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法制教育廣播稿範文

才智咖 人氣:2.59W

中學法制教育廣播稿(一)

中學法制教育廣播稿範文

甲:敬愛的老師

乙:親愛的同學們

合:大家好!紅領巾廣播有和大家見面了

甲:我是主持人XX。

乙:我是主持人XX。

甲: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

乙:“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來,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加強法律宣傳,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得到增強,我國在依法治國方面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

乙: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未來、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國家的保衛者、建設者,是振興中華民族、使祖國繁榮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條戰線的生力軍和後備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長髮育階段的國小生,可塑性很強,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進行普法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甲:鄧小平同志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我們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乙:下面請聽如何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甲: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

乙: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甲:好了,又到了腦筋急轉彎的時間了,上週的題目是 ,正確答案是 ,本週我們聘請的抽獎嘉賓是 ,獲獎的同學是 ,讓我們對他表示祝賀。

乙:我來出本週的題目放大鏡什麼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樣東西不能放大,是什麼放大鏡什麼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樣東西不能放大,是什麼?

合:本週的紅領巾廣播就到這裡,我們下週再見!拜拜!

中國法制教育廣播稿(二)

青少年時期是人格形成的重要時期,好奇、敏感、愛冒險、好佔上風,喜歡模仿卻辨別能力弱,是青少年普遍的心理特性,如果受到不良的刺激,極易導致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現代社會,多元價值觀並存,如何加強對青少年的正確教育,是一個急需關注和重視的社會問題。

寒假快到了,為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區普法辦近期收集了一系列有關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供大家制作宣傳圖片參考。

家庭影響 失足的第一道坎

1、2003年2月10日晚10點,海口市發生一起13名少年持刀搶劫案,主謀竟只有13歲!

2、郭某自小父母離異,一直跟著父親生活。自從父親和另一名女子結婚後,便逐漸放鬆了對他的管教,後媽也不怎麼管他。他在海口市某國小就讀,卻很少到學校上課,經常與一些在社會上流浪的小孩瞎混,並學著電影上的情節,自任這夥少年的“老大”,當晚的搶劫活動便是他主使。

3、當晚參加持刀搶劫的13名少年,最小的才12歲,最大的也只有15歲。他們有的是缺少父母管教而經常逃學的在校中國小生,有的是家庭不和或父母離異無人照管而流浪街頭的失學少年。缺乏家庭的管教,使他們胡作非為。

4、2002年5月22日,海口長流鎮發生一起凶殺案,殺人凶手竟是一個名叫陳裡(化名)的16歲青少年。

5、陳裡從小生活在長流鎮一個至今不受法律保護的家庭裡,他的父母親非法同居生下他後,直到今天仍未辦理結婚手續。其父親是個武師,在當地威信很高,弟子成群。練武場裡喊殺聲震天欲聾,好不威風,陳裡從小就受到這威嚴而風光的刺激。

6、陳裡是獨子,母親認為只要兒子穿好了吃好了就萬事大吉了,對兒子的思想狀況從不過問。陳裡非常任性,有時因滿足不了他的要求,就會發脾氣扔東西,母親仍然忍著他讓著他,從不指責批評他。

7、陳裡經常逃學在街上游蕩,結識了一夥不良社會少年。2002年3月,他模仿香港槍戰片中黑s會老大組織,結成了以“惡虎”、“猛龍”和“幫爺”3人為首的海南省第一個青少年幫派——“龍虎幫”,陳裡自稱老大。

8、陳裡領著該幫在長流鎮為非作歹、橫行霸道。2002年5月22日,“龍虎幫”團伙成員在一家電子遊戲室將與“老大”陳裡曾經有過過節的李某某殘忍砍殺致死。

孫子為錢殺死祖母其父8年前因溺愛兒子弒妻

1、葫蘆島市綏中縣一居民家發生命案,一名75歲的老嫗被殺害在家中,老嫗的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和繩索勒痕。一個小時後,綏中縣警方將此案偵破。讓所有人大吃一驚的是,凶手竟是與被害老嫗相依 為命的親孫子———19歲的馮某。

2、馮某其實是一個苦命的孩子,剛出生兩個月,生母就離開了家。馮某的父親對兒子特別寵愛。馮某5歲時,父親又娶了一個老婆,但他一直認為後妻對孩子不好。1996年,父親認為後妻虐待馮某,加上其他原因,竟將後妻殺死,而自己也因此被判處了死刑。

3、11歲的馮某從此成了“孤兒”,開始和奶奶相依為命。奶奶平時靠自己的退休金和其他子女給的撫養費生活,經濟並不寬裕。

4、自從父親被執行死刑了,馮某開始無拘無束,唸完八年級就離開了學校,一頭“闖”進了網咖,在網咖虛擬世界裡和渾濁的環境中找到了自己的樂趣。

5、事發前幾天,馮某曾以還別人錢為由,向奶奶借了100元錢,但是這100元錢隨即被他上網花掉了。事發當天早晨,奶奶向他要這100元錢,因為他拿不出所以和奶奶發生了口角,奶奶掐了幾把他的胳膊,而他伸出雙手掐住了奶奶的脖子,將奶奶掐昏。隨後,喪心病狂的他又用繩子將奶奶勒死,並從奶奶身上翻出150元錢,將房門鎖上,離家上網去了。

6、在看守所內,他涕淚交加:我對不起奶奶,她把我養這麼大不容易,我對不起她啊……我每天晚上都能夢見奶奶將熱乎乎的飯菜端到我面前,每次我都哭醒了。

點評: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如果父母感情不好或離異,或家教不當,過度溺愛等都會導致一些青少年形成性格孤僻、缺乏責任感等不正常心態而失足犯罪。

家庭教育方式不當則為青少年團夥犯罪埋下隱患。現在很多家庭對孩子的過分溺愛和放任,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無法形成是非以及價值的基本判斷,以致唯我獨尊、任性妄為。有大量的事實和資料表明,在家庭暴力發生較多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實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更大。

不良環境 誘發暴力的“榜樣

1、今年3月2日,瓊海少年陳某因沒錢玩遊戲,大白天翻入鄰居家行竊,被發現後竟殘忍地將59歲的老人許某刀砍致死。

2、這是陳第三次到許家偷東西換錢了,沒想到這次會碰上許家的人,他心想:“壞了,萬一這老頭把我的醜事說出去,我的面子往哪擱?”這麼想著,於是就到廚房裡拿了菜刀將許某砍死。

3、殺了許某後,陳又從許某的家裡找出柴油灑在屋裡屋外的地上,打算放火燒了房子,但後來突然覺得心虛了,立刻翻牆逃走,一路小跑到村邊的小溪裡將身上的血跡洗乾淨,隨後回了學校,但沒想到這麼快警察就找到他了。

4、陳似乎對自己所表現出來的這種冷靜顯得十分坦然,他說這一切都是從電視和電子遊戲中學來的。

5、2002年的'一天中午,家住海口市白龍南路的高一學生小潭又逃學準備去看錄影。無意間看見有幾個揹著書包的學生在一家電腦遊戲廳痴迷地玩電腦遊戲,小潭感到好奇,便進去看個究竟。哪知這一看竟讓小潭如痴如醉,大叫好刺激……就這樣,小潭開始迷上了玩電腦遊戲機。

6、很快,小潭就把父母給的零花錢輸了個精光。為了不讓父母察覺這些事,他不好再向家裡要錢了。一番躊躇後,他決定學著錄影片裡那樣去搶劫。他在地攤買來一把水果刀,到外面去轉悠了好一陣子,始終沒有找到下手的目標。

7、這時,一個揹著書包的女學生走過來了。小潭上去用水果刀在她的眼皮底下晃了幾下:“不許告訴任何人,否則,我的刀子就送你見閻王爺去。”女學生被嚇得連連點頭。

8、小潭沒想到這麼輕鬆就弄到了錢,感到十分得意。他跑到遊戲廳幾下子就把搶來的錢輸光了。

9、回到家裡,小潭整個晚上都是提心吊膽的,生怕有人找上門來。幾天過去了,什麼也沒有發生。這下小潭的膽子更大了……

10、一天晚上,小潭在一個小巷子蹲下來,假裝拿著一本書翻看著。不一會兒,一位40歲左右穿得還很時髦的中年婦女騎著自行車過來了,他一個箭步衝過去抓起那位婦女的挎包就想跑,哪知那位婦女的反應相當快,順手就抓住了小潭的衣服領口。小潭拔出水果刀就朝那位婦女的腰部捅了過去……

點評:社會環境中的消極因素是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劑。未成年人思想還不成熟、喜歡模仿,辨別能力差,容易受到不良文化、思想的影響。不健康的社會文化、書刊雜誌、電子遊戲等都強烈刺激著缺乏分辨判斷能力、充滿好奇心、處於青春發育期的青少年的感官,吞噬著純潔的心靈。在有意無意的引導下,這些故事中的“人物”被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視為崇拜的英雄偶像,競相模仿,誘發青少年犯罪。不僅電子遊戲,一些“黃色”書刊的毒害,暴力影視製品的影響等,也使得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的事件也曾多次見諸報端。被電子遊戲機所誘惑的高一學生小潭(化名)就是此種現象的典型。

缺乏免疫力 悲劇的催化劑

1、吳天(化名)6歲喪父,兄弟3人被母親從苦水中拉扯成人。因家裡經濟困難,從小母親便把吳天寄養在親戚家。吳天在學校時整天和一些有不良習慣的同學在一起,從不安心學習。6年級的時候,因和班裡的同學打架,被老師責罵。他一氣之下,糾集了一些愛打架的同學把這位老師打傷,結果被送到派出所關押教育,直到母親湊了幾百元罰款後,他才被放了出來。

2、母親見他無心上學,就把他交給了表兄看管。誰知表哥竟是一個癮君子,帶著吳天染上了毒癮,那時吳天才14歲。

3、由於兩人吸毒,表哥的幾十萬的賣地款很快便在他們煙霧繚繞中化為灰燼。沒有了毒資,吳天與表哥開始騙,騙親人、騙朋友,久而久之,所有的人都離他們而去,母親整天以淚洗面。看著母親痛苦的樣子,他曾經5次下決心戒毒,但都由於承受不住每天內心像螞蟻咬一樣的折磨,又重新抽起來。

4、1995年10月的一天,吳天和毒友開摩托車在府城文化宮門口搶劫BP機,被巡警當場抓獲,從拘留所出來後,他繼續吸毒。

5、為了搞到*品,他們再次實施搶劫。1996年10月的某天傍晚,吳天和毒友持菜刀在海口搶劫計程車司機100多元,一個小時後,就被城西派出所民警抓獲。後被新華區法院判兩年管教。這一年他才15歲。

6、1998年管教期滿後,年近60歲的母親跪在他的面前,他悔恨的淚水奪眶而出,他發誓在家好好陪媽媽。可時間一長,他又和昔日的毒友混在了一起。

7、1998年8月,他又夥同毒友再次搶劫計程車,4天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後被法院判處3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

點評:一些學生缺乏善惡、真假、美醜、榮辱的鑑別能力,對社會生活中的某些消極影響缺乏免疫力,容易步入歧途。他們流落街頭,尋找“知己”,結成消極性的非正式群體,久而久之,極易走上團伙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