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幹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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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地稅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激勵地稅幹部投身地稅事業的改革和發展,圍繞地方稅收的中心任務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使幹部管理工作進一步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地方稅務局幹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1.建立正常的幹部工作反饋機制和群眾監督機制,以全面、準確地瞭解幹部的工作表現和業績;

2.檢查幹部任期目標的執行情況,督促幹部改進工作,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水平;

3.激勵幹部的工作熱情,為幹部的選拔、配備,任免和獎懲提供依據,建立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

二、考核物件

全某地地稅系統幹部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為年度考核和任職考核。

1.年度考核:以年初某地局下發的工作計劃和本單位制定的工作計劃為依據,在年終考核落實和完成任務的情況。

2.任職考核:以任期工作目標責任書中規定的各項任務為依據,比較任期初和期終主要工作指標的'增長變化,考核任期內完成主要任務的情況。

四、考核內容

幹部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方面內容。

1.德(政治素質):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的自覺性,辦事公道,實事求是,團結協作,作風民主,廉潔自律。

2.能(能力素質):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開拓能力和創新能力,決策能力,組織協調和實施推動能力。

3.勤(工作表現):奉獻精神,工作的主動性和投入情況,工作的鑽研和進取精神。

4.績(工作實績):本單位領導核心的團結協作,地方稅收徵管、隊伍建設等方面業績。

五、考核實施辦法

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考核程式如下:

1、個人述職,根據工作目標責任規定的任務和工作計劃確定的年度指標,結合自己在德、能、勤、績等方面情況在一定範圍內介紹自己履行職責的情況,並填寫幹部考核自評表。

2、民主測評,組織領導幹部和黨內外幹部群眾對被評議者在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評議,參加評議人員範圍:局領導、各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某地局聘請的行風監督員、納稅人代表

3.綜合評價,考核領導小組以瞭解和掌握的第一手資料為依據,以制定的指標為標準。結合個別談話和實地考察,由考核領導小組撰寫考核報告,客觀、辯證、準確地得出綜合評價。

4.黨組審議,根據幹部考核自評表、民主測評情況及綜合評價結果,由某地局黨組討論確定幹部的工作業績等級。

5.結果反饋,由人事教育部門將考核結果向被考核者反饋,肯定成績,指出問題。對考核不合格者要進行誡勉談話。

六、考核要求

幹部考核是幹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政策性極強的工作。在考核中要注意做到:

1、堅持走群眾路線,考核工作要充分聽取和廣泛徵求群眾的意見。

2、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係,對考核工作要加強引導。對個別群眾的意見要正確分析和看待。

3、考核標準要注意幹部的工作表現,更要考察其工作業績和成效,要客觀公正地評價幹部。

4、考核工作要講求實效,通過對幹部的評價,使他們看到自己工作中的缺點和不足,以利改進工作,不斷提高水平。

5、考核工作應與幹部的業績評價、獎懲、選拔任用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