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務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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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是在一段時間內對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加以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它能夠給人努力工作的動力,因此我們需要回頭歸納,寫一份總結了。那麼你知道總結如何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事務工作總結,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事務工作總結

法律事務工作總結1

一、全面參與集團重大決策、經營活動,及時進行風險評估;為子公司、部門提供法律服務;積極維護、拓展與司法機關的關係,防範集團運營中法律風險。

(一)、全程參與集團重大經營活動,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提出法律意見。

1、參加江蘇中電裝置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變更為中電電氣(江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過程,配合外聘律師事務所的法律盡責調查,適時提供法律建議和服務。

2、參與中電電氣(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對中電電氣(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電電氣(上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兩個元件公司併購,審查併購檔案。

3、參與股份公司營銷政策的制定,審查制度合法性;評估、修訂變壓器銷售合同文字,審查修改於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協議》等合同文字。

4、參與中電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與南京鐵路建設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合作協議審查、修改,進行法律風險評估。

5、參與中電電氣(江蘇)股份有限公司對通化變壓器製造有限公司股權收購和業務開展情況的前期考察、調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見。

6、參與中電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與大同煤礦集團機電裝備製造有限公司合資成立大同煤礦集團機電裝備中電電氣有限公司的工作,對合作協議、公司章程進行草擬、審查,辦理公司設立的工商登記事務。

(二)、根據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對重大法律風險提交評估報告,供管理層參考。

1、1月向相關部門提交《企業勞動管理法律指引》,對企業常見的《勞動合同法》相關的適用問題進行詳細的解釋與指導。

2、2月向集團領導提交《關於中電電氣(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對中電電氣(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電電氣(上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收購的法律意見書》。

3、6月向集團領導和人力資源部提交《20xx年上半年勞動爭議案件評估報告》,對因公司不規範行為引發的多起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剖析,總結原因、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三)、為子公司、職能部門提供有效法律服務,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檢查異地子公司法律工作開展情況。

1、為江蘇中電輸配電有限公司與福建建德三師水泥有限公司的變壓器質量糾紛提供法律建議,擬定和解方案。

2、調查、處理江蘇中電輸配電有限公司與大唐漳州風電有限公司的變壓器質量糾紛,提出了可行的處理方案、建議。

3、協助企管部處理臨時用工陶紀明的工傷補償事宜,與對方協商達成協議。

4、對合同履行中的爭議,草擬書面函件與客戶協商;對客戶違約,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合同,指導銷售員從客戶處取得違約證據,如kunyec0,limited公司推遲交貨,指導銷售員取得對方書面認可手續。全年共為子公司、職能部門提供各類法務服務60餘次。

通過上述工作,化解糾紛,弱化矛盾,避免了訴訟案件的發生,維護了公司形象。

(四)、檢查、監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1、監督江西景德半導體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務工作開展:保持與外聘駐公司律師的密切聯絡,定期檢查工作日誌,及時協調處理重大問題。

2、要求江西法務對全部涉外採購合同進行梳理,對未履行完畢的每份合同的簽訂、變更、終止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存在法律風險給予說明並給出法律意見。

3、監督合同履行,及時處理糾紛:對因付款延遲導致大量供應商不滿引起的合同履行問題進行協調,提供解決方案;對於供氣公司要求漲價引起的重大糾紛,適時指導、草擬函件,提出法律建議等。

4、與其它部門合作,參與公司專案的決算工作。

(五)、積極維護和拓展外部司法關係,為解決集團法律風險創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環境。維護與揚中公檢法機關、仲裁機構的關係;拓展與省高院、鎮江中院、江寧法院、江寧公安的聯絡溝通,與兩地司法機關保持良好的工作聯絡。

二、基礎管理目標完成情況

(一)、清收應收賬款,維護資金安全。

1、工作業績:

⑴超期貨款:全年共處理超期貨款4253.6萬元,其中20xx年遺留

20xx.8餘萬元,20xx年新移交2164.4萬元。截至20xx年x月底,共回籠超期貨款2370萬元,清戶169戶。

⑵離職銷售員欠款清理:經過一年時間的訴訟,第一批訴訟的25件離職銷售員欠款案件一審已全部結案,回籠欠款15萬元。

2、工作措施:

⑴超期貨款方面加強訴訟力度。為加快超期貨款清收速度,重點通過訴訟方式清收。積極協調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資源,共訴訟案件29起,結案23起,結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凍結金額73萬餘元。全年通過訴訟而回籠貨款621萬元。

⑵堅持出差,深入每個客戶實地瞭解貨款逾期支付情況,對客戶提出質量等問題及時予以解決,回籠貨款。

(二)、嚴格執行合同評審制度,評審全集團對外經濟合同。

1、審查、草擬重大合同:參與談判、審查與丘博保險(中國)有限公司保險合同,與人民電器廠、華達物資公司、正泰公司的戰略合作協議,與德國海德里希裝置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見;起草中電電氣(南京)特種變壓器有限公司與上海地澳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專利許可、技術合作開發協議等重要合同。

2、嚴格按責任狀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評審工作:今年面對人員減少、工作量增加的問題,法務部發揚團隊精神,精誠團結,加強合作,克服困難,保障合同評審日常工作按時完成。

⑴截止至11月底,評審變壓器銷售合同2800餘份,重點審查客戶資信,識別安裝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戶,預防法律風險。

⑵對非標產品庫存,逐份審查合同,向運營計劃中心核實履行情況,分析法律風險,對每臺產品給出處理意見。

⑶對在評審中發現的未簽訂合同先發貨、預付款(全款)未到先發貨引起的法律風險予以彙報,指出問題,提出法律意見。

3、評審集團及股份公司採購合同2900餘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對此類合同,重點審查合同是否與招標結論一致;對採購特殊產品如危險品、勞保用品等國家規定必須取得特殊生產許可的,嚴把資質關,審查供應商相關證照;對生產、質檢用裝置要求留質保金;根據運輸公司人員協助卸貨受傷事故,提示完善採購合同文字,預防將來再發生卸貨人身損害風險。

4、評審光伏產業子公司各類別合同合計698份(國內銷售220份,國內採購478份),著重審查對方單位資信,對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見。

5、根據新公司的建設及集團各子公司發展情況,適時制定、修訂標準合同範本。

⑴根據江西景德半導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設進度,及時制定銷售合同文字。

⑵根據勞動爭議仲裁經驗,重新修訂勞動合同文字,使之更加完善。

(三)、規範商標與工商登記管理事務,維護公司智慧財產權。

1、為建立商標管理體系,在集團內實施規範的商標管理,制定《集團商標管理制度》並公佈實施。

2、打擊商標侵權和對公司不正當競爭行為:針對江蘇寶亨新電氣有限公司、揚中市中電電工裝置廠、國際中電集團、中電變壓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與我集團近似商標,利用字號相近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集團已對以上公司提起智慧財產權訴訟和不正當競爭訴訟,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當競爭訴訟一審勝訴,判決支援我方全部訴訟請求,判對方賠償30萬元(對方提起上訴,二審中);其餘兩案仍在審理中。

3、為策應變壓器、元件兩大產品的海外銷售,保護公司智慧財產權,按註冊方案推進海外商標註冊,上半年共取得國內外17件商標權證。

4、及時辦理工商年檢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務,確保集團及子公司各項工商登記合法、有效:辦理中電電氣(江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辦理中電電氣(鎮江)電力變壓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記;辦理中電電氣(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電電氣(上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購而引起的工商變更、外資登出等各項事務;辦理江西景德半導體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稱變更;辦理集團、各子公司各項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年檢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靈活開展法律培訓與宣傳,努力提高集團管理層和員工的法律素質。

1、按年度培訓計劃,本年度共對新上崗的營銷員進行合同法培訓4次,培訓人次120人,課時16課時。

2、為了提高集團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礎知識,安排外聘顧問楊惠弟進行勞動法相關知識培訓2次,重點講解了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用,勞動關係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識和實踐要求。

3、針對近年職務犯罪多發,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情況,為教育銷售員,提高法律意識,減少職務犯罪發生,在半年度營銷會議上對全體與會銷售員進行預防職務犯罪培訓。

4、在《中電人》法律專欄發稿,進行法律教育宣傳。共刊載《安全案例宣傳之資信調查》等篇法律宣傳教育文章,為員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問題給予法律指導與宣傳教育。

三、運用專業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維護集團利益;一方面群策群力,充分發揮法律智慧,避免集團捲入重大訴訟,減少案件索賠額,維護集團形象。本年度通過妥善辦理訴外、外訴經濟案件共為集團挽回損失60萬元;減少索賠839餘萬元。

1、訴外經濟糾紛案件處理情況:

⑴中電電氣(南京)太陽能研究院有限公司與高郵海光照明器材廠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陽能草坪燈燈具和太陽能路燈燈杆質量與客戶天津鎮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導致天津鎮洋對我公司提起質量糾紛訴訟,在妥善處理天津鎮洋案件後,少支付天津鎮洋公司貨款20萬元;對高郵海光申請仲裁,根據案件需要及時聯絡到行業協會專家出具鑑定結論,爭取到勝訴機會;4月雙方達成調解:高郵海光退還貨款、支付賠償共計40萬元,自行拉回有質量問題的燈具。該事件引發的兩個案件通過努力共為公司挽回損失60萬元。

⑵中電電氣(南京)太陽能研究院有限公司與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貨款返還仲裁案。1月份對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協議返還貨款130多萬元,在仲裁過程中發現對方有到期債權,及時向玄武區法院申請保全,6月該案也達成調解:對方同意退還貨款並賠償相應損失共計150餘萬元,目前該案正在申請執行。

2、外訴經濟糾紛案件處理情況:

今年外訴經濟糾紛案件發生較多,全年共處理5起案件,涉案金額達1700萬元。自20xx年以來金融危機造成外部市場環境惡化,同時因公司各層面員工缺乏風險意識,尤其是業務經辦人缺乏足夠的工作責任心,未盡謹慎義務,使本可避免的糾紛因處理不當引發了重大訴訟。法務部積極應對,精心準備,力爭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體情況如下:

⑴蕪湖天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訴中電電氣(南京)特種變壓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對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計609594元,經協調達成調解,僅支付本金和訴訟費,對方放棄利息4萬元。該案暴露公司管理上兩個問題:一是在建基建專案未依法報建,設計方案修改未及時報批,造成工程無法竣工驗收;二是公司專案負責人不盡責,人員交接後互相推諉。

⑵安徽眾安實業有限公司訴中電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質量糾紛案:對方要求我公司承擔質量賠償的連帶責任,支付500萬元。該案發生後,及時調查取證,向公安報案,因調查及時、手段得當,使對方在11月份撤訴,避免了公司捲入一場高額索賠糾紛。該案發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為謀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偽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報價、標示製作、領用等方面缺乏登記管理措施,無人進行跟蹤,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達到不法目的,使公司捲入無謂的訟爭。

⑶上海永續機電科技有限公司訴中電電氣(南京)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貨款糾紛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貨款67萬餘元,法院一審駁回該單位對半導體公司的訴訟請求,對方敗訴。該案的勝訴體現出使用公司標準合同文字的意義,合同條款的完備使公司取得訴訟先機。

⑷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訴中電電氣(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對方要求我公司支付違約金900餘萬元,並對公司銀行帳戶進行了凍結,給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該案發生是因經辦人對合同簽訂、履行、解除等重大環節無法律意識和常識,對已解除的合同無書面手續,導致引起重大訴訟,經兩次開庭,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⑸洛陽市坤義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訴中電電氣(南京)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該案反映合同經辦人缺乏基本的商業交易業務技能,對收貨、驗貨、退貨、發貨等重要環節的處理不規範,存在重大風險漏洞。案件經兩次開庭後與對方達成調解,為公司減損二百餘萬元。

3、勞動爭議案件處理情況:今年共發生勞動爭議案件7起,數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請求277859.4元,給付金額58348.1元,減少索賠219511.3元。

四、嚴厲打擊職務犯罪,追究犯罪人責任,挽回公司損失120萬元。

1、石志斌侵佔公司財產案件:該案已結案,石志斌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對其在樂山的房產等分別進行變賣和出租,挽回損失30餘萬元;

2、宋如峰挪用資金案:被挪用的90萬元已追回。

3、魏燦龍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對其已網上追捕;祝建飛、嚴明武挪用案作為共同犯罪已經立案,並已經網上追逃。

5、陳必林挪用案:因其金額較小,直接江寧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一審已經判決確認應給付款挪用金額8280元,因對方地址無法查實,公告判決,目前正在申請執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對子公司的監控還不到位,除合同評審監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監督力度較弱,風險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當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與責任狀要求有差距。主要在於:第一,工作創新不夠,按老思想老套路進行工作多,對清收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研究少,創新少,辦法少。第二,與內部、外部的協調不到位,對質量問題的解決拖拉等,司法機關部配合出差辦案等都對貨款回籠造成一定不良影響,未及時解決這些問題。第三,招標的合同無管轄權,移交的無管轄權的案件越來越多,清欠帶來難度。

3、離職銷售員欠款清欠工作進展幅度不大,有待加大力度。

4、對公司經營管理中存在的不規範行為糾正還不到位,法律意見及時性有待提高。

5、合同的履行監督力度不大。採購、銷售合同在履行中,總是被動的等待上報問題,主動出擊不多,但集團在履行合同中,監督不力,存在很大的風險,造成被動應付的多。

法律事務工作總結2

20xx年度,專案部以促進專案健康發展、確保專案資金安全為目標,從逐步完善專案經營風險防範機制著眼,堅持事前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的工作原則,突出加強專案合同管理和風險交底,明確工作思路和重點,促進專案法律事務水平進一步提升,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合同管理規範化

按照公司要求,合同辦聯合其他各相關業務部門,切實完善了合同論證、起草、談判、簽訂、履行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形成了規範化和制度化合同的管理體系。

在合同論證階段,主動參與技術、物資部分的討論與計劃,從到貨時間,供貨質量,採購成本等各方面考慮,做到集思廣益。在合同起草階段,及時做好與供應商的溝通,避免出現出現不符合當地市場或者違反當地國法律的情況發生。在合同談判階段,聯合技術、物資部門,針對包分商的價格、質量、供貨時間等方面進行聯合談判,避免出現供貨不及時或者質量缺陷。在履行合同時,及時進行制度化的動態跟蹤,避免意外情況的發生。

專案所在國印度尼西亞是一個開發中國家,法律、法規並不是很健全,有很多法律也與國內的法律不同。以報稅為例,最新的稅務法,要求企業免稅必須在三個月以內完成,如果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就不予免稅。這就要求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既要符合國內的法律、法規,也要充分了解印尼法律,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本專案是一個國際專案,需要同時在中國、雅加達、巴釐巴板同時駐守相關人員,同時在這三個地方都會發生採購。本著節約採購成本的原由,分包合同簽訂被分成三個地方,分別規定其採購範圍,進行集約化管理。在國內部分,主要負責三大主機及大部分輔機的採購;在雅加達部分,主要負責大型的印尼采購部分;巴釐巴板負責輔件等零星物資採購。

雖然專案採購地點較為分散,但是專案對各分包合同進行集約化管理。任何一宗採購的進行,都會同時與另外兩個地方進行溝通,保持採購的整體統一,避免重複採購。

在一個陌生的國家承擔採購任務,相對來說是有一定困難的。面臨著一個完全陌生的市場環境,大部分經營實體對中國水電不甚瞭解。所以在開拓市場的初期,嚴格履行合同,樹立起中國的良好信譽就顯得尤為關鍵。

正是考慮到這一點,專案部嚴格執行合同,力圖做到百分百履約。並努力做好與供應商的溝通工作,及時消除與合同的誤解,在當地獲得了良好的聲譽。

二、做好裝置物資採購工作

(一)規範裝置和物資採購程式

按照公司裝置物資管理分手冊,專案部嚴格、規範執行裝置物資採購程式,規避任何可能出現的採購風險。

為規範裝置物資採購程式,專案部保障辦制定了嚴格的採購管理程式檔案,目前共有印尼東加火電專案部採購管理程式、印尼東加火電專案部當地採購管理程式細則、印尼東加火電專案部採購招投標工作操作流程、印尼東加火電專案部裝置物資管理辦法四個檔案,切實做到裝置物資採購價格公道合理、質量有保證、及時到位無延期。

為避免出現採購裝置物資差錯,專案部保障辦會在採購前嚴格審查核實具體的裝置物資型號、數量及質量要求,避免因上述問題而帶來的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等風險。

(二)按施工進度和主合同要求編制裝置和物資採購計劃

根據電廠安裝進度特點,根據主合同要求,結合MASTER LIST裝置清單,專案部保障辦制定專案/年度採購計劃,再由設計院根據圖紙編制招標檔案技術

規範書,專案部保障辦編制採購計劃申請表,報國際公司成套辦批覆,啟動採購程式。

(三)採購合同審批與處理

按照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國際工程有限公司國際工程承包業務供應商管理辦法規定,專案部對集團國際公司供應商管理平臺以外的潛在供應商制定“供應商資格預審表”,報集團公司審批後,將潛在供應商納入合格供應商範圍。專案部採取邀請招標、詢比價等採購方式,採用綜合評審法確定首、備選供應商,經綜合評議確定預中標價格。組成合同談判工作小組,經合同談判後確定實際採購合同價格,採購合同均須經專案部、國際公司、集團國際公司相關部門、領導稽核會籤。專案部根據採購合同條款跟蹤合同履行情況,對三大主機裝置及重要輔機裝置生產有計劃的實行監造。並緊密聯絡供應商,及時掌握其生產進度等,建立臺賬資訊。

(四)採購合同支付

根據具體的裝置,所有供貨合同都明確規定了具體的支付條款,對預付款、投料款、驗收款和質保金支付都有明確的合同約定支付條款。專案部在年度資金計劃的基礎上,按月制定月資金支付計劃。每批次裝置物資出口後,供應商嚴格按照我方的增值稅發票開票通知書開具增值稅發票,局國際公司專人負責稽核發票的真實性並統一管理出口退稅業務。專案部保障辦根據合同支付條款,編制資金支付月計劃,按程式編制支付申請單,並經部門負責人複核簽字,專案經理簽字確認後報國際公司、集團國際公司完成支付流程。

三、財務資金管理工作

(一)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根據公司財務會計工作規範化要求,結合專案執行一年多來在專案管理上取得的經驗和不足和專案的特殊性,建立和完善修訂了專案部《財務管理辦法》、

《費用報銷管理辦法》,重新制定了專案部《資金管理辦法》、《賬務處理程式》、《會計稽核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成本核算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伙食費開支管理辦法》等等。著重梳理了資金支付、現場採購結算、對業主結算等的流程,明確了各部門的相應職責和業務處理程式。

(二)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根據專案內部控制的需要,財務辦制定專案財務風險管理辦法、財務分析辦法、“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等。同時,指導行政、採購、物資、合同等部門建立和完善各部門的業務管理程式制度,並做好制度之間的有效銜接。

(三)強化財務制度的執行

強化專案財務制度的執行,對各部門負責人、骨幹等進行財務制度及內部控制程式等的指導培訓,便於將財務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銜接順暢,實現高效率,各項制度執行到位。

(四)強化資金預算管理,嚴格控制資金支付審批程式專案部每年年初編制年度資金預算,每季度初根據實際資金計劃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整,嚴格按資金預算進行資金支付。同時財務辦在付款前根據財務制度、合同條款等嚴格稽核每筆資金支付審批手續,原則上只有在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專案經理等聯合會籤的情況下財務辦才予以辦理。

四、做好索賠工作

為作好專案索賠工作,專案部成立以合同辦為首的索賠工作小組;建立了工地施工日誌登記制度,由專人負責登記;建立了影像收集、定期存檔制度。

(一)因產品質量與供貨廠家之間的索賠法律風險對策

1、建立了開箱驗貨單制度。對產品油漆、外觀、數量、尺寸等,具備開箱驗收條件,一律將驗收結果進行登記,作為驗收單的必要組成成分,為支付提供依據;

2、建立了質量問題廠代負責制。凡因產品質量或產品設計問題造成不能安裝,或造成影響其他裝置安裝的問題,一律書面通知駐現場廠代,由廠代出具處理方案並簽字,作為以後向各廠家索賠的依據;

3、建立重大質量缺陷或事故專家會審制度。對於因質量缺陷造成的重大事故或嚴重影響施工工期的產品,除由廠代負責出具處理意見外,還聘請專家對其結構效能和對整個電廠的安全執行進行評價。

(二)與設計院之間的索賠法律風險對策

1、建立圖紙會審制度。專案部聘請了多位從事火電站施工多年的專家,駐守工地,負責對設計院圖紙的會審,對設計錯誤和嚴重增加工程投資的設計進行會審,並出具初步意見;

2、建立設計疑問、設計錯誤設代負責制。駐守現場的設代對發給設計院的關於設計疑問、設計錯誤的工程聯絡單出具修改意見,並簽字確認,作為指導現場施工和對設計院索賠的依據。

(三)與聯營體合作伙伴─裝置安裝的索賠法律風險對策

1、建立專工制度。每個施工區域或專業由一名專工負責,帶領幾名專業人員,對其負責區域的裝置安裝負責技術指導,避免安裝錯誤造成對裝置的損壞,引起不必要的索賠;

2、建立施工過程全程跟蹤及影像記錄制度。對於施工過程全程影像記錄能有效掌握第一手資料,為與安裝單位之間的索賠做準備;

3、建立施工缺陷通報免責制度。對於施工過程中有可能影響裝置執行安全的質量缺陷,全部以書面通知安裝單位,一為提醒處理,二為免責。

五、妥善處理勞務用工關係

專案部中方員工共計73人,其中勞務派遣用工6人,僱傭當地員工34人,專案部嚴格按照印尼的勞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人員招聘,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會保險,專案部出臺《印尼籍勞務人員管理辦法》,規範用工管理,明確印尼員工的權利與義務,避免勞務糾紛。

六、完善對外往來函件管理

對往來函件建立了嚴格的專人接收發放制度、存檔制度、所有業務部門和分管領導會簽制度以及函件時效定期清理制度。

1、建立了專人接收發放制度:現場函件接收發放以及處理會籤由專人負責;

2、對於收到函件:收到函件後及時掃描歸檔併發送相關人員及專案班子成員,同時建立嚴格的檔案傳閱記錄,收集相關人員處理意見,並根據處理意見進行回覆;

3、對於傳送函件:建立嚴格的發函全員會簽制度,無會簽單則不予簽發,同時對所發函件及時掃描歸檔併發送專案領導;

4、存檔制度。建立紙質版和電子版雙存檔制度;

5、來往函件時效定期清理制度:嚴格控制函件處理及收發函件的時間,確保不延誤。

七、法務工作中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在法務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的同時,也應認識到專案部人員法律知識相對不足,法律意識相對淡薄,相關業務素質有待提高的現狀。專案部應更多地開展法務專項培訓和法律諮詢活動,提高專案部人員發現法律問題和解決、規避法律問題的能力,將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切實帶入到日常的工作中,促進專案部合法經營、規範經營,提高合同履約率,合理爭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從而帶動經濟效益增長。

法律事務工作總結3

20xx年瀋陽分行法律事務工作緊密圍繞及配合瀋陽分行發展總體要求開展,在法律風險防範、合同規範審理及法律培訓講座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現將20xx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專職法律事務崗設立

今年伊始,瀋陽分行對各部門機關做了調整,原風險管理部改為法律合規部,並專門設立了法律事務崗,使法律事務崗位職責更加明確化、系統化。同時,由於總行在法律事務檢查中提出法律文字電子化流程,分行法律合規部於年底聯合科技以OA協同為平臺建立了電子化審查流程,使檔案審查更加效率化、科學化。

二、合同管理更加規範化

20xx年分行法律合規部共審理法律性檔案60餘份,主要涉及保潔服務、購銷合同、租賃合同、廣告合同、裝修改造工程、電梯合同、資金監管協議、同業存款協議、各類詢證函等業務;出具物業管理合同等16份格式文字;下發董事會決議等6份決議版本;修訂勞務派遣及銀企協議檔案。合同審理後實行相互交叉檢查履行全面監督與管理,針對合同的每一項條款進行嚴格審查,仔細推敲,堅決杜絕含義模糊的條款出現在正式文字中,使分行的利益得到了法律保證;進一步理順了合同簽訂的審批程式,執行合同審批制度。到目前為止未發現新籤合同及重大專案在履行當中發生糾紛和問題,有效地規避了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

三、開展法律風險培訓講座及宣傳

20xx年法律合規部舉行法律知識培訓兩次,客戶經理物權法考試一次,主要方面為客戶經理在簽署合同及履行職責時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及注意事項,同時針對修訂後的物權法進行了全面分析,5月份針對全行員工做了銀行典型案例培訓,使全體員工的法律意識有了較大提高;以合規文化牆為基地每期定期更換案例分析,宣傳法律知識、普及風險文化。

四、法律事務人員素質進一步提高

為了加強法律事務人員的培養,我部門購買了《最新金融風險管理需要》、《銀行業法制年度報告》、《商業銀行信貸法律風險分析》、《人民法院案例選》、《銀行業監管與金融創新》等相關書籍進行學習,同時及時關注兩高下發司法解釋更新知識體系。積極參加總行組織的為期兩天的法律培訓,並保存錄音、撰寫培訓總結為以後培訓工作打下堅實基礎,提高了法律事務工作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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