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河長制情況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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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河長制情況工作總結

第一篇:貫徹河長制情況工作總結

一、概述

根據《**縣實施“河長制”管理工作方案》(**辦字〔20xx〕90號)要求,我縣對轄區內主要河流實施了“河長制”管理模式。我局也立即確定了1名科級幹部為“河長制”責任單位責任人,1名股級幹部為聯絡人,並及時上報了縣“河長制”辦公室。作為“河長制”責任單位,環保局積極開展了轄區內流域水質汙染整治、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地表水出境斷面水質監測等工作。

二、目標完成情況

“開展河湖保護管理突出問題整治-工礦企業及工業聚集區水汙染”和“水質惡化倒查機制”兩專案標任務,經自查自評,均已完成目標任務。

1、**縣政府於20xx年8月20日出臺了《**縣轄區內流域水質汙染整治活動實施方案》(**辦字〔20xx〕39號),開展了全縣轄區內流域水質汙染整治活動。

2、**縣環保局於20xx年5月4日製定《20xx年**縣環境監測工作方案》,開展了地表水水質、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汙染源水質監測工作。

3、**縣環保局於20xx年6月14日製定《關於開展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整治方案》,開展了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整治、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地表水出境斷面水質監測等工作。

三、做法與成效

1、開展流域水質汙染整治活動。在縣委、縣政府的組織領導下,我縣於2014年就已開展了為期兩年的**縣轄區內流域水質汙染整治活動。制定《**縣轄區內流域水質汙染整治活動實施方案》(**辦字〔2014〕39號)。通過整治行動,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一是公、檢、法會同環保、工商、礦管、林業等部門於2014年8月出臺了關於從嚴打擊汙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全縣16個鄉(鎮)在圩鎮等人口密集場所、各村委會所在地,特別是小礦產品加工集中地等醒目位置,刷寫、懸掛宣傳標語和宣傳橫幅,張貼《通告》,累計張貼303份。二是2014年9月開始我縣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單位停止向擬停產整治的汙染企業貸款,以確保資金安全。三是開展聯合執法。縣政府組織縣環保、工商、公安、供電、礦管、安監、水利等部門於2014年9月底依法取締了31家無證非法小礦產品加工作坊。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揚眉江流域21家小礦產品加工廠,進行了約談並下發停產整改通知書,縣環保局聯合縣供電公司和當地鄉(鎮)政府、派出所組成工作組,於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8—9日對上述21家小礦產品加工廠採取拆表斷電的措施,實行全面停產整改。2015年8月-11月,開展**縣大江、小江、章水3大流域水質汙染整治活動,對21家違法礦產品加企業進行集中整治,其中取締1家家庭作坊式小礦產品加工廠;拆表斷電,停產整改19家違法小礦產品加工廠;依法拆除1家非法小礦產品加工廠選礦設施。20xx年對工礦企業及工業聚集區加強了日常監管,鞏固了水質汙染整治活動成果,各流域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2、地表水出境斷面水質監測。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縣關於“河長制”有關檔案精神,建立健全河湖保護管理體制機制,積極響應省市縣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推動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協調共進。我縣制定了《監測工作方案》,按規範開展了水質監測工作,我縣地表水出境斷面有兩處,分別在大江、傑壩七星湖斷面和揚眉江、龍勾鄉東山村斷面,水質監測每月開展一次。根據20xx年根據**縣國家重點功能示範區縣域環境質量監測結果顯示,斷面常年監測平均值符合ⅲ類水質要求,水質優良率100%,氨氮、cod等部分指標濃度低於往年。根據有關監測結果,如出現水質不達標情況,我局將立即啟動水質惡化倒查機制,認真追溯汙染來源,嚴格落實整治責任和限期整改措施,找到汙染源頭並妥善予以處理。

2、開展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一是完成了長龍、關田、思順、過埠、揚眉、龍勾、文英、聶都等8個鄉(鎮)農村飲用水安全集中供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工作。二是組織開展了以上8個鄉(鎮)飲用水地10個取水口水質監測工作。三是加強鄉(鎮)飲用水水源日常監管。依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汙染防治管理規定》對保護區內的群眾實行嚴格的環保措施。禁止修建與水源保護無關的專案,嚴格管控畜禽養殖和化肥農藥使用,加強生活垃圾清運管理,確保農戶保護水源的責任心和主動性持續增強。下一步,我局將開展全縣各鄉(鎮)飲用水水源地標識、警告設施和隔離防護工程等建設工作。

3、開展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整治工作。一是我局於20xx年制定了《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整治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局結合環陡水湖農村綜合治理工程的有序推進,在我縣過埠鎮(我省首批“百強中心鎮”)、橫水鎮茶灘村、鉛廠鎮長河壩村(縣城飲用水水源地所在村)第一批新建了5座鄉(鎮)集中式汙水處理廠。下一步,隨著我縣環陡水湖農村綜合治理工程的全面鋪開,我局將對環陡水湖周邊11個鄉鎮內繼續新建56座鄉(鎮)集中式汙水處理廠,確保城鎮生活汙水不直接下河。

四、存在的問題

1、水源地保護有待改善。水源地樹種結構不夠合理,封山育林管護還不夠到位,村民在山裡生產生活,開荒種糧、種果樹,將生活垃圾、生活汙水倒入河裡,嚴重汙染飲水水源現象依然存在。

2、歷史遺留包袱沉重,影響流域環境質量。我縣有色金屬的採選有一百年的歷史。長期的開採遺留下了大量含重金屬的廢渣、尾礦、尾砂,大部分沒有得到妥善處置,重金屬經過淋溶源源不斷地進入土壤、水體,影響了流域環境質量。

第二篇:貫徹河長制情況工作總結

我市地處長江、淮河兩大流域交匯處,是國家南水北調東線源頭城市,也是全國首批水生態文明試點城市,境內河湖眾多,水系發達。20xx年我市在市區開始推行重點河道河長制管理,20xx年結合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治城先治水”的發展理念引領下,以河長製為抓手,通過體系建設、落實經費、河道整治、長效管理、督查考核、法治保障等措施,實現對河道的全面長效管理和保護。

一是加強組織體系建設。

20xx年市、縣兩級政府先後出臺了加強河道管理河長制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推行河道管理河長制,形成政府主導、水利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共同配合的河長制管護制度組織體系。河長制管理辦公室設在市、縣兩級水利部門,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河道管理相關工作。

二是加強維護經費投入。

出臺河道管護市級獎補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資金來源、規範資金使用。市政府每年從土地出讓收益中安排獎補資金1億元,用於全市河道管護的獎補,各縣(市、區)、鄉鎮積極落實財政專項資金,確保河道管護需要。

三是加大河道整治力度。

結合河長制的落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黑臭河道統籌進行整治,先後實施了20餘條黑臭河的綜合整治和主城區水系溝通的10餘座節點閘(泵)站工程建設,實現核心城區近100平方公里範圍內的40多條河流活水全覆蓋,河道水環境得到全面改善,河道兩岸生態景觀得到全面提升。

四是推進河道長效管理。

按照水面無漂浮物、岸坡無垃圾的要求,共落實河道保潔人員近1萬名。對市直管河道保潔船安裝GPS定位系統,對河道保潔船隻定位、打撈起始時間、行駛路徑實時動態監控,切實提高河道保潔實效。

五是嚴格河長制督查考核。

全市設立河長制統一公告牌近萬塊,明確河道河長、管護要求、監督電話等資訊,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市水利、財政專門出臺了河長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通報,考核結果與財政獎補資金掛鉤。聘用63名報刊投遞員(“小紅帽”隊伍)為河道資訊員,對中心城區河道管護情況進行巡查,對發現的汙水排放、水面漂浮物、岸坡垃圾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定期通報考核結果,確保河道水質水環境保持長效管護效果。

六是強化法治保障。

《揚州市河道管理條例》列入首批立法計劃,並於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進一步明確河道整治、控源截汙、生態修復、水面岸坡保潔等河道管理的政府主體責任,將城市水系規劃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為保障河道規劃、治理、管護等工作有序開展奠定了法規基礎。

下一步,將認真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緊密結合揚州實際,全面打造升級版河長制,為打造美麗中國的揚州樣板奠定堅實基礎。

三篇:貫徹河長制情況工作總結

一、前階段“河長制”執行情況

華工委〔20xx〕19號檔案明確各條河道的“河長”以來,大部分機關幹部和村主職幹部均能按照“河長制”管理工作要求,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積極行動,履行汙染治理調研員、政策法規宣傳員、河道管理協調員、日常保潔巡查員、問題整改督導員職責,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開展調查巡查。按照區裡“用腳步丈量河道”的要求,多數“河長”開展了踏河普查工作,較全面地掌握了所管河道周邊的汙染源,並加強了日常巡查,特別是區級河道的河長,巡查和調查工作更是深入、細緻、具體、到位。

二是明確對策措施。根據調查和調研的情況,每條河都制訂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確了治理的具體措施和年度目標。

三是各方配合聯動。工業線加大了環保執法力度,關停了一大批小微排汙企業;農業線實施畜禽養殖、水面養殖的清養關停,對箔樁、入河垃圾、沉船進行了全面清理;新農線實施農村生活汙水截汙納管改造,去年2個今年5個;環衛站對主要河道沿線的偷倒垃圾進行了清理;城建線對主要河道沿線全面開展了違章整治,對船屋進行了清理,加強了境內建築工地泥漿水的監管;社事線對沿河餐飲行業進行了整治;各村居有效落實了河道保潔責任。

四是協調整改問題。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多數河長能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與街道相關分管領導協商,與區相關職能部門對接,協調解決了沿河違章拆除、廢棄箔樁拔除、過季瓜棚拆除、沉船船屋清理、入河垃圾和岸邊垃圾清理、偷漏排查處等一系列問題。

五是主動跟蹤督查。許多“河長”發揚“釘子精神”,對移交給相關部門處理的問題實施跟蹤,如個別建築工地偷排泥漿水和汙水、個別企業偷漏排生產廢水、個別企業職工宿舍直排生活汙水等行為得到了有效處理。有的河長還多次聯絡區電視臺、報社、街道廣電站一起參與河道巡查,強化媒體監督。

二、存在問題

(一)斷面水質方面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水質斷面監測結果較差,離區裡下達給我街道年度內消滅32個Ⅴ類、劣Ⅴ類水質斷面的任務距離很大,到目前可以說進展不大。這從5月份的'水質斷面檢測結果分析可以得知。5月份檢測有效斷面74個,Ⅴ類水質斷面16個,比1月份的33個減少了一半,這說明在一定範圍內治水工作是有成效的;但劣Ⅴ類水質斷面達到了50個,比1月份增加了10個,說明部分河道的汙染情況在加重(西蜀阜直江、巖塘江、華墟直江、北婁、新婁、野貓畈生產河、和尚婁、葛家婁等河道水質逐月呈現下降的趨勢),其餘40個斷面的水質年初至今沒有大的改善。6條區級以上的河道,斷面水質忽高忽低現象突出,有的從1月份的Ⅴ類或劣Ⅴ類跳到4月份、5月份的Ⅲ類、Ⅳ類,有的又從Ⅲ類、Ⅳ類變到Ⅴ類或劣Ⅴ類,再仔細分析一下,發現這些河道沿線或上游均分佈著大量的工業企業,水質出現大幅度、不規則的變化,不排除受部分企業偷漏排的影響。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斷面水質只是一個表象,是一個現象,“透過現象看本質”,不得不說是因為“河長制”執行過程中還存在許多不到位的地方,或者說是“河長”履職不到位的地方。從平時工作和彙報情況看,主要存在5方面的問題:

一是調查研究不夠實。有的“河長”沒有很好地執行“用腳步丈量河道”的要求,有些用汽車丈量,有些站在橋上丈量,有些站在地圖前面丈量,有些根本沒有到過河道現場,到彙報交流前一天,街道機關工作人員還有人在問治水辦同志,“我的河道在哪一個位置”;彙報當天,也有人未經請假,缺席彙報會,或許真的是工作忙,但你至少需要請假,或者委託其他同志彙報。無故缺席彙報會,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心中無底,平時對“河長制”這項工作做得很不到位。有的河長雖然參加了彙報會,寥寥數語,可知這位同志平時的工作也是“了了任務”,汙染源頭沒有找準,原因分析不夠深入,何談對症下藥。

二是一河一策不夠細。有的“河長”制訂“一河一策”也是“了了任務”,原因沒有找準,汙染源沒有找到,制訂的對策也就沒有方向。有的原因分析沒有準確數字做依據、多數是定性的,毛估估的,沒有定量的依據,沒有按照“問題清單化,專案數字化”的要求制定“一河一策”,措施不夠紮實,缺乏可操作性、可考核性,存在應付了事的嫌疑。

三是協調作用不夠強。“河長”的其中一個職能是“河道管理協調員”,但有的河長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論大小、不分責任,表格一填,“一股腦兒”往上交,只做“過手財神”,例如“村級河道保潔不及時”這樣的小問題,也拋給街道治水辦、拋給相關領導,其實有些問題完全可以由屬地解決。有的河長怕協調問題,碰到阻力就停止不前。有的河長只管發現問題,只管記錄在案,既不協調屬地解決,也不向相關領導或職能部門反映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如果普遍是這樣,問題永遠得不到解決,“河長制”管理又成了一個形式。

四是動真碰硬不夠多。如:企業偷漏排行為,不光小企業有,大企業也有,光靠環保站去發現問題,肯定會有所不及,需要各位“河長”有動真碰硬的勇氣。整治提升的小企業環保設施雖然上馬了,效果如何,需要多方監督。中水回用的企業,是否真的在回用,需要經常督查。偷漏排行為非常隱祕,下雨天、節假日、晚上更要加強檢查。農業種植業的化肥、農藥的面源汙染是一個遺漏,全街道還有5000多畝農田,對水質的影響不容忽視。有的工業企業、三產企業的生活汙水尚未納管排放,如何去發現,如何去協調,需要深入的作風。金龍客車的生活汙水一直在直排,企業方也主動要求納管,但區級相關部門在政策上存在障礙,需要我們想辦法協調。建築工地泥漿水仍然有偷排漏排現象,需要加強日常監管。三江大河稽山路橋下凌峰企業佔橋為廠,區級河長周樹森副區長非常關注,尚需採取有效整治措施。還有不少沿河沙場、煤場、廢品收購站存在,一下雨汙水流入河道影響水質,需要加大力度整治。

五是各方配合不夠緊。“五水共治”是一項全省性的中心工作,涉及環境保護、農業水利、城鄉建設等各線職能,發現問題抓整改,僅靠水利站和新農辦一是職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職能部門的全力配合。部分“河長”在前期工作中反映,不同程度碰到街道相關部門配合不積極、甚至推託的情況,導致問題整改、解決速度緩慢。村級主職幹部作為二級河長,對“河長制”工作的重視和配合程度也各不相同,存在“上熱下冷”的現象,屬地職能需要進一步發揮。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強巡查。各級河長要嚴格執行“用腳步丈量”河道的要求。汙染源務必查清,查實,查明,查徹底,要用資料說話。一旦出現水質汙染情況,除排查本區域汙染源外,還要排查周邊河道,甚至追溯到上游,跨區域進行排查。區委常委、區紀委金水法書記是杭甬運河的一級河長,5月27日在巡查杭甬運河的同時,巡查了錢清鎮、華舍街道範圍內的所有支流,這種做法值得各位河長借鑑。

二是強對策。按照“問題清單化、專案數字化”的要求,完善“一河一策”方案,每月根據斷面水質檢測結果,開展對比分析,排查水質變化的原因,有針對性地落實措施開展治理。

三是強執法。環保方面,要按照偷排的規律,特別是關注下雨天、節假日、晚上等重要時間段,主動出擊,加強檢查;要重點關注低小散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用到水,是否產生液體,擁有中水回用裝置的企業是否真正在回用。農業方面,要加強面源汙染的控制,高度關注已關停畜禽養殖是否反彈回潮,要加快沿河小規模畜禽養殖的清養速度,防止由小變大。生活汙水方面,在完成區農村生活汙水截汙納管的基礎上,重點要加快推進工業企業和三產企業的接入。城管和土地管理方面,要加大力度,加快沿河違章的拆除速度,全面清除沿河廢品收購點、煤場和沙場,清除非法佔用橋下空間的堆積物。

四是強協調。各級“河長”要敢於協調,發現問題要積極與街道相關職能辦公室和職能部門協調對接,取得支援。街道相關各線、各辦、各部門要主動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介入處理各級“河長”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效能建設的要求,做到不扯皮、不推諉,敢落實、敢擔當。

五是強制度。明確街道班子成員一週一巡查,街道其他一級河長一週兩巡查,村級二級河長一週三巡查的要求。建立“河長”巡查工作記錄制度,建立“河長制”管理重大問題擬辦派遣制度,建立“河長制”管理抽查制度,建立“河長制”管理問題派遣辦理督查通報制度。督查職能由街道紀工委和黨政辦聯合執行,履行“河長制”情況和問題派遣辦理落實情況,與單位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掛鉤,與個人年度考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