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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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08年,政策法規工作在市局黨組和省局政策法規處的正確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繼續解放思想,堅持科學發展,按照市局黨組年初確定的工作思路,狠抓各項工作的完成,取得了良好成績。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政策法規工作總結

一、加大力度,推動依法行政工作新進展

(一)依法實施行政許可。據統計,2008年全市共收到稅務行政許可申請407項,其中申請使用經營地發票12項,對印製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審批15項,對增值稅發票最高限額的稽核380項,受理許可407項,准予許可407項。4月份,協助市監察局和市公共政務管理局做好了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在直屬分局辦稅服務大廳安裝了攝像頭,接受有關部門對稅務行政許可和審批的監督。

(二)加強了稅收規範性檔案管理。嚴格執行《江西省國稅系統稅收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實施辦法》,堅持稅收規範性檔案會籤制度,並將釋出的稅收規範性檔案及時上報省局備案。對各縣區局報送備案的稅收規範性檔案會同各業務科室進行審查。今年我科對市局制發的《萍鄉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加強流轉稅稅收優惠管理的補充通知》、《萍鄉市國家稅務局關於明確網上認證系統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萍鄉市國家稅務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的'意見》、《萍鄉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加強對生產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

水泥等產品進項抵扣管理的意見(試行)》等稅收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會籤。

(三)繼續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建立活動。召開了全市國稅系統深化“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建立活動工作會議,部署建立活動下階段工作。選取了兩個建立活動出色的單位參加省局評選,其中直屬稅務分局獲得了全省“依法行政示範單位”的稱號。在全市國稅系統範圍內繼續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單位”,評選兩個全市“依法行政示範單位”。要求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建立專案,並根據省局的工作安排開展“依法行政標兵”競賽活動,下發了“依法行政標兵”競賽活動實施方案。12月,對各縣(區)局、直屬機構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建立活動的情況進行了檢查,各單位均按照要求開展了 “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建立活動,制定了“依法行政標兵”競賽工作方案,直屬分局和湘東區局率先開展了“依法行政標兵”競賽活動,製作了“依法行政標兵”流動牌,每季度或每半年評選一次“依法行政標兵”,並將根據評選結果向市局推薦參加全省“依法行政標兵”競賽人選。

(四)組織開展了法制宣傳活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組織市局各業務部門人員與司法局等20餘家單位一起,在市八一東路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在現場設立了法律諮詢臺,接受市民有關稅收問題的諮詢,解讀各項稅收政策,並向市民散發辦稅服務指南、稅收法律責任、稅收優惠政策多種稅收宣傳手冊,宣傳稅收法律知識,普及納稅權利義務觀念。

(五)做好了資訊公開工作。5月,配合市局資訊公開工作,將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省局及市局制發的稅收規範性檔案,共計85個,按照要求整理出來,已在網上公開,接受監督。

二、落實責任,全面推行稅收執法管理資訊系統

(一)保障稅收執法管理資訊系統順利執行。一是加強了日常監控,完善了預警功能。指派專人負責日常監控,及時通知各縣區局修改出現的過錯。對不能預警的“稅務登記證件按期稽核發放率”,開發了查詢指令碼,可提前十天反映即將逾期的待發放資訊。二是組織開展了檢查調研,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5月26-30日,對各縣區局、直屬機構的系統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和調研。根據檢查和調研結果,制定下發了《萍鄉市國家稅務局稅收執法管理資訊系統考核子系統管理辦法(試行)》。三是加強了資料分析,做好了系統維護。每月下發執法通報,針對出現的過錯進行分析,要求各單位切實整改,加強管理。4月份開展了對開發區分局的系統初始化工作,填制了初始化模板,並於5月初錄入考核子系統,保證了開發區局稅收執法管理資訊系統順利上線執行。並要求各單位及時對因人員調整造成的責任人變動進行系統維護,改變系統設定。四是開展培訓,加強學習。2月份,利用春訓的時機,開展了系統培訓講座,進一步熟悉了系統考核指標,學習了《稅收執法管理資訊系統考核子系統管理暫行辦法》。

1-11系統執行平穩,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過錯數量大幅度下降,今年1-11月份全市過錯數為29條,較之試執行階段下降

98條,從2007年11月份的92條過錯,下降到今年平均每月2.6條過錯,降幅達到97.17%;二是執法正確率不斷上升,由試執行階段的99.53%,提高到正式執行階段的99.99%。

(二)做好了執法責任制考評工作。2008年根據稅收執法管理資訊系統考核子系統的考核結果,通過日常各項檢查和政策監管,對執法崗位人員進行了內部考核和外部評議,對發現的問題,一律按照《江西省國稅系統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試行)》以及《稅收執法管理資訊系統考核子系統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過錯責任人員進行追究。今年,共對452人次進行了考核,其中440人次評議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12人次在60-89分之間,發放評議卡2366份,收回2366份。經考核對22人次進行了經濟懲戒,金額為1920元,對7人次進行了行政懲戒。

三、跟蹤問效,督促稅收政策落實到位

(一)貫徹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2008年全市享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下崗失業人員共計196人 ,其中從事個體經營的有192人,被企業吸納4人;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金額3840元;全市共有146戶個體工商戶未達到增值稅起徵點,免徵增值稅30.12萬元;其中下崗失業人員有82戶個體工商戶未達到增值稅起徵點,免徵增值稅3.8萬元。

(二)落實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制度。按照省局的要求,落實了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制度,不斷加強調研,充分掌握第一手資料,把握稅制執行和稅收政策執行的狀況,及時反映稅收執法過

程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和重大稅收政策問題,並進行深入分析、研究,促進稅收政策和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提高稅收決策民主化提供依據,今年共撰寫和報送 4篇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簡報、2篇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和1篇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專題報告上報省局。

四、把握重點,認真抓好執法檢查監督

(一)開展了執法檢查工作。7月30日至8月14日,與政策監管合併開展了稅收執法檢查,對全市國稅系統稅收徵收管理、稅收政策審批和執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落實等內容進行了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求各單位及時整改。此次檢查進一步規範了全市國稅系統稅收執法行為,提高了執法意識和依法治稅水平,為迎接審計署專項審計調查做好了準備。

(二)迎接了省局重點執法檢查。10月19日至28日,省局執法檢查組對市局機關及直屬機構進行了為期十天的重點稅收執法檢查(監察),法規科作為牽頭單位,全程陪同執法檢查組的檢查工作,聯絡各被檢查單位和科室準備被查資料,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做好了解釋工作,並及時將檢查組的檢查意見反饋到被檢查單位,使執法檢查工作得以順利開展。

(三)抓好了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認真落實了《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強化了對重大稅務案件查處行為的監督,要求各級國稅機關圍繞事實證據、適用法律和執法程式三個方面,嚴格把關,努力提高審理質量。今年,市局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對市局稽查局提交的萍鄉市開元冶金工貿有限責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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