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整合的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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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城市社群建設步伐,創新社會管理服務方式,進一步推進我鎮城市化建設程序,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結合本鎮實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擬對我鎮新成立的等五個社群進行整合,現將有關工作報告如下:

社群整合的工作報告

一、整合物件

擬整合社群。

二、整合意見

堅持“適度、合理、規範”的原則,按照“有利於服務管理、有利於整合資源、有利於社群居民自治”的.整合思路,以主要道路為界限,以地域屬性為特徵,以居民認同感為紐帶,綜合考慮適度人口規模,地域板塊,小區管理等因素,將五個新成立的社群整合為三個社群。即:

1.撤銷社群和社群,合併成立陽光社群居委會(暫定名)。管轄範圍:。區域內有陽光新城、工程學院,社群人口7000餘人,辦公地點設在原社群居委會。

2.撤銷新聯社群、社群、社群,整合成立兩個社群居委會,即新都社群居委會和社群居委會(暫定名)。新都社群管轄範圍:。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1.制定方案。根據擬整合社群實際情況,召開各種形式的座談會,廣泛徵求各方意見,重點對社群優化整合、資產管理等問題進行調研,制定符合鎮情實際的整合實施方案。

2.宣傳發動。認真做好社群整合的宣傳動員,讓居民充分了解社群居委會整合的重要意義,提高社群居民參與社群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整合階段

1.徵求意見。各社群召開居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社群調整方案。

2.批准成立。在充分論證與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社群整合方案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經批准後實施社群整合工作。

3.資產處置。在社群整合前,各社群成立社群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確認,實施資產評估、產權界定、保值增值,開展民主管理等工作。

4.人員配置。對各社群工作人員進行考核,統籌社群工作人員的年齡結構、學歷、居住地、工作能力等因素,按照“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在考核基礎上對現有社群工作人員進行調整,確保新社群配齊班子、人員到位、結構優化。

5.工作交接。社群撤併整合後,新、老社群進行檔案資料和工作移交,並按《居委會組織法》的規定進行工作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