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體系統非法集資防範總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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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轉發自治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的通知》和《縣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印發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視,認真安排部署,於5月10日開始,在全縣教體系統組織開展了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現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教體系統非法集資防範總結範文

一、活動開展情況

本次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以“遠離非法集資,共創和諧生活”為主題,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師生、注重實效、注重創新”的原則,全面調動宣傳工具,抓住宣傳重點,拓寬宣傳渠道,高效整合宣傳資源,創新、豐富宣傳手段,努力擴大宣傳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提高師生正確識別和自覺抵制非法金融活動的意識和能力。 針對非法集資風險的新特點、新趨勢,多渠道、多形式、廣覆蓋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師生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和對非法集資行為的識別能力,切實加大非法集資風險警示教育,著力宣傳“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使廣大師生自覺遠離非法集資,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給廣大師生營造了一個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

二、主要做法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保證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有序開展,縣教體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為成員的`縣教體系統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的組織領導,並研究制定了全縣教體系統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保證了宣傳教育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明確宣傳內容。各學校通過舉辦金融知識講座等方式,宣傳普及與非法集資相關的金融知識,面向廣大師生介紹非法集資的特徵、表現形式和常見手段,教育和提高師生識別能力。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247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活動的通知》(法〔2004〕240號)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公通字〔2014〕1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作為宣傳重點,使廣大師生充分認識到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教育廣大師生自覺遠離非法集資。

(三)創新宣傳形式。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開展以來,縣教體局印發以非法集資的特徵、主要表現形式、社會的危害性及如何識別非法集資、非法集資常見的手法和伎倆等為主要內容的宣傳彩頁2萬多份,各學校通過懸掛宣傳條幅,張貼宣傳標語,利用電子顯示屏等開展非法集資宣傳,利用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等活動,做好政策解讀、輿論引導。同時採用編髮微信美篇、微信朋友圈、手機簡訊等群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方式,創新宣傳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四)注重宣傳效果。通過採用各種方式的宣傳,切實提高了宣傳教育的受眾率和覆蓋度。本次宣傳月活動覆蓋中國小校、幼兒園167所,涉及師生及家長38000多人,宣傳月活動成效明顯。目前,全縣教體系統未發生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後,我們將以本次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為契機,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完善防範非法集資宣傳工作機制,整合宣傳教育資源,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推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在全縣教體系統形成防範非法集資的濃厚氛圍,使廣大師生遠離非法集資,共創和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