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鄉鎮年度綜治暨平安建立工作總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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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鄉鎮年度綜治暨平安建立工作總結

為了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建設各項工作,有效維護全鎮社會治安的持續穩定,一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綜治委的關心指導下,緊緊圍繞平安建立相關工作部署,我鎮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成績。通過平安建立,提升了鎮工作的整體水平,有力推動了我鎮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現將一年來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2018年鄉鎮年度綜治暨平安建立工作總結範文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責任考核

一年來,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綜治暨平安建立工作,牢固樹立抓穩定就是抓發展的思想,把保平安、促發展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把綜治工作重心轉移到建設“平安”上來。一是組織領導到位。鎮黨委、政府為了切實做好平安建設各項工作,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了“平安”建設、預防和處置重大信訪事件、安全生產等工作領導小組,為“平安”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二是落實責任考核。與各村、主要企事業單位、綜治成員單位簽訂綜治、信訪、安全生產等各項責任書45份。建立嚴格的檢查考評制度,對基層綜治、信訪、安全工作情況實施年終檢查和考評,從而確保綜治、信訪、安全責任書的各項措施切實落到實處。建立了領導幹部抓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的考核獎懲制度,把建立“平安”作為幹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考核結果直接與鎮幹部績效考核掛鉤。

二、化解矛盾糾紛,構建平安防線

(一)以鎮綜治中心為平臺,以各成員單位為抓手,整合鎮、村、部門、企業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對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力度。今年以來,我鎮堅持每月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排查出矛盾糾紛1件,成功調處1件;鎮、村兩級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14件(鎮級10件,村級4件),調解14件,成功調解13件(鎮級成功調處11件,正在調處1件,村級調處4件),調解率和成功率分別為100%和92.9%以上。綜治中心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9批19人次,受理信訪件11件(其中上級轉辦案件8件),辦結信訪件9件(其中上級轉辦案件7件),3件正在辦理。管控重點人員27人次,整治治安亂點1個,整治亂搭亂建20餘處。

(二)及時有效化解不安定因素、矛盾糾紛與安全隱患,構建基層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一是堅持資訊走在預測前。通過網格化管理方式,結合聯片、聯村、聯組工作,構建成了“五排”排查工作網路。做到“元旦”、“春節前後”、“兩會”、 “9.3抗戰勝利紀念日”“國慶”等重大節日及敏感時期的社會穩定。二是堅持預測走在預防前。結合幹部每週二下村開展“直聯”服務日活動,鎮、村兩級幹部從村民日常言談中捕捉各類資訊,掌握可能發生的矛盾。同時堅持每月穩定形勢、治安形勢分析,提前預測各類重大不穩定因素。三是堅持預防走在化解前。一年來,我鎮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工作思路,力爭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四是堅持化解走在激化前,建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分級調處工作機制。①一般民間糾紛由村級治調組織負責調處。近年來,我鎮村級調解組織調解糾紛成功率達85%,把大量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②較大的矛盾糾紛由鎮綜治工作中心化解;③比較複雜的社會矛盾由鎮領導小組協調;④突出問題成立工作組專題化解。如衛生院醫療事故,通過工作組的調解,成功化解了一宗醫療事故。⑤突發性事件鎮主要領導親自牽頭,直接參與,如我鎮8.31黃煙少磅事件,正是由於鎮主要領導親臨一線,親自指揮、協調、第一時間介入,迅速及時化解了一宗敏感期事件。

三、開展嚴打整治,加強治安防範

(一)深化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3+2”專項行動為重點開展各項公安工作,攻堅克難,主動出擊收集線索,團結一切力量開展嚴防、嚴控、嚴打和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地維護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一年來,共立刑事案件12起,破案10起,破案率34.5%;立治安案件36起,行政查處21起,查處率65.8%;調解5起,治安拘留17人,強制戒毒1人。

(二)加強對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工作。通過在全鎮開展排查、走訪、宣傳等工作,經過分析、研究最終確定關停了鎮區位於信用社旁的麻將室,一定程度上淨化了社會賭博風氣。一年來,通過打擊整治,對7名重點參與人員進行了處理,其中2人治安拘留。同時通過宣傳和派出所的經常巡查等工作,使鎮區周圍的聚賭豪賭現象得到了有效整治。

(三)大力加強治安防範力度。在人防上,建立以派出所為骨幹,鎮綜治中心、夜巡隊、護林隊為中堅力量,村治保會、調委會等群眾組織為依託,各村和單位內部的防範工作為基礎,形成人人蔘與的群眾安全防範工作格局。開展季節性與經常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巡邏。在物防、技防上,在鎮區重點部位、路段安裝了21個視訊動態監控系統,實行全天候實時監控。同時,全鎮重點部位、金融機構、機關企事單位等都安裝了視訊監控、防盜門窗、報警裝置。如對鎮中心學校食堂進行視訊直連市食藥局,實時監控確保了食堂食品安全,有效保障了廣大師生的食品安全。

四、加強安全防範管理,切實保障各領域安全

一是公共安全。成立了處理社會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小組和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鎮黨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等各類領導小組。制訂了重大群體突發性事件預案和處理重大信訪案件應急預案,做到面臨公共安全事件時能及時、謹慎、有效地平息和控制事態。同是對重大工程專案實行風險評估,大大提高了黨委調控、政府負責的維穩處置能力。

二是生產安全。一方面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充分利用橫幅、宣傳標語等形式,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安全生產法》,普及安全生產知識,營造安全生產的輿論氛圍。在“安全生產月“活動中,共懸掛宣傳橫幅5條,發放宣傳資料500餘份,張貼宣傳掛圖10餘張。同時,根據市安委的要求,對各企事業單位安全人員開展安全培訓1次,受訓人數100餘人次。另一方面加大檢查力度,消除事故隱患。採取定期檢查、突擊檢查、跟蹤複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邊界“非採”、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上半年,共檢查企事業單位(點)共計61家(點),發現隱患23條,已整治20條,整改率86.9%。企業自查38家,發現隱患18條,已整治18條,整改率100%。

五、強化工作重點,夯實平安基石

(一)實施基層系列平安建立工程,不斷夯實綜治基層基礎。認真貫徹上級平安建立工作會議精神,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繼續深入推進“平安”建設的各項工作。制定了《鎮平安建立活動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平安村(居)、平安學校、平安家庭、平安醫院、平安林業、平安邊界等系列平安細胞建立活動。平安建立的基礎是各村(居),在去年已成功驗收5個平安村的基礎上,今年我鎮再深化建立3個平安村(居),至此,平安村(居)建立率達到72.7%,到2017年前,將100%完成全鎮11個村(居)的平安建立工作。

(二)開展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整治工作。通過對衛生院和民政部門的統計造冊核查,目前我鎮登記在冊精神障礙患者47人,其中已辦證16人,所有精神障礙患者分別分佈在全鎮10個村委會,均已實行了輕度患者監護人監管,重度患者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全鎮未發生1例因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禍事件,對有暴力傾向的患者由派出所強制送精神病醫院治療。

(三)集中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專項治理工作。成立了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聯合鎮安監、派出所對我鎮中心學校、中心幼兒園、小太陽幼兒園等教育教學點就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社會治安、校車安全等進行了全方位地毯式排查整治。通過整治,完善了2處幼兒園消防設施改造;新增校車2輛;責令整改無證經營攤位1個;取締無證經營零食點1家;完善整改視訊監控5處;新增中心學校安全標誌帶和部分安全標誌;整治非法營運三輪摩托車11輛次。

(四)積極開展反邪教工作。在全鎮範圍內大勢宣傳“無邪教建立”工作,確定將我鎮桃坪村作為無邪教示範點。開展無邪教知識培訓1次;設立無邪教宣傳欄2塊;張貼反邪教標語10餘條;反邪教橫幅2條;利用“圩日”為廣大群眾講解邪教的本質1次和派發各類宣傳小冊300餘冊。

(五)繼續深入開展綜治網格化管理。從年初開展綜治網格化工作以來,目前已完成村居網格化管理全覆蓋,達標率100%。

(六)積極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問題整治工作。一是制定實施方案,成立了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咬住整治目標,重錘出擊,對轄區內非法制作易爆物品(煙花爆竹)跡象進行地毯式排查和整治,重點對加油站、液化氣站、邊界“非採”和煙花爆竹銷售點等進行排查和整治;三是打擊非法聚集,及時預防和調處事件;四是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完成全年治理工作。通過一系列工作的開展,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立刑事案件12宗,同比去年下降14.3%。破案5宗,破案率41.7%,同比去年上升11.2%,逮捕1人,提請直訴2人;立治安案件36宗,同比去年下降44.4%。行政查處21起,查處率58.3%,行政拘留14人,強制戒毒1人。解決群眾求助76人次。成功調處了衛生院醫療事件和煙站黃煙事件。

(七)加強出租屋管理,深入開展打擊傳銷。鎮綜治辦聯合派出所對全鎮出租屋進行了摸底排查,我鎮共有出租屋80間,其中,75間被本地居民租賃使用,5間房屋被外來人口租賃使用。我鎮派出所與外來人口所租住房屋的所有人當場簽訂了《出租屋治安管理責任書一》共5份。同時,我辦還與派出所簽定了《出租屋治安管理責任書》1份。

(八)積極開展危爆物品寄遞物流整頓工作。按上級檔案要求,鎮綜治、派出所和安監站對郵局進行了危爆物品寄遞物流清理工作檢查,通過檢查,郵政工作人員操作規範,物件實行實名造冊,寄遞物品全部實行驗貨實名登記,檢查組並無發現由非法危爆物品寄遞情況。

以上是我鎮在2018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立”工作所做的一些工作,雖然比起上年有了一定的進步,但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工作方法還存在著有待改進的地方,工作成效與上級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的願望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為進一步提高我鎮綜治工作水平,在今後的'工作中我鎮將進一步夯實基礎,完善機制,紮實工作,真正開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新局面,建設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平安”。

明年工作打算:

一、繼續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和市綜治辦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立工作。

二、繼續加強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做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健全,人員落實,群治隊伍形成網路;轄區各單位有完善的機構和制度,特別是要建立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使責任落到實處。

三、進一步深入開展平安細胞建設。因地制宜抓好轄區各單位平安細胞建設,將平安細胞做到各行各業,使平安觀念深入群眾心中。

篇二:鄉鎮年度綜治暨平安建立工作總結

為有效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深化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我鎮根據縣綜治委發《XX縣“社會矛盾化解年”工作意見》的相關檔案要求,圍繞社會矛盾化解重點工作,深入開展“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現將我鎮 2018年度“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

為了搞好“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鎮黨委、政府將“社會矛盾化解“擺上重要議事,召開專題工作會議,認真傳達檔案內容,全面部署當前工作。成立以黨委書記鄒漢明任組長,鎮長譚衛財、黨委副書記曾凡軍任副組長及相關成員組成的鎮“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鎮綜治辦公室,負責開展日常綜合協調工作。

二、制定方案,分步實施。

為了加大工作力度,確保“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能取得紮紮實實的成效,建立經常性工作機 制,及時化解事關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矛盾糾紛,把問題解決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我鎮綜治辦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動員全鎮各相關單位及各村(居)委會,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屬人、屬事”的原則,以“事要解決”為 核心,以“息訴罷訪”為目標,深入排查,精心組織,明確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落實責任,確保了每項任務、每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負責,為“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的順 利開展提供政策依據。自今年“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年”活動開展以來,鎮共排查重大矛盾糾紛19宗,已化解的17宗,正在努力跟進化解的2宗。

三、部門聯動,穩步推進。

鎮綜治辦本著 “因案施策、因人施策”的原則,合理地運用各種措施,全面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一是開展領導接訪、幹部下訪工作。班子領導、五大辦主任親自接待群眾來訪,對群眾上訪的問題第一時間進行協調解決;定期組織幹部下到基層,對各村(居)委會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及時瞭解群眾訴求,幫助群眾反映問題,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推動了各類矛盾的有效解決。二是開展矛盾排查調處工作。 建立健全調處機制,及時發現各種矛盾和問題,把矛盾化解在初 始階段,做到不升級,不蔓延。三是有效落實《人民調解法》。完善“三調聯動”的執行機制,發揮自身優勢,配合人民調解組 織及時發現、主動調解群眾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糾紛,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四、加強指導,督促檢查。鎮“社會矛盾化解年” 活動領導小組成員組成督查小組,不定期深入基層,全面跟蹤掌握“社會矛盾化解年”活動開展情況,及時發現問題,促進各類 問題的有效解決。同時,加強對各相關單位、基層綜治工作站的指導培訓,指導基層工作人員瞭解和掌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要點和程式、特 點、及規律。對活動排查不力造成嚴重後果,實行“一票否決”,將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大矛盾調解能力建設力度。要進一步完善調解組織網路,健全糾紛排查、資訊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要著力把握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變化規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積極探索成立徵地拆遷、醫患糾紛等專業調解組織,調處徵地拆遷、環境汙染、勞動爭議、行政爭議和醫患糾紛等新型矛盾糾紛,形成化解專業化矛盾糾紛的方法體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的科學評估體系。要重視加強村調解組織建設,發揮好“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注重和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資訊聯通、工作聯動和矛盾糾紛的聯排、聯防、聯調,形成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強大合力。同時,積極整合各方面調解資源,搞好“訴調對接”、“訪調對接”,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有機結合,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

(三)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營造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處理矛盾首選調解、調解也是法制建設、調解反映社情民意、調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援大調解工作。

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不斷加強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新路子、新機制、新方法,以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為推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富裕安寧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