由民政部門處理);

3.廣西申請住房救助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本收件由民政部門處理)

4.身份證、戶口簿、家庭成員關係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5.婚姻狀況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離婚證及民政部門或檔案館確認的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6.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群居委會出具的居住狀況證明(收原件);

7.所在用人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或者民政部門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明、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證明(收原件);

8.其他證明材料。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所需提供的材料:

1.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B);

2.廣西申請住房救助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本收件由民政部門處理);

3.廣西申請住房救助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4.身份證、戶口簿、家庭成員關係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5.婚姻狀況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離婚證及經民政部門或檔案館確認的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6.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群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居住狀況證明(收原件);

7.所在用人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收原件);

8.其他材料。

(三)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申請所需提供的材料:

1.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B);

2.廣西申請住房救助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本收件由民政部門處理);

3.廣西申請住房救助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4.身份證、戶口簿、家庭成員關係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5.婚姻狀況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離婚證及經民政部門或檔案館確認的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6.大中專院校畢業證(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不滿5年,驗原件收復印件);

7.有效的勞動合同書(簽訂1年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驗原件收復印件);

8.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收原件);

9.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群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居住狀況證明(收原件);

10.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非本市戶籍主申請人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

11.所在用人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提供,收原件);

12.其他材料。

(四)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所需提供的材料:

1.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B);

2.廣西申請住房救助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本收件由民政部門處理);

3.廣西申請住房救助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4.身份證、戶口簿、家庭成員關係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5.婚姻狀況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離婚證及經民政部門或檔案館確認的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6.有效的勞動合同書(簽訂1年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驗原件收復印件);

7.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收原件);

8.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群居委會出具的居住狀況證明(收原件);

9.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主申請人提供,驗原件收復印件);

10.所在用人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提供,收原件);

11.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