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品質量監管年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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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那麼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水產品質量監管年底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水產品質量監管年底報告

市水產服務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及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強化質量監管,不斷提高我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現將工作彙報如下:

一、近期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積極開展打擊食品非法新增專項整治活動

食品新增劑專項整治的重點環節為食品新增劑生產經營、農畜產品生產經營、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打擊重點是在食品中新增非食用物質和濫用新增劑的違法犯罪行為,生產銷售非法食品新增物的行為,嚴厲懲處違法犯罪分子。市水產服務中心按照《市開展打擊違法新增非食用物質和濫用新增劑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本行業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併成立了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各職能科室還結合自身工作職責,根據以往水產品安全監督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渠道發現的非法食品新增物和濫用食品新增劑的線索,制定了水產品抽檢計劃,明確重點抽檢品種、重點類別,確保了專項整治工作收到實效。

(二)強化宣傳,水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不斷增強

為保障我市漁業生產資料市場經營秩序和水產品質量安全,上半年,我單位多層次、多方位的開展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張貼、發放宣傳材料、明白紙5000多份,直接接受宣傳群眾3000多人次,強化了水產品生產經營戶安全生產要求,提高養殖戶對投入品質量安全判的'別與防範能力。同時,為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大力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漁藥的使用。

(三)以規範漁業生產秩序為重點,全力推進依法治漁

自入夏以來,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漁政執法集中檢查活動。此次活動的重點在於加大對河流的安全巡查力度,嚴厲查處設網捕魚、電魚、毒魚、炸魚等行為,向過往群眾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共發放宣傳資料500餘份,在河道、水庫、水源的重點區段,設立宣傳牌、警示牌,並對外公佈漁政管理監督電話,聽取群眾意見投訴和相關諮詢。通過此次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有效地遏制非法了捕魚行為,對今後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的作用。

(四)簽訂責任書,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為加強水產品育苗、養殖環節監督管理,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促進水產養殖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保護市水產品牌形象,組織開展簽訂質量安全責任書活動。責任書主要工作目標為持證或認證後合法生產經營,嚴格執行水產健康養殖規定的“五項制度、三項記錄”,建立水質環境監控制度,建立科學用藥制度,做好水產品生產、用藥、銷售記錄,建立健全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建立投入品監控制度,水產苗種、養殖成品符合質量安全標準,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接受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舉報違規使用、銷售禁用藥物和違法新增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新增劑等現象。目前全市所有養殖企業已簽訂質量安全責任書,簽訂責任書104份。

(五)開展水產品藥殘抽檢工作

根據省、市年主要水產品抽檢計劃,我中心制定了年度水產品質量檢測計劃,全年共抽檢鯽魚、草魚、鯉魚、鰱魚、烏鱧等品種16批次,檢測合格率為100%。同時要求我市11家無公害水產基地及36個“無公害”、“有機”認證產品按照相關要求做好自檢工作,對尚不具備進行自檢企業的可委託有關質量機構進行檢測。

二、存在問題

(一)從業人員質量安全意識有待繼續提高。我市水產養殖面廣量大,從業人員多,以“一戶一口塘”為主的分散經營機制與標準化生產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加上目前水產品市場進入門檻較低等因素,造成從業者質量安全意識較淡薄,生產不夠規範、養殖日誌記錄不全,濫用漁藥甚至使用違禁藥物等現象時有存在。

(二)養殖水域環境不容樂觀。從近幾年養殖水域環境檢測表明,我市養殖水質呈富營養化趨勢,主要是工業排汙和生活排汙,以及養殖業的自身汙染造成,應引起各級領導重視。

(三)產業結構仍需進一步優化。漁業產業化、標準化程度不高,大多數養殖企業不直接參與生產經營活動,缺少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優勢主導產業不夠突出,名牌企業和名牌產品不多,制約了我市養殖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監管存在一定不足。在生產環節上,由於水產養殖點多面廣,難以對所有的水產品生產單位或個人建立檔案,致使部分養殖產品處於我們監控範圍之外。在流通領域中,開放的水產品交易市場,降低了水產品市場銷售的准入門檻,出現質量問題無法追根查源。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繼續抓好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重點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漁業法》和《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知識,結合省漁業科技入戶工程等工作,加強生產者健康養殖技術的培訓,提高管理人員和生產從業人員質量安全認識;

2、繼續做好規範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對列入質量安全監管物件的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措施,加強監管,制度尚未建立單位,限期建立完善。健全監管網路,發揮行業管理,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從而以制度來提高水產品質量,提升市水產品品牌;

3、繼續做好推行標準化生產工作。加強養殖用藥管理,逐步建立生產檔案,完善“五項制度、三項登記”,建立健全水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做好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認證後續工作,以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來推行標準化生產,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加強對老塘改建管理,提倡養殖塘安裝增氧設施,改善養殖條件,提高養殖效益。

4、加大監管力度。繼續嚴厲打擊使用水產違禁藥物、有毒農藥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5、加強水產品藥殘抽檢工作。按省、市的統一部署,繼續做好水產品和投入品質量安全抽檢工作,規範取樣,保證抽取的樣品具有科學性、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