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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召開2011年年會
本次會議為了貫徹落實胡錦濤在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司法部黨組《關於加快建設高素質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決定於2011年6月15日—18日在安徽黃山召開“全國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行業發展高層峰會”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專業委員會2011年年會。
峰會的召開得到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大、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國家商標局、國家版權局、安徽省司法廳、安徽省律師協會、北京市律師協會和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領導及專家的重視和大力支援。
(一)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現狀與發展
2011年6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原智慧財產權庭副庭長羅東川法官,發表了“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現狀與發展”主題演講。該部分演講由本專業委員會執委龐正中律師主持。羅東川法官的演講主要分三個方面:
一是,對於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工作以及形成法官、律師職業共同體的一些看法;
二是,在國際大背景下,探討我國的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問題;
三是,關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一些最新進展。
1. 律師在智慧財產權工作中的作用
對於律師在智慧財產權工作中的作用,羅法官給予了高度的肯定。並且認為在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中,律師仍大有所為,律師不但應該介入智慧財產權的糾紛,更應該介入整個智慧財產權保護戰略的始終。當然,現在的律師隊伍中,高素質的、有國際背景的律師還是非常欠缺,因此大家應該通過每一個個案紮實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在這個前提下,立法司法機關應該通過相關的法律和法律適用保障律師的基本權利。同時,法官和律師之間應該形成一種平等的職業共同體的觀念,通過律師協會這個平臺,進行交流。律師站在法律適用的最前線,因此在制定司法解釋的時候,也特別應該聽取律師的意見。只有相關的法官和律師都共同努力,智慧財產權保護的事業才能獲得進步。
2. 智慧財產權的發展與國家核心競爭力
在當今的國際競爭中,智慧財產權的發展已經成為了衡量國家核心競爭力的標誌之一。因此制定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必須要以增加國家的實力和競爭力作為首要前提,貫徹於戰略的每個方面。
一方面要明確智慧財產權不僅僅是一種私權,更關係到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管理,對於整個國家的gdp增長有極大的影響,確立智慧財產權工作關係國家利益的觀念;
另一方面則需要以全球的視角來看待智慧財產權,瞭解國際標準。
對此,我國近年來主要取得了這幾點經驗和教訓。
第一,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建立,智慧財產權得到國家領導和全社會的重視;
第二,智慧財產權保護需要將國內法與加入的一些國際條約相統一;
第三,智慧財產權保護實行的“雙軌制”富有成效,但也是政府的負擔;
3. 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與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發展
最後,關於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內容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最新進展,羅法官主要談到了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完善智慧財產權的法律與政策體系;
第二,建立高效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及執法體系,注意各部門的配合;
第三,企業要學會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參與市場競爭;第四,提高全社會的智慧財產權意識,培養專門的智慧財產權人才;
第四,對於智慧財產權糾紛,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第五,建立智慧財產權案件的資料庫;
第六,加大智慧財產權執法力度,通過證據交換、依法合理確定賠償額度等制度和方法,切實保障權利人的權利;
第七,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上訴法院,以及在現有情況下完善再審制度;
第八,加強智慧財產權的刑法保護;
第九,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訴訟制度以及法院的不同業務庭對於智慧財產權管轄權的協調;
第十,智慧財產權領域的不正當競爭以及惡意訴訟的判定及解決。
在演講結束後,羅法官又就統一商標、著作、專利等的行政管理,商標、專利代理人蔘與智慧財產權訴訟,專利侵權案件司法解釋的出臺等問題,回答了與會律師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