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觀後感紀檢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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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我不是潘金蓮》,反映的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李雪蓮,為了生二胎與丈夫秦玉河商量假離婚,等小孩子生下來上了戶口後再復婚。法院判二人離婚後,前夫秦玉河卻假戲真做,跟另外年輕漂亮的女子結婚,還說李雪蓮“你是潘金蓮”。為了糾正一句話,與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打了十年交道,進京告狀討要說法輾轉長達二十年。下面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我不是潘金蓮觀後感,歡迎大家閱讀與借鑑!

我不是潘金蓮觀後感紀檢幹部

【我不是潘金蓮觀後感紀檢幹部一】

11月30日,機關組織委廳幹部職工觀看電影《我不是潘金蓮》,影片講述的是農村婦女李雪蓮在經歷“假離婚”變“真離婚”的變故及丈夫汙衊其為“潘金蓮”之後,為討回公道,十幾年如一日不斷上訪的故事。

電影以荒誕幽默的方式向我們呈現了一個具有諷刺性及現實意義的故事,在令人發笑之餘引人深思。一個小小的離婚案為什麼會愈演愈烈,從一個民事案件經過十幾年發酵變成讓各級官員頭疼的公共事件,其實這也是當前信訪現狀的一個縮影,有的群眾信奉“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信條,認為正常途徑解決不了的問題,通過一級級上訪,鬧大了才能得到重視,除去群眾可能存在的狹隘、利己觀念外,有些領導幹部是否也有把群眾“逼上梁山”的責任呢?

一方面是擔當精神不足,怕事。影片剛開始,李雪蓮滿心期望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但法官只顧按程式辦案,判決結果未能被當事人接受卻不管不顧,認為只要完成本職工作便問心無愧,法院院長也以“不滿判決結果就向上級法院起訴”的說辭搪塞李雪蓮,甚至沒有認真傾聽李雪蓮的訴求,瞭解她的難處,這種遇事推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為官之道”不免讓群眾心寒,進而質疑判決的公正性,影響整個司法隊伍在群眾心中的形象,這也是如今很多群眾“信訪不信法”的一個重要因素。

另一方面是宗旨意識淡薄,防人。片中,各級領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敏感期去看望李雪蓮,李雪蓮說:“你們每逢人大就扎堆來我家,但是人大結束我的事情你們又丟到一邊!”可見,各級領導雖然重視李雪蓮上訪事件,但是卻不是真正想為她解決問題,而是怕她的上訪會影響他們的“官帽”,影響他們的政績。從心裡他們沒有把群眾當成家人,甚至把群眾當成“刁民”,當成隨時會影響自己仕途的“威脅”,抱著怕群眾、防群眾的心態,自然無法用真心與群眾溝通、傾聽他們的心聲,更無法把群眾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又何談為人民服務。

當李雪蓮抱著期望向法官、法院院長、縣長甚至市長申訴時,但凡有一個領導幹部為她的處境和難處多考慮一分,對她的申訴多管一下,她也不至於思想走入死衚衕,連著十幾年赴京上訪,使得各級領導岌岌可危。很多領導幹部害怕做群眾工作,覺得無法與群眾溝通,實質是沒有真正把群眾放在心裡,總書記曾說過:“群眾在我們心裡的分量有多重,我們在群眾心裡的分量就有多重”,換句話說,就是要思群眾所思,想群眾所想,站在群眾的立場去思考,做決策,只有這樣政府做的決策、領導幹部說的話在群眾心中才有分量,群眾才會發自內心擁護和支援我們,從而推動黨的各項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我不是潘金蓮觀後感紀檢幹部二】

近日,單位組織觀看了引發熱議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內心有很多感觸。馮小剛老書新拍了一個離奇而荒誕的故事,但笑過之後給人更多的是沉重。這部影片圍繞一個主題,即上訪。農婦李雪蓮為了名聲,為了掙回面子,經過10多年的上訪,她完全放棄了自己的生活,以打官司為生存的意義,但最終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李雪蓮絕不是個例,回想10多年前在縣、鄉工作時,與領導接訪的幾個老上訪戶,上訪原由可能與李雪蓮一樣,外人看來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發酵、發展成大問題,多年上訪歷經的艱辛與酸苦應該是一樣的,上訪是否有結果也不得而知。藉著這篇影片,把自己內心的感想寫出來。

《我不是潘金蓮》這部影片改編自作家劉震雲同名小說。講述的是農村婦女李雪蓮,在一場荒唐的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的家庭變故之後,由於前夫的一句話,說她是潘金蓮,這位本來怯生生、嬌滴滴的小白菜,證明自己根本就不是潘金蓮,為了洗刷自己的不白之冤,花了10多年的時間和精力打官司、不斷上訪。大導演馮小剛用馮氏幽默的臺詞,配上拍攝地江西婺源的方言,並採用顛覆性的圓形畫面表現,將李雪蓮10多年上訪的歷程呈現在觀眾面前。從現場觀眾反應來看,這部作品的幽默程度之高,讓人從頭笑到了尾。但是,正如作者及電影編劇劉震雲所說:“在好看和笑的背後,它還會讓人思考,承擔著思想含量。”

自古以來,贛人好訟,訟就是告狀、打官司。我曾在樂平市委辦公室(縣級市)和樂平市坎上鄉政府工作,樂平原屬上饒地區管轄,為紅十軍起源地,與電影故事拍攝地婺源接壤,同屬贛東北。關於上訪問題,在樂平工作期間,陪領導接待也回訪過很多次。其中印象最深的、陪領導回訪的老上訪戶有兩戶,當地俗稱倒掛刺(意思是死攪蠻纏的刺頭,一不小心可能傷到別人)。一戶姓範的男性,另一戶姓石的女性,具體名字在這裡就不講了,簡稱範和石吧。

範是樂港鎮人,公安部全國通緝的一名殺人犯竄逃至樂港鎮,夜晚偷西瓜充飢時遇到在瓜田守瓜的母女二人,欲強x女時與母搏鬥,母被打傷,範歸家途中遇見。因殺人犯帶凶具,範負傷與母女二人將殺人犯抓獲,事後三人被公安部門授予立功或嘉獎,範與母同時還被獎勵5萬元,女高中畢業後進入省公安專科學校後分配至派出所當戶籍警察。範不滿,於是上訪。其理由是同為立功人員,對方一人當了公務員,也應幫其家裡一人解決事業單位工作。因不符合政策未予解決,之後範到市、省再到北京常年上訪,10年來不僅獎勵的5萬元全部花費掉了,自己還另花費了幾萬元。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不僅要求政府解決工作,還要求報銷其上訪費用,賠償其損失。

石是後港鎮人,因國道206改道途經其老宅,拆遷後村裡承諾給予其靠國道的新宅基地,村幹部徇私給了其親戚,而將其新宅基地劃到了離國道有10多米遠的地方。新房建成後卻開始上訪,要求將兩棟房子拆除,在承諾的新宅基地上給她重建住房。鎮政府撤了村幹部的職,給其新房補助幾萬元,並幫其辦理了低保,卻仍不同意罷訪。每逢全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就到北京上訪,信訪局工作人員接其回來時,不僅要求政府報銷住宿費和路費,還要求乘坐飛機回來。

範與石的上訪路,尤其是恰逢全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期間,也有圍追堵截的故事,這裡就不贅述。至我離開樂平時,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至今結果如何也未知。從這兩人上訪的訴求來看,與李雪蓮一樣,都並不在理。上訪的起因,是由於個人感覺權益受到侵害。由於申訴渠道有限,一些上訪人員的問題在基層未獲有效解決或對解決協商結果不滿,造成越級上訪,而越級上訪的結果又是推向基層解決。這就使得一些上訪問題,越訪越不能解決,層層推諉,層層扯皮。同時,由於過去國家信訪總局考核評價指標的實施,導致基層的“平訪維穩”壓力大,一些基層政府和工作人員以簡單粗暴的方式來“暴力攔訪”,而對信訪失去信心的民眾又以“鬧訪”的形式鋌而走險,使得官民兩頭都陷入極端化解決問題的困境。

回到電影,我認為李雪蓮真正的訴求有兩個方面,首先是她與丈夫秦玉河是假離婚,她認定自己與秦玉河還是處於婚姻狀態,這從她與趙大頭髮生性關係後認為自己變成了潘金蓮看得出來,所以她覺得自己要先與秦玉河結婚再離婚,才是真離婚。其次是秦玉河講她是潘金蓮,她認為自己婚前失身與婚後出軌是有本質區別,自己是小白菜,不是潘金蓮。由於官員的推諉及應對不得力,事情越搞越複雜,正如影片馮小剛旁白所說“告狀告了二十年,雪球越滾越大,事情由芝麻變成了西瓜、螞蟻變成了大象”,李雪蓮不僅要告之前的離婚是假的,更要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從鎮裡告到縣裡、市裡,甚至申冤到北京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至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時她所在的省市縣都要上演一幕“圍追堵截”的大戲,攪動整個社會,竟然持續二十年之久。

明明只不過是一個農村婦女的婚姻問題,卻不斷放大、變異、發酵,引發非正常上訪,從縣到市、直到中央,最後成了一個“死結”,上下都感到棘手,一拖十多年始終未能解決,在社會上產生了很大影響。其中,我們就要問,為什麼一個芝麻變成了西瓜,雪球越滾越大?為什麼李雪蓮曾明確表示不再上訪,但我們的幹部卻根本不相信,從而又激起李雪蓮再次上訪?所有人都把李雪蓮當作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但沒有一個人真正從源頭上幫助李雪蓮解決問題?

影片給人印象最深、發人深省的'應該是張嘉譯主演的永安市市長馬文彬在秦玉河猝死、李雪蓮罷訪後,對於和偉主演的光明縣縣長鄭眾語重心長的一番話:“事情的解決不是我們努力的結果 ,而是靠一場意外事故畫上了句號,事情是以不解決而解決的,這種局面的出現是個意外。這些天我一直在思考,在李雪蓮這個事情上,各級政府,政府的各級官員,沒有一個有惡意的,都想把事情辦好,想幫助李雪蓮,可為什麼事情越辦越糟,一拖就是十多年呢?這件事情本身,李雪蓮並不在理。當年她真離婚假離婚的事情,法院並沒有判錯。可為什麼至上而下,都怕她告狀呢。我們是真想幫助李雪蓮,還是想保住自己的帽子?我看,還是後者為多吧。為了自己的帽子,必然不敢擔當,只對上面負責不對下面負責。其實啊,不對老百姓負責,就是對上級的最不負責。這個道理不搞清楚,走了一個李雪蓮,還會來一個王雪蓮,先不要急著表態,回去思考思考,這也看出自己擔當的重要性嘍。”

這就是影片留給我們觀眾最大的思考。如果李雪蓮的丈夫不死,李雪蓮告狀的問題還會持續,上訪問題還是沒有解決。這部影片給出的答案其實是沒有答案,這才是這部影片最發人深思的。由於上訪問題,導致的各種個人悲劇和政府社會管理的壓力仍舊在發生,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個痼疾。在反腐的背景下,該片不是關於一個婦女個人冤屈的電影,也不只是人情社會走向法治社會中遇到的困頓那麼簡單,“這是一則社會寓言,而這則寓言想說的道理便是,官員不擔當就是陳腐。”

小白菜變成了潘金蓮,追根究底,仍然是“為官不為”,反映出幹部擔當精神、擔當能力上存在問題。當前,“不能為、不敢為、不想為”等“為官不為”的問題,在一些地方幹部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都屬於庸、懶、散,是懶政怠政的表現。一些幹部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無事一身輕”,認為幹事難免犯錯,不幹事才不會違規,怕出事被上級追責,怕得罪人引火燒身;還有一些幹部自身能力不強,做事畏手畏腳,瞻前顧後,拿不出解決實際問題的對策辦法,導致對於上訪只有“堵”,而沒有從根本上“疏”。

觀《我不是潘金蓮》,不應一觀了之,尤其是黨員幹部而應反思、自省,切實認識到“為官不為”、不敢擔當之害。真正認識到,“為官不為”完全違背了基本的為官之道,凡事拖延、應付,凡事以說為能,裝樣子、擺架子、做形式,嚴重脫離群眾、脫離基層,脫離問題本身。所以“為官不為”一旦氾濫,不僅破壞黨群關係,損害政府形象,而且將從根本上損害人民利益,危害國家,阻礙社會健康發展。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作為黨員幹部,必須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要敢於擔當,能夠擔當,勇於作為,把“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為自身的價值追求,增強攻堅克難的責任擔當,增強一心為民的公僕情懷,保持昂揚向上的進取心,保持幹事創業的精氣神,認真踐行總書記的“三嚴三實”,做到幫民困、解民憂、謀民利,真正實現“為官有為”。

【我不是潘金蓮觀後感紀檢幹部三】

先是被《我不是潘金蓮》的方圓推廣曲《來日方長》吸引,想著在影院聽這首歌曲會是怎樣的感覺?出於這個目的,走進了影院,沒想到卻深深地被影片表達的內在打動了。

影片講述了一個看似簡單實際又不簡單的故事。片中女主角李雪蓮因為丈夫的背信棄義,導致她失去了腹中未出世的孩子和曾經幸福的家庭,心中憂傷無法排解,前往法院尋求她所認為的公正,卻沒想到引起了長達十幾年的上訪,由此不僅斷送了自己的半生,也改變了與此牽連的一批人的命運。

從事件本身看,李雪蓮的要求並不在理,從法律角度看,她的上訪是無理的。法院並沒有錯判,可為什麼這麼小的一件事會演變成一樁因此連免三級行政官員,並讓現任官員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來阻止其再次上防的大事件呢?

李雪蓮是一個農村婦女,出於自己認知水平的原因,由於遭遇過於刺激導致內心極度恐慌,她要求法院判定她的離婚是無效的,其內心真正的想法是:我希望有人可以為我做主,為我申張正義,為我主持公道。而做為一個普通百姓,她所能信任的,所能寄以希望的就是政府,人民的公僕。

法院的判決沒有錯。但捫心自問,片中的每一級政府、每一個政府工作人員有沒有真正做到:群眾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如果真正把群眾當成親人來對待,深究李雪蓮“告狀”背後的主因,可以在法理之外,可以在本職工作之外,把工作做得再細緻一些,把工作做得再延伸一點,對她做一些心理輔導,不厭其煩地多一些勸慰,或許之後的一切事情都不會發生了。

片尾馬市長總結得很好:這本是一件李雪蓮並不佔理的事,我們做了這麼多努力究竟是真正在幫助她還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帽子”?我們的幹部敢於擔當嗎?

什麼是擔當?對每一個黨員幹部來說,就是在工作中承擔並負起責任,在群眾需要我們挺身而出的時候,毫不猶豫、責無旁貸地全力履行自己的義務,並在承擔義務當中激發自己的全部能量,它是一種責任,一種自覺,一種境界,一種修養。

總書記指出:“是否具有擔當精神,是否能夠忠誠履責、盡心盡責、勇於擔責,是檢驗每一個領導幹部身上是否真正體現了共產黨人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方面”。

聯想到我們自身,作為一名普通的黨員,我們能做的就是必須在工作中時刻牢記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只有真正把群眾的利益放在心上,不因事小而放鬆,不滿足於完成工作,追求把事情做好、做深、做細、做紮實,才不負“共產黨員”這個光榮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