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幹部考核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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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大學生幹部考核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大學生幹部考核制度(精選5篇)

大學生幹部考核制度1

考核標準:學生會幹部考核主要依據工作熱情、會議出勤、工作效果、群眾反應、行為表現等五個標準進行考核。

一、工作熱情

1、工作積極,熱情高漲為優;

2、工作較積極,有熱情為良;

3、工作需要督促為中;

4、在督促下仍懶散不積極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長詢問。

二、出勤

1、在例會或大會中從未缺勤為優;

2、在例會或大會中偶爾有一至兩次缺勤為良;

3、在例會或大會中有三至四次缺勤為中;

4、在例會或大會中缺勤次數較多為差。

考核方式:部長統計

三、工作效果

1、部門的工作完成的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活躍、流程嚴密、公平公正為優;

2、部門的工作完成的較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較活躍、流程較嚴密、能公平公正為良;

3、部門的工作只是單純完成或舉行的活動氣氛不算活躍、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為中;

4、部門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滿意或舉行的活動沒有氣氛、流程有較大疏忽、不夠公平公正為差;

考核方式:找組織部成員參與活動了解活動中組織者的表現及同學反映,詢問成員、部長,向辦公室要各部門的會議記錄。

四、群眾反映

1、群眾反映好為優;

2、群眾有負面反應,反應後有所改正為良;

3、群眾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後有所改正為中;

4、群眾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後不能改正為差考核方式:聽取同學們的意見,瞭解同學們對各部門的看法。

五、行為表現

1、在同學中可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優;

2、在同學中可起到一定的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良;

3、在同學中起不到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中;

4、在同學中起負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差考核方式:瞭解其在同學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學們的反應為主。

大學生幹部考核制度2

為了更好加強對學生會自身的管理,提高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發揮他們的模範作用,明確學生會幹部管理職責,特制定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例會制度

1、每兩週一次例會,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兩週工作情況,佈置本週的工作任務,每次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以便會後更好地開展工作。

2、每次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二次視作缺席一次。

3、例會請假必須主席團批准,學習部備案,例會期間原則上不予給假。無故缺席一次者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二次給予警告,三次開除。

二、工作態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有正義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違紀處理。

3、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問題,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4、能經常向領導老師彙報工作交流思想。

5、領導交辦的任務能及時完成,無拖延現象,敬業精神較強。

三、工作會議記錄的考核

1、每次例會必須要有會議記錄,內容完整詳實。

2、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

3、會議記錄要求每學期上交一次,由學生會指導老師檢查。

四、工作計劃的考核

1、各部部長必須要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計劃,報質保部審批。

2、各部要嚴格按照工作計劃進行落實。

3、工作計劃要求合理、清楚、務實。

六、工作總結的考核

1、每學期末各部部長(副部長)要總結一學期的工作情況。

2、學生會全體成員每學期末上交個人小結一份。

3、總結報告要求簡潔、實事求是,由本人書寫完成。

七、評分標準

滿分為100(加分項:25分 扣分項:27分)

(一)加分項:

1、學習成績優秀,獲學習優秀獎或進步獎者每人次加2分。

2、被評為“優秀幹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及受校通報表揚的每人次加3分。

3、積極向質保部、學生會建議、申請、併成功組織開展活動者,每人次加5分。

4、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且成績突出的,每人次加3分。

5、勇於對校學生會成員或在校學生的違紀或不良行為進行舉報、揭發者,每人次加2分。

6、對於月全勤的成員,每月加5分。

7、做好人好事、見義勇為的,貢獻較大的每人次加5份。

(二)扣分項:

1、校級會議、學生會內部會議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

2、學校及學生會開展的集體活動、勞動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事假扣1分。(注:對於連續兩次無故缺勤的,進行內部通報批評處理,取消一切評優資格)。

3、若有醉酒鬧事、打架、徇私舞弊、上課時間上網,考試作弊等違反校規校紀的現象立即開除。

4、被老師、學生反映行為不檢者,一經查實,每人次扣5分,並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未按時完成任務或工作失職,受老師批評者,每人次扣3分。

5、頂撞上級與部員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6、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欠交者,每人次扣5分。遲交者每人次扣2分。

幾點注意事項:

1、各部門接到質保部的考核通知後,要積極配合,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和不認真完成工作。

2、在考核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幹部資格。

3、群眾意見或舉報一經查實將作為幹部在具體工作中成績的重要考核依據。

4、一個學期的考核分低於85分者,本學期末不能參與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低於70分者給予開除處理。

5、考核制度有學生會成員共同監督,由質保部執行。考核分學期末進行統計,給予批評或表揚。

大學生幹部考核制度3

學生會幹部是做好學生工作的一支骨幹力量,充分發揮學生幹部的作用是培養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重要途徑,為加強學生幹部管理工作,調動學生幹部的積極性,搞好各項工作,根據學生會章程,特制定本條例。

學生會幹部應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學習成績優良,熱心社會工作,責任心強,能以身作則,善於團結同學共同工作,能正確處理工作和學習的關係。

學生會要為全系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要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從嚴管理,優化管理結構,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引導學生爭優創優,形成良好的校風、學風。

本細則所稱量化考核是指對學生幹部的各項工作成績以分值的形式表現出來。

(一)學生幹部的考核內容:

1、學生會成員基本工作完成情況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創造性

4、工作積極性,奉獻精神

5、團結情況

6、紀律性

7、學習成績

(二)、考核途徑:

1、考核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具體實施,最終報送學生會主席團審定,並對外公佈考核結果。

2、收集途徑

(1)學生會辦公室為各部門設定並管理檔案。各部門必須緊密配合協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辦公室組織成員到各部門檢查與抽查。

(3)檢視各部門的上報材料。

(4)工作計劃上交情況。

(5)檢查活動記錄本。

(6)通過開學生討論會,獲得反饋資訊。

(三)考核細則:

一、學生會成員基本工作完成情況。(共30分)

1、對上級安排的工作完成情況。(8分)

2、本職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本職工作組織情況。(8分)

3、按時交納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書面性材料情況。(4分)

4、定期召開或參加學生會及各部門或部長例會記錄情況。(5分)

5、定期向上級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援與聯絡情況。(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

1、處理問題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於組織協調以提高辦事效率;在使用幹部上有吸引力,調動積極性迅速,善於推薦人才;所負責工作成績顯著。(15—20分)

2、處理問題需組織交待、催辦、效率一般;能根據個人特點安排工作,推薦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較快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所負責校級、班級工作成績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辦幾次才能完成,影響工作進度;在組織和推薦人才方面不見成績;所負工作成績較差。(0—8分)

三、創造性(10分)

1、有強烈的創新意識,能夠提出本部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較成熟的工作建議,在工作中能發揮主觀能動性,更好地開展工作,工作當機立斷,果斷利索,有較強的果斷性和決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滿足於工作現狀,但有時有合理的.改進意見,能對一般問題作出決斷。(4—7分)

3、缺乏創新意識,不能向上級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辦事拖拉,不果斷。(0—3分)

四、工作積極性,奉獻精神(10分)

1、工作主動積極。熱愛本職工作;份內外事都主動關心,能積極幫助其它部門完成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8—10分)

2、能以集體為重,對工作能負責,本職範圍內工作能動性強、能主動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動,需外界推動,態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五、團結情況(10分)

1、善於團結各種型別的人共同工作,寬巨集大量,胸襟寬闊,嚴於律已,善於聽取各種意見,同學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於團結和自己意見不同的同學共同工作,對人對已都有要求嚴格,有一定的群眾基礎,同學反映較好。(4—7分)

3、不善於團結同學,工作活動圈子小,同學反映一般。(0—3分)

六、紀律性

1、例會及重大活動出席情況。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遲到或早退無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違反辦公室制度的按辦公室制度規定扣1—5分。

3、對檔案、資料、圖章的損壞,扣2—5分。

4、違反校規校紀現象按情節扣5—10分;受學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紀律處分者一律退出學生會。

七、學習情況(10分)

1、平均績點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績點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績點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績點2、5分以下者為零分

5、在校內競賽活動獲獎者

系級獲獎一項加2分

院級獲獎一項加5分

校級獲獎一項加10分

非校內競賽由團委酌情給予加分

八、加分情況

1、在學生會工作中有特殊貢獻者,視情況給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團有權給認為比較優秀的成員給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體(班級,團支部,寢室)獲校級以上稱號。加5分(不累加)

考核辦法:

1、評選工作由團委、學生會主席、副主席、辦公室牽頭組織,物件為全體學生會成員。

2、按照考核基本內容的規定,每學期對全體成員做一次總結,考核成績分為優(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個等級。一學年把兩學期成績彙總。

3、每學期按照“優、良、中、差”四個等級進行依照相關條例給予不同的處理。上學期被評為差的成員將被勸退出學生會。

九、制度解釋權:

本制度由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經管二系學生會制定,本制度的解釋權由系團委享有,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大學生幹部考核制度4

(一)嚴格執行簽到制度。

一次無故不簽到者,扣考核分0、5分,兩次無故不簽到者,扣考核分1分

(二)遵守例會制度。

常委例會,向祕書長請假;主席例會向主席請假;部門例會向部長請假;全體會議向祕書長、主席請假。請假需在開會之前履行手續,要求有書面假條,全體例會僅向部長、副部長請假或會後補假均視為無效,記為曠會;

(三)嚴格執行例會制度。

全體例會無故缺勤(沒有履行請假手續)一次扣考核分3分並存檔,兩次扣考核分6分並存檔,三次勸退;常委例會一次無故缺勤扣考核分2分並存檔,二次無故缺勤例會扣考核分4分並存檔,三次無故缺勤視為自動退出學生幹部隊伍;各部門例會,幹事無故缺勤,由部門負責人扣考核分1分,辦公室存檔,二次扣考核分2分並存檔,三次勸退;

(四)嚴格執行值班制度。

值班時間內由一名以上部門負責人,幹事一人以上負責值班,完成值班工作的各項任務。值班人員中途脫崗每次扣個人考核分2分並存檔,無故缺席每次扣個人考核分4分,中途脫崗或無故缺席三次予以勸退處理。值班人員應保持辦公室衛生,對於值班時出現辦公室不整潔、有垃圾等現象,一經發現,扣值班人員個人考核分2分,部門考核分2分。對在辦公室抽菸,打牌等現象,對相關人員予以除名處理,部門考核扣10分。值班人員和進入辦公室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翻看辦公室檔案和各種資料,情節嚴重者予以通報批評、停職反省、勸退處理;

(五)維護學生幹部形象,不抽菸、不酗酒、不聚眾鬧事、堅持正確佩戴工作牌。

在公共場所抽菸者,一次扣除考核分5分,兩次由常委會討論予以通報批評、停職反省、勸退處理,三次予以除名處理。在開展活動現場抽菸者,一經發現予以除名處理。在公共場所酗酒造成不良影響或聚眾鬧事者,予以除名處理,並轉交學院相關部門處理。出入公共場所堅持正確佩戴工作牌,主動接受監督,每發現不符合規定一次,扣個人考核分1分;

(六)組織開展活動有計劃並及時上報,活動結束有總結並及時上交。

每週一將所要舉辦活動的計劃交辦公室或學生會主席處,總結在活動結束後五天之內交至辦公室或學生會主席處。應交活動計劃或總結之日起兩天內補交的部門視為超期,超期的部門考核扣3分,部門負責人扣個人考核分3分。應交活動計劃或總結之日起兩天內仍未補交的部門,視為未交,無計劃、無總結的部門考核扣10分,部門負責人扣個人考核分10分;

(七)學生幹部接到活動通知,要積極主動參加。

違反者由主席或部門負責人酌情扣個人考核分1-5分,部門考核扣2分。

大學生幹部考核制度5

一、考核的意義為切實提高幹部的工作責任心和服務意識,督促幹部要“在其位謀好其政”,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幹部選拔機制,更好地推動和促進華塘中學的持續發展。

二、考核原則根據相關規定,對校級副職、中層幹部在聘用期內的德、廉、能、績、職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並作為任免、獎勵或處罰以及向上級推薦幹部的依據。考核由校長、工會共同組織,並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進行。

三、考核物件副校長及中層幹部。

四、考核辦法

1、每學期分別在期中期末兩次對幹部進行考核;

2、學期開學第一週(第二週)分管校長和各部門負責人向全體教職工通報部門工作計劃;

3、學期期中後第一週(第二週)分管校長和各部門負責人向全體教職工彙報部門中期工作情況,教代會代表在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對考核物件進行書面考核。

4、學期結束各考核物件對本學期工作向全體教職工進行述職,並對教代會提出的相關提案進行答覆。教代會代表根據考核物件的述職和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5、校長根據教代會代表兩次考核評分進行綜合評定,做出最後考核意見,並進行相應的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