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外資科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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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省局的業務指導下,在市局黨組和主管局長的正確領導下,我們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執政為民為最高標準,以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狠抓學習,強化業務,整章建制,不斷提升自己的服務與管理水平,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登記及管理工作。共登記註冊企業55戶,其中法人企業17戶,分支機構38戶,辦理名稱登記28戶,變更登記30戶次52項次,登出登記6戶。現我市共有外商投資企業174戶,其中,法人企業101戶,分支機構73戶,法人企業中,合資企業71戶,合作企業4戶,獨資企業26戶,投資總額38007萬美元,註冊資本24005萬美元,外方認繳13639萬美元。應檢企業87戶,實際參檢68戶,年檢率78,年檢合格企業63戶,合格率為93,b級企業7戶,佔參檢企業的10。外省市在某設立分支機構40戶,參檢企業31戶,年檢率78。

市工商局外資科工作總結

一、服務與管理並進,加強外資登記管理工作,把好市場準入關。

加入世貿組織後,外資登記管理工作面臨著許多新的情況和挑戰。特別是今年七月一日《行政許可法》實施後,給我們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工作中我們注意把依法登記與高效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嚴把市場準入關和維護國家經濟利益相結合。

1、建立服務機制,完善服務制度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授權資格確認要求,今年,我們進一步規範了各項工作制度。除市局制定的各項制度外,我們依據&ltlt;行政許可法&gtgt;,完善了6項內部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務公開、服務承諾、文明服務、預警提示、登記註冊、年度檢驗等。每一項制度我們都根據以往的工作實際,仔細研究確定,使其具有針對性、指導性、約束性和可操作性,為做好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時,為了更好地為企業提供服務,建立四類共十三項服務機制。

一是提供五項特色服務,開闢登記“綠色通道”。即:提供“引導服務”,通過來人、陽光政務公示、大螢幕、電子觸控式螢幕等多種途徑主動輔導企業瞭解辦照程式,熟悉登記要求,及時準備各項登記材料;提供“延伸服務”,對與外商投資企業登記前、後的相關部門業務要了解並熟知各部門的聯絡方式,正確引導企業做好註冊前的審批和註冊後的稅務、海關、銀行等部門的登記工作;提供“延時服務”,在辦理企業諮詢或登記時,都要接待完最後一個申請或諮詢者才能離崗下班,儘可能減少企業往返和等候;推行“上門服務”,根據企業的需求,主動走訪企業,上門為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儘可能滿足企業要求;實行“即時服務”對企業的一些緊急情況,做到隨到隨辦。

二是“三個制度”即:推行“首問負責制”;開展“公開承諾制”;嚴格執行“企業登記稽核責任制”。

三是堅持“三個多”原則,即:在為企業辦完諮詢或登記後多問一句“還有什麼需要我服務?”多做一件引導企業辦理後續手續的事;多記一本臺帳以便跟蹤服務。四是主動接受兩項監督,一方面接受社會的監督,另一方面,接受各級組織的行政效能監察,著力提高登記效能。

2、嚴格登記職能,把好市場準入。

一是嚴格遵守“三嚴格三禁止”登記原則,嚴格執行各項登記程式,絕不借著發展經濟的'名義隨意減少審批要件,減少不合格企業的產生,也為今後的監督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二是嚴格執行入世後實施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在開業、變更和登出各個環節做到依法登記,把好市場準入關,對於禁止外商投資的行業以及需要前置審批的專案,決不以改革的名義為其開綠燈,擅自增加或減免手續;三是把好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關。嚴格執行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要求企業提供有效的註冊資金全部到位的驗資報告,該企業必須生產經營並盈利。對司法機關、行政管理機關正在查處或處於債務糾紛的企業不得對外出資。

3、執行《行政許可法》完善企業登記公示內容。

按照《行政許可法》對企業登記的有關規定,對現有公開、公示內容進行完善補充,將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事項、依據、條件、程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收費標準和申請書示範文字等在登記大廳予以公示;建立企業登記簿,對企業設立登記、變更登記、登出登記和吊銷營業執照等情況予以記載,供社會公眾查閱。規範登記時限,嚴格按照法定期限作出登記行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登記申請,當場或者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申請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申請,一律不予登記註冊,堅決杜絕先登記後規範、先發照後補件等違規行為。

二、以年檢為契機,抓好市場經濟秩序整頓

按照國家七部委《關於2006年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局對外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的安排意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們以年檢為契機,將服務與監管有機地結合起來,抓好市場經濟秩序的整頓,將年檢工作抓實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