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河長制開展情況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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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河長制開展情況工作的開展是為了促進河道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鄉鎮河長制開展情況工作總結,歡迎大家閱讀。

鄉鎮河長制開展情況工作總結

  鄉鎮河長制開展情況工作總結【1】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域保護管理切實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見》(**政[20xx]27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河長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xx]120號)、《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市河長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20xx]187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河長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20xx]93號)精神,切實改善全鎮河道生態環境質量,促進河道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長效機制,決定在全鎮建立“河長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源頭治水、科學治水、聯動治水的指導思想,建立“河長制”管理制度,全面開展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級落實、共同監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職能部門督促指導、鄉鎮負責管理、廣大群眾共同參與的河道管理長效機制,修復水生態功能,確保交界斷面水質考核合格和飲用水源安全,促進我鎮經濟社會與生態保護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綜合整治和加強監管,切實改善河道水質及周邊生態環境,通過幾年努力,河道水質進一步提高,基本實現“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目標。

三、實施範圍和責任單位

**境內3條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實“河長制”,分河長、河段長和河道管理員。按照“屬地管理、分段負責”的原則,原則上由河道流經村的村委主任擔任河道管理員,若有人員變動,自行調整。。

各村應當根據鄉鎮“河長制”方案,積極協助做好本區域內河道保潔工作,可以制定村規民約或者居民公約,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持河道清潔,維護生態平衡。

四、工作職責和主要任務

(一)各級河長職責

1.河長。是責任水系總領導,負責水生態、水環境持續改善,組織開展檢查、考核工作,協調落實相關熱點難點問題,督促河段長加快推進各項整治工作。

2.河段長。是責任河道綜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河長開展檢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對河道管理員的監督指導。承擔河道治理的牽頭、協調和管理等職責,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積極開展河道整治工作。開展轄區內河道管理熱點難點問題調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並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制定轄區內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任務。

3.河道管理員。是責任河段的具體負責人,主要承擔以下工作:

(1)協調執法部門對河道汙染進行調查處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潔工作,開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亂搭亂建、亂堆亂放行為處理;

(4)河道生態綠化、農業面源汙染整治、河道採砂管理及長效保潔管理制度的建立;

(5)對河道內病死動物及病死動物產品要及時告知農業、衛生等部門;

(6)服從鎮裡統一安排和排程,配合做好突擊性保潔工作;

(7)設定具有保潔人員名單,監督電話等內容的宣傳標牌;

(8)確保河道整治無事故,安全設施齊全;

(9)收集管理資料,建立相應保潔臺賬,及時上報資訊;

(10)做好突發事件處理,並及時彙報;

(11)做好河道保潔宣傳工作,引導大家自覺保持河道清潔。

(二)主要職能部門職責

主要職能部門要落實專人,建立相應機制,負責做好職能範圍內工作的指導、督促。

1.農村環衛保潔機制。積極探索建立專業化、市場化的農村保潔機制,進一步完善城鄉環境衛生保潔全覆蓋,繼續健全“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體制,確保全鎮環境衛生保持乾淨整潔。加快鎮區生活汙水管網的建設,確保截汙納管到位。(鎮環保辦牽頭落實)

2.河道保潔長效機制。深入推進“清水工程”建設,紮實開展河道整治工程,嚴格落實水域環境衛生責任,加強日常河面(河岸)保潔、河道清障清淤,強化水土流失和挖(洗)砂管理。(鎮環保辦牽頭落實)

3.工業汙染防治長效機制。嚴格實施主要汙染物總量減排,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加強斷面水質監測,設定固定監測點,掌握水質動態變化情況,加強沿河企業偷排及超標排放的監控和處罰。(鎮村建站牽頭落實)

4.農業面源汙染防治長效機制。嚴格執行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制度,實現養殖規模化、標準化,汙染處理規範化、生態化。積極推廣環境友好型農作制度和生態迴圈農業發展模式,提高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鎮農業服務中心牽頭落實)

5.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機制。完善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美麗鄉村”建設步伐,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優化農村人居環境。(鎮農業服務中心牽頭落實)

6.非法建築取締機制。加強對城區河道邊亂設廣告牌、亂塗寫、亂搭建、亂堆放、亂傾倒等行為取締。(鎮村建站牽頭落實)

7.媒體宣傳引導機制。加大“河長制”宣傳力度,著力提高公眾的生態環保意識和生態道德水平,倡導良好的'衛生習慣,及時曝光落後區域、違法環境行為以及衛生保潔方面的不良習俗。(鎮黨政辦牽頭落實)

  鄉鎮河長制開展情況工作總結【2】

一、河道基本情況

河莊境內共有河道27條、長62.27公里,其中省級1條長15.7公里(單邊),區級10條長34.57公里,鎮級以下16條長26.13公里。河長制“方千婁直河”在我街道境內長8.2公里,起止義蓬界(南新線)至沿塘河,其中城隍廟直河長3.9公里,五工段直河長4.3公里。

2008年以來我們先後投資6185.62萬元對10條長25.5公里河道進行了綜合整治,其中區級5條長16.4公里,鎮級以下5條長9.1公里。13年投資1089.94萬元對城隍廟直河3.7公里河道進行了綜合整治,五工段直河至今未整治過。與該河道連通的河道有新和橫河、河莊橫河、三工段橫河、江東圍中橫河、四工段橫河、新江新創橫河。河道邊共有排放口112個,其中農業排水及雨水口75個,農副產品加工企業排放口2個,生活廢水排放口35個。沿河有河莊醬菜廠、友盛菜廠、南陽墾區江樂菜廠、錢江染化等企業。

二、工作進展情況

(一)成立工作班子,實施五水共治。建立了以黨工委書記為組長、辦事處主任為第一副組長“五水共治”工作領導小組,

明確了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時下設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組、農村河道治理組、生活垃圾處理組、集鎮截汙納管組、禽畜水產養殖汙染治理組、防洪排澇治理組六個專項工作組,確保各項任務責任到人,落實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項舉措相輔相成,共同推進。

(二)建立河長制,實施“一河一策”。街道及時出臺了 “河長制”管理實施意見,制定農村河道治水實施方案。根據河道性質落實了“河長”,其中流經本街道的1條省級、四條區級河道由區確定四套班子的領導任“河長”外,街道內其它12條河道由街道班子領導擔任“河長”,有關科、辦擔任“河長”單位,河道流經地的村書記擔任屬地“河長”,使我街道的主要河道實現了“河長制”管理全覆蓋。同時我們對轄區的主要河道進行排放口全面排查摸底, 17條河道共有排放口861個,其中農業排水口320個,生活廢水排水口533個,農業企業排水口8個,我們將這些資訊登記造冊,建立河道檔案,形成了“一河一檔”。同時根據每條河道存在的問題逐條提出了個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我們還製作了公示牌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督促。

(二)推行河長制,推進各項工程建設。

一是五工段直河疏浚工程。起止為三工段橫河至沿塘河,

長4239米,土方58904方。今年4月21日開標,杭州綠恆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標,現正在做出土前的準備工作。

二是方千婁(五工段、城隍廟)直河整治工程。主要以綠化為主,城隍廟直河西岸綠化色塊種植3800米(5511平方米),五工段直河五個節點綠化、200米河岸砌石,預算金額220萬元,現五工段直河五個節點綠化、200米河岸砌石剛完成招投標工作。

三是河邊拆違工程。沿河有違建小房16間,計290平方米,現已拆除10間,計168平方米。

三、建議和要求

(一)五工段直河從未整治過,要求對五工段直河進行綜合整治,推進生態河道建設。

(二)在無法搬遷的情況下,要求區裡統一出臺蔬菜醬菜企業廢水處理辦法。

  鄉鎮河長制開展情況工作總結【3】

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長治汙。日前,水利部、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林業局十部委聯合召開視訊會議,動員部署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佈的《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在部分省區市近十年實踐基礎上,“河長制”將在全國推行。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目前已至少有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長制”,至少16個省區市部分實行“河長制”。

緣起

太湖藍藻催生“河長制”

2008年至今,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的“河長”,已遍佈江蘇全省727條骨幹河道1212個河段。

按照“河長公示制度”,各地在河道邊醒目位置,豎立“河長”公示牌,寫明河道名稱、河道長度、“河長”姓名職務、聯絡部門、管治保目標任務、舉報電話等資訊,並及時更新,以隨時接受群眾舉報、投訴、監督。

全國推廣的“河長制”,最早正是源自江蘇。早在2007年5月,無錫市太湖藍藻大面積爆發,水源惡化,市民被逼搶購純淨水。河道久無清淤、企業違法排汙、農業面源汙染嚴重……同年8月,無錫市印發《無錫市河(湖、庫、蕩、氿)斷面水質控制目標及考核辦法(試行)》,將河流斷面水質檢測結果納入各市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內容,各市縣區不按期報告或拒報、謊報水質檢測結果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008年,江蘇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長制”。當年6月,包括時任省長羅志軍在內的15位省級、廳級官員一起領到了一個新“官銜”——太湖入湖河流“河長”,他們與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員形成“雙河長制”,共同負責15條河流的水汙染防治。

實踐

“這種合力就像一張漁網”

5年前,時任江蘇省宜興市市委書記的王中蘇接到新使命——任漕橋河“河長”。漕橋河全長23公里,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也是宜興市水系最複雜、汙染最嚴重、治理最困難的河道,水質波動較為明顯。

“擔任漕橋河的‘河長’,我感到壓力很大,責任也很重。”從那時起,王中蘇開始常態化巡查漕橋河,每季度至少一次,瞭解流域現狀、掌握問題所在。經過一段時期的實地勘察、調研分析,他摸清了影響漕橋河水質的四大因素,即上游入境客水、農村生活汙染、農業面源汙染和工業點源汙染。

“可這些問題的處理涉及單位多、協調範圍廣、統籌要求高,僅靠某個鄉鎮或某個部門的力量,很難解決到位,而且可能會出現責任不清、互相推諉的現象。”王中蘇表示,“‘河長制’這個制度,促使我必須擔起河道整治的第一責任。”為此,王中蘇多次牽頭召開分析會、推進會,實地走訪沿線的企業和農戶,最終拿出一攬子整治方案。幾年下來,漕橋河水質總體上有了較大改善,全年平均水質能夠穩定在IV類。

王中蘇切身感受到“河長制”治汙的力度。“由黨政‘一把手’親自督辦河流環保工作,不僅是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有力震懾,也有助於吸引社會力量關注環保,最大限度凝聚了治水合力。”他說,這種合力就像一張漁網,黨政領導是漁網上的總繩,屬地、部門就是一個個網眼,總繩提起來了,一個個網眼也就打開了。

規格

省級“總河長”最高由一把手擔任

自江蘇後,北京、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也開始全境推行“河長制”,另有至少16個省區市部分實行“河長制”。

按照相關規定,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省、市、縣、鄉分級分段設立“河長”,建立了一級督辦一級的工作機制。“河長”為河流保護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督促下一級“河長”和相關部門完成河流生態保護任務,協調解決河流保護與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目前,已有24個省份陸續對外公佈了“河長”名單。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已公開“河長制”的省市中,去年公佈的江西省的“河長”規格最高,省委書記擔任省級“總河長”,省長擔任“副總河長”。江西省委副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7位省領導分別擔任“五河一湖一江”的省級“河長”。同時,江西在省、市、縣、鄉、村設立了五級“河長”,並在政府網站公佈了省河長辦投訴電話和郵箱。

在江蘇,“河長”名單裡官員的級別也越來越高,由省長、分管工業農業環保的副省長和省級“治太”主要成員單位領導擔任省級“河長”,有關市、縣黨委政府領導擔任地方“河長”。“河長”參與者越來越多,任職者包括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形成多部門通力協作。

這些大大小小的“河長”實現了對區域內河湖的“無縫覆蓋”,不僅強化了河湖水質達標的責任,而且落實了河湖的長效管理和保護。

機制

可用手機APP向“河長”投訴

浙江2014年成立了省委書記任組長的“五水共治”領導小組,以治汙水、防洪水、排澇水、保供水、抓節水的“五水共治”為突破口,由6名副省級領導擔任6條省級河流的“河長”。如今,浙江共配備各級河長6.1萬多名,包括省級“河長”6名、市級“河長”199名、縣級“河長”2688名、鄉鎮級“河長”16417名、村級“河長”42120名。

“讓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抓,有利於統籌協調各部門力量,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等手段保護環境,最大限度整合了各級黨委政府的執行力,彌補了‘多頭治水’的不足。”王中蘇表示,“河長制”的實施,對各級領導幹部的發展理念和政績觀,也形成了較為強烈的衝擊。通過強有力的制度倒逼,對以往不科學、不環保、不可持續的施政行為“緊急剎車”,讓各級領導認識到,既要重視經濟發展,也要重視環境保護。

為推動“河長”工作,各地還出了不少新招。如杭州市治水辦下發的《“河長制”工作百題問答》已成為當地河長們必讀的“入門書”。老百姓要找河長反映情況,除了撥打“河長公示牌”上的電話,還可以通過一款“杭州河道水質”的手機APP,查到杭州市鄉鎮級以上共1845條河道的資訊,並可通過“投訴”按鍵,直接找“河長”投訴。許多河道“河長”還建立了微信群、QQ群,老百姓參與治理河道工作的熱情和積極性空前高漲。

考核

“一票否決”與管理保證金制度

有了“河長”,如何考核?早在2007年底,無錫市出臺檔案,明文規定,“對環境汙染治理不力,沒有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貫徹市委、市政府太湖治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行動不迅速、措施不紮實、效果不明顯的”,對責任人實施“一票否決”,整治環境工作和領導幹部的仕途直接相關。

江蘇省環保委員會2014年還向社會公佈13個省轄市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河長”名單。對整治不力、汙染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河道,江蘇省環保廳採取行政手段,會同相關部門,對有關責任地方通報批評,約談政府相關負責人,並實施掛牌督辦。同時,江蘇還實施“河長制”管理保證金制度,在無錫市惠山區,每個“河長”要按每條河道個人繳納3000元保證金的要求,在年初上繳“河長制”管理保證金專戶。根據“河長制”管理最終考核結果,以“水質好轉、水質維持現狀、水質惡化”等綜合指數作為評判標準,水質好轉且達到治理要求的,全額返還保證金並按繳納保證金額度的100%進行獎勵;水質不惡化且維持現狀的,全額返還保證金;水質惡化的,全額扣除保證金。

探索“河長制”三年的廣州也於今年下發了《廣州市河長制考核辦法》,對市、區、街鎮、村居每一級“河長”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將日常考核、年會考核和年度考核貫穿在整個治水工作之中。在河湧治理和保護方面,每一項具體工作,如不接電話、督辦不力、交辦工作不落實等,都將換算成分值,得分在60分以下的,將被上級部門領導約談。其中河湧邊設定“河長”公示牌是考核的重要內容,個別“河長”公示牌有資訊錯漏、更新不及時等現象也會扣分。

天津的“河長”考核辦法是對河道截汙治汙、水質和水面環境、堤岸綠化、長效管理機制四方面進行考核,按照“月考”成績由市水務局進行排名,不僅要定期向媒體“晒成績單”,還“以獎代補”,按成績分檔給予補貼。各區考核分數排名將被公示,排名後三位的“河長”將被約談。

“河長”考核結果已成為地方幹部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北青報記者瞭解到,2011年至2016年,江蘇79個“河長制”管理斷面水質綜合判定達標率基本維持在70%以上;廣州地鐵A湧等7條河湧,已基本達到不黑不臭標準,中心城區的沙河湧、獵德湧的水質明顯好轉;浙江省三年時間共消滅6500公里垃圾河,整治“黑臭河道”超過5100公里,城鄉水環境明顯改善;天津推行“河長制”三年來,水質異常河道從211公里下降到34公里,環境衛生不達標河道從53公里變為全部達標,綜合考評優秀河道從620公里提高到2274公里。

現如今,“河長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還將被納入中央環保督察。隨著“河長制”的全面推行,治水方面形成合力,相信河湖管理保護工作會迎來一個新的契機,並擁有一個新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