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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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縣地方稅務局在州地稅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域性地稅幹部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省、州地稅工作會議精神,始終堅持以組織收入工作為中心,不斷深化徵管改革,大力實施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管理。稅收環境逐漸優化,地方各項稅費收入穩定增長。20xx年,還注重抓好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能力建設,抓好廣大地稅幹部的執法能力建設,強化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源監控,強化納稅服務和稅務稽查、強化資訊化建設和應用,深入推進全縣地稅“二次創業”,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為全縣經濟平穩增長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出積極貢獻。現將20xx年地稅工作作如下報告。

地方稅務局工作報告

一、多措並舉,加強徵管,圓滿完成全年各項地方稅費徵收任務

年初,州地稅局下達我局的地方稅收計劃任務為5,520萬元,比2008年實際完成數4,897.7萬元,增加622.3萬元,增長12.7%。縣委、縣政府下達我局的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任務為5,000萬元(不含省級金融保險營業稅),比2008年實際完成數4,552.7萬元,增加447.3萬元,增長9.8%。由於國際金融危機繼續蔓延和龍江公司20xx年—2011年稅收收歸州級,州地稅局最終調整下達給我局的地方稅收任務是5,200萬元,比上年實際完成數4,897.7萬元,增加302.3萬元,增長6%;縣政府下達給我局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任務是4,800萬元(不含金融保險營業稅300萬元),比上年實際完成數4,552.7萬元,增加247.3萬元,增長5%。

由於受金融危機以及我縣經濟稅源發生較大變化的影響,收入形勢不容樂觀。一方面,龍江公司20xx年—2011年稅收收歸州級,20xx年龍江公司實現的地方稅收1,100萬元形成缺口。其中,耕地佔用稅800萬元,建築安裝稅收300萬元,致使我縣地方稅源大幅驟減。另一方面,由於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的影響還在加劇,實體經濟萎縮嚴重影響了地方稅收收入的徵收。加之國家政策性調整,企業所得稅稅率從33%下調到25%,××大部分企業適用20%(微利企業),運輸企業所得稅附徵率由3.3%下調到2.5%等政策的執行,使我縣20xx年稅收收入形勢嚴峻。

20xx年,面對複雜多變、困難重重的國際、國內經濟形勢,我局沉著應對,採取積極措施,加強稅收管理各項工作,牢牢把握組織稅費收入工作主動權,確保了稅費收入的圓滿完成。年初,組成了由局領導掛帥,各股室、分局業務骨幹為組員的稅收調查組深入全縣重點行業(水電行業、房地產業和專案投資情況)進行稅源調查,對重點稅源進行重點監控,強化徵收管理力度。年中,縣局黨組敏銳意識到,受金融危機不斷蔓延和擴散,已影響到縣域經濟及稅收走勢,為此,及時調整了工作思路,要求全域性幹部職工統一思想,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將完成地方稅費收入任務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克服困難,確保完成。同時,多次召開稅源分析會,分析收入形勢,提出應對措施,並從9月15日起全域性實施苦戰100天工作方案,確保各項稅費應收盡收。

20xx年,我局共徵收各項地方稅費9,019萬元,同比增收1,038萬元,增長13%。其中:1、地方稅收完成5,280萬元,同比增收382.3萬元,增長7.8 %,完成州局下達年度計劃5,200萬元的101.5 %,超計劃進度1.5個百分點。組織地方一般預算收入5,000.1萬元,完成縣政府下達年度計劃4,800萬元的104%,超計劃進度4個百分點。2、完成社會保險費3,531萬元,同比增收548萬元,增長18 %。3、代徵水資源費28.9萬元。4、代徵工會經費116.1萬元。5、徵收文化建設費3.6萬元。6、徵收地方教育費附加59.4萬元。

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不斷推動地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根據縣委的安排部署,我局全體黨員幹部職工參加了第二批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時間從20xx年3月下旬到20xx年8月。在學習實踐中,全域性黨員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參加動員大會、自覺學習科學發展觀的理論材料,參加“三走進、三破解”主題實踐活動,認真開展專題調研,積極參與典型案例教育和大家談活動。通過三個月各階段的學習實踐活動,大家進一步提高了思想認識,加深了對“科學發展觀”基本內容和豐富內涵的認識和理解,把學習實踐活動引向深入,營造了學好理論,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轉變觀念,以學習促進實踐,以實踐推動發展的良好學習活動氛圍。地稅部門作為國家重要職能部門,承擔著籌集國家和地方財政資金,實施巨集觀調控,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必須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地稅工作實踐,為支援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更大貢獻。從而進一步增強了我局幹部職工對新時期樹立和貫徹科學發展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激發了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自覺堅持和實踐科學發展觀的信心和決心。

三、著力推進堅定有序的依法治稅舉措,稅收法治環境更加優化

(一)強化稅收執法。

我局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綱要》和《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和研究,強化幹部規範的執法意識,增強執法剛性,嚴格履行各種執法程式,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權,按規定使用稅收文書。今年以來沒有發生行政複議訴訟案件。

(二)全面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及行政管理責任制工作。一是認真開展依法行政工作,對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問題作了分析和總結。二是以強化重大稅務案件審理作為依法治稅的切入點,堅持公正、合法、及時、有效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斷規範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充分發揮案件審理對稅務稽查過程的監督和促進作用。由於我局的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開展得紮實有效,在20xx年度全州法規工作會議上州局指定我局作了經驗交流彙報。三是認真開展日常考核和重點考核檢查工作。20xx年1至12月,我局應參加日常考核為636人(次),實際進行日常考核636人(次)。上半年的重點考核檢查於7月1日開始,7月30日全部結束。下半年的重點考核檢查於11月20日開始,12月20日全部結束。四是嚴格執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五是規範稅收執法。嚴格遵循組織收入原則,堅決執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認真落實稅收減免管理辦法,按照法定許可權與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好重大稅務案件集體審理工作,加強對稅務案件查辦情況的監督,做好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等工作,建立健全預防職務犯罪聯絡會議機制,降低地稅幹部的執法風險。

(三)加大稽查力度,整頓和規範地方稅收秩序。

一年來,組織開展了房地產、建築安裝、其他服務等行業的專項和專案檢查,共檢查辦理29起涉稅案件,結案29起,存在問題29起,立案查處3起。查補稅款、罰款及滯納金272.41萬元。其中,查補稅款266.84萬元,罰款3.62萬元,滯納金1.95萬元。通過稽查,有效的理順了徵納關係,對治理稅收環境、打擊偷抗稅違法犯罪行為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

(四)認真開展稅收宣傳活動。一是搞好集中宣傳。4月19日至25日,聯合國稅區域性門一同組織20多名稅務幹部到部分鄉鎮集市、農貿市場開展稅法宣傳活動,並設諮詢臺專人接受納稅人諮詢,向廣大群眾散發稅收宣傳材料等活動。期間共散發宣傳材料3,516份,受理稅收政策諮詢達352人次。二是利用手機簡訊進行宣傳。在4月份的全國第18個稅收宣傳月期間,通過企信通移動簡訊向全縣各企業負責人、財務人員、辦稅員、個體工商戶群發手機宣傳資訊2,000餘條(次),起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三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與縣廣播電視局以稅收宣傳公益廣告的方式進行了為期25天的不間斷視訊宣傳和普及稅收知識,進一步擴大稅收工作在社會上的影響,在全社會營造誠信納稅的良好氛圍。四是積極參與上級局組織開展的稅收宣傳貼畫創作活動。五是利用××地稅資訊平臺做好宣傳工作。1至12月共編髮××地稅資訊簡報100期共112篇(條),與相關部門有效促進了工作交流。

四、創新機制,夯實基礎,實現各項地方稅費的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

(一)做好稅收徵管基礎工作。

對全縣地方稅納稅戶進行有效管理。20xx年,××縣共有地方稅納稅戶1,816戶。其中,主管戶566戶,國地稅共管戶1,250戶;正常納稅戶1,741戶,停業戶6戶,登出戶65戶,非正常戶4戶。

(二)強化稅源監控,加強各稅種管理。

1、對11戶納稅戶建立《重點稅源監控臺賬》、《××縣地稅局重點稅源徵收情況監控表》,進行重點監控;對16戶企業建立《個人所得稅重點行業監控臺賬》,實行重點行業個人所得稅重點監控。

2、強化車船稅、資源稅、菸葉稅、契稅等地方稅種的源泉控管和代扣代繳工作。

3、加強個人所得稅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管理。20xx年,我局共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10人,申報年所得總額148.17萬元,應稅所得148.17萬元,徵收稅款28.90萬元。

4、認真開展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對全縣35戶企業開展了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年終彙算清繳工作,共查補入庫地方各稅及罰款14.71萬元。

5、採集補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基礎資訊工作。對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基礎資訊存在的稅源基礎資訊缺項、空項、內容錯誤等情況進行清查、採錄。我縣土地使用稅應稅面積為726,097.70平方米,應納稅額1,117,855元。

(三)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水資源費以及工會經費等各種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20xx年,我局共組織徵收社會保險費3,531.37萬元,徵收率為83.4%。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48.37萬元,同比增長18%。其中,徵收養老保險費2,509.08萬元(地方養老1,357.18萬元,行業統籌1,151.9萬元);徵收醫療保險費799.25萬元;徵收工傷保險費34.91萬元;徵收生育保險費15.2萬元;徵收失業保險費172.93萬元。

根據《雲南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雲南省**令第154號)和《雲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貫徹落實雲南省**第154號令的通知》檔案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地稅部門不再負責在滇電力企業水資源費代徵工作。20xx年共徵收水資源費28.87萬元,移交工作全面結束,地稅徵收電力企業水資源費工作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