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湖南長沙公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1.本市城區城市戶籍申請物件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
家庭申請人是指已婚家庭(含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離異、喪偶或未婚,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一般申請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戶口:本人或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
①符合本市軍隊轉業、退伍安置條件的人員不受此限制;
②落戶前為非本市城區常住戶口、連續持有本市城區居住證滿2年並實際居住的,落戶本市城區常住戶口後可折抵2年
住房:
①申請物件在長沙市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難(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②在長沙市城區範圍內租房居住並辦理租賃合同備案
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性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標準;
①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區範圍內租房居住並辦理租賃合同備案;
②具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5年(從畢業的次月起算);
③在本市就業且申請之日前已連續繳納長沙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含);
④符合本市城區中等偏下收入標準;
3.外來務工人員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區範圍內租房居住並辦理租賃合同備案;
②與本市城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已滿1年,且申請之日前已連續繳納長沙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含);
③持有本市城區有效居住證;
④符合本市城區中等偏下收入標準。
4.棚戶區、片區改造及其他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專案徵收中的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私有房屋被徵收人、公房承租人及被徵收房屋關係人申請條件:
私有房屋被徵收人是指私有房屋產權人本人或經有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房屋產權繼承人、共有人,應當同時符合以下申請條件:
①除被徵收房屋外他處無住房或住房困難(以專案房屋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為準);
②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不受落戶時間限制);
③申請物件為單身人士的,需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低收入單身申請人,還須經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為特殊困難急需救助物件;
④符合本市城區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標準。
公房承租人是指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單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應當同時符合以下申請條件:
①除被徵收房屋外他處無住房或住房困難(以專案房屋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為準);
②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
③申請物件為單身人士的,需達到晚婚年齡(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低收入單身申請人,還須經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為特殊困難急需救助物件;
④符合本市城區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標準。
被徵收房屋關係人是指與私有房屋被徵收人或公房承租人戶口在同一徵收地址上且徵收公告前已遷入拆遷地並居住在此的父母、子女,應當同時符合以下申請條件:
①除在被徵收房屋居住外他處無住房或住房困難;
②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且戶口在徵收公告前已遷入並居住在徵收範圍;
③申請物件為單身人士的,需達到晚婚年齡(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低收入單身申請人,還須經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為特殊困難急需救助物件;
④符合本市城區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標準。
特殊情況的處理:
徵收補償款項在45萬元以內(補償款項在45萬元以上患有醫療行業標準範圍內的重大疾病的除外)的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