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河長制的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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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河長制的工作的開展是為了更好地加強河道的管理與保護。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落實河長制的工作總結,歡迎大家閱讀。

落實河長制的工作總結

  落實河長制的工作總結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20xx〕1號)和《關於加快推進山區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通知》(粵水建管〔20xx〕22號)等相關檔案精神,切實加強我市河道的管理與保護,現就全市河道管理實行“河長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行“河長制”的重要意義

河道作為防洪排澇的天然屏障、水資源的主要載體、生態環境的控制性要素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性資源。我市河道眾多、水網密佈,是獨特的資源優勢。但由於部分河道資源過度開發、管理缺失,導致河道的防洪與供水功能衰減,水體汙染、生態破壞等問題突出,成為制約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瓶頸。我市充分抓住山區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機遇,在全市實行河道管理“河長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導、水務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河道長效管護機制,有利於維持中小河流的自然形態,保護河流原有的生態系統和水質,保障群眾的飲水安全,確保河道發揮長久效益。各鎮(街道)、市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河道管理實行“河長制”的重要意義,把河道管理與保護納入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政策措施,管理保護河道,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和《廣東省河道堤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河道“三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20xx〕43號)精神,以維護河道生態健康為目標,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安全為重點,以“河長制”管理為抓手,統籌河道功能管理、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治理,加大河道治理與保護力度,嚴格河道岸線及水域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嚴格河道管理監督考核,保障我市河道資源可持續利用。

(二)基本原則。實行“河長制”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原則,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問題;堅持山區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防災減災、岸固河暢、自然生態、安全經濟、長效管護”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水務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同、社會公眾參與的河道管護機制;堅持因河制宜,遵循河道自然規律,實行遠近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

(三)目標任務。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廳關於山區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完成後要同步落實管護機制”的工作部署,我市河道管護實行“河長制”,明確管護責任,落實管護經費,嚴格管護考核,實現全市河道管護常態化,確保本次中小河流治理後河道有人管、維護有經費,有效發揮工程效益,切實維護河道及兩岸生態環境。

三、加強“河長制”組織體系建設

(一)明確河道管護責任人。河道管理“河長制”把全市骨幹河道管護責任落實到人,由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各鎮政府(街道辦)主要負責人擔任“河段長”。詳見《興寧市河道管理“河長制”分工表》(附件1)。

(二)明確落實“河長”和“河段長”職責。“河長”和“河段長”的主要職責:負責山區中小河流治理清違、清障和徵地拆遷,保證山區中小河流治理順利進行;督促建立完善河道管護隊伍和管護制度,協調落實河道維修養護經費;組織實施河道疏浚和環境治理;檢查河道工程維護、水域岸線資源管理,協調河道管理範圍確權劃界;依法組織查處各類侵害河道的違法行為。通過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層層簽訂責任狀等形式嚴格落實“河長”、“河段長”職責。

(三)明確部門職責分工。

市水務局牽頭負責河道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河道岸線、堤防、水域、取排水行政管理。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河道生態清淤和長效管護經費,監督河道管護專項經費使用管理。

市環保局負責河道及周邊環境整治,組織入河汙染源治理,保護河道水質。

市公安局負責依法打擊破壞河道資源,影響社會公共安全的非法行為。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在推進村莊土地整治中落實河道保護措施,查處侵佔填埋河湖水域行為。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通航河道岸線保護,嚴格船舶管理和危險品管理,協調解決水上運輸等水事糾紛。

市林業局負責加強河道溼地和堤防綠化管理。

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通報河道管理與保護工作情況,及時協調解決矛盾和問題,有效整合各部門河道管理和執法資源,共同加強河道管理與保護。

四、強化“河長制”重點工作

(一)正確把握管護與利用關係。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正確把握嚴格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依法管理與科學治理的關係、河湖資源生態屬性與經濟屬性的關係,實現河道管理防洪排澇效益、資源環境效益和經濟開發效益的多贏。遵循河道自然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充分考慮河道的防洪排澇、水資源供給和水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合理實施經濟開發利用,努力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與資源環境可持續利用。

(二)強化水域岸線管理。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河道保護規劃,規範河道岸線利用行為,明確河道岸線開發利用控制條件和保護措施,建立“藍線”管理制度。加強河道水域保護,建立河道水域佔用等效補償制度,因經濟社會專案建設確需佔用水域的,必須落實等效補償措施。規範涉河行政審批程式,實行行政審批公開透明執行,嚴格行政審批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三)嚴格水源地保護。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對設有飲用水源地的河道,要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准保護區,依法清除入河排放的汙染源,依法拆除、關閉或者搬遷影響飲用水安全的各類建設專案和設施,加強隔離防護、水源涵養和生態保護,強化水質水量監測,建立安全預警系統,制定應急管理預案,確保供水安全。

(四)加強綜合執法。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劃定河道保護範圍,明確保護管理要求,並分別納入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建立河道巡查和遙感監測制度,適時掌握河道岸線動態變化和開發利用情況,及時發現河道管理範圍內非法佔用水域及岸線資源、擅自取水排汙、非法採砂取土以及設定阻水障礙物等行為。

五、加強“河長制”工作保障

(一)加強監督考核。按照《興寧市河道管理“河長制”考核辦法》(附件2)、《興寧市河道管理“河長制”鎮(街道)考核評分表》(附件3)要求和方法,對各鎮(街道)進行河道管理量化考核;對考核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失職、瀆職導致河道資源環境遭受嚴重破壞、甚至造成嚴重災害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追究責任。

(二)落實經費保障。市、鎮(街道)財政要加大對河道管護經費的投入,建立長效、穩定的河道管護經費投入機制,市級骨幹河道管護經費由市財政負擔,鎮級及鎮級以下河道管護經費由所在鎮(街道)財政負擔。市財政每年將河道管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對考核合格的鎮(街道)用“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獎補。

(三)深化管理改革。“河長”要督促落實河道管理機構、單位協調落實管理人員和經費,理順河道管理體制機制,創新管理模式,積極推進“管養分離”,建立河道工程管理、維修、養護良性工作體系。

(四)加強監測預警。市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河道健康評價體系,開展重點河道水質監測、河勢監測、水文監測和遙感監測,定期對河道健康狀況進行評價,釋出重要河道健康公報,提高社會公眾對重要河道管護的關注度。

(五)注重提升管護水平。市水務局要重視河道管理隊伍建設,加強管理隊伍專業化培訓,不斷提高河道管理與保護工作規範化、科學化和現代化水平。

  落實河長制的工作總結二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水利主管部門的大力關心支援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以及水利工作方針政策,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利為重點,全力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水庫除險加固及防洪工程等各項水利工程建設。現將今年以來的工作開展情況彙總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1、落實防汛責任。年初調整充實縣鄉兩級防汛抗洪指揮部成員,重新落實小(二)型以上水庫庫防汛責任人,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制度與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防汛抗旱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2、強化工作措施。認真開展各類水利工程汛前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強《屏南縣中心城區防洪應急預案》、《屏南縣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屏南縣抗旱應急預案》以及《屏南縣山洪災害防禦預案》等四大縣級預案的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安全度汛措施,調整充實了城區及各鄉鎮的應急搶險隊伍,明確了應急搶險隊伍負責人,加強防汛培訓演練,增強防汛搶險應急能力。

3、進行年度水庫汛期高度運用計劃審查。今年3月順利完成了31座水電站水庫20xx年度水庫汛期高度運用計劃審查,其中5座中型水庫為上級下放審。

4、開展水庫安全鑑定審查。對於未按期完成安全鑑定的水庫,我局在年度除錯運用計劃審批時設定控蓄水位,限制水庫在高水位執行,並督促業主儘快完成安全鑑定。

5、進一步加強了水庫、山洪災害等動態管理巡查機制,在全縣152個行政村,和7個社群居委會實施鑼長制,共設立159個鑼長。結合“河長制”工作,嚴格執行河道巡查制度,重點做好防洪堤的巡查,並開展汛前定期安全檢查和暴雨前特別檢查,確保隱患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對全縣39個雨量站、水位雨量站及中繼站進行維護保養,同時對各主要防汛設施進行了全面檢修,特別是會議會商視訊系統等裝置的維護,以保證汛期各裝置能夠正常運轉。

6、狠抓隱患排查。今年,我局多次組成多個檢查組,分片負責對全縣11個鄉鎮的防汛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並跟蹤督促,直至整改到位。今年,我縣先後遭遇9號“燦鴻”、13號“蘇迪羅”和21號杜鵑等颱風和暴雨的襲擊,其中影響最大的是13號颱風“蘇迪羅”,在歷次防禦過程中,縣防指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超前部署、科學防控、有效應對,並在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實現了不死人、少損失的目標。

(二)、水庫除險加固專案。

積極推進水庫除險加固專案建設,目前上恩安水庫、龍潭頭水庫、雙坑裡水庫和橫坑水庫除險加固已完成主體工程,上七房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已完成形象進度70%,安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已完成形象進度60%,際頭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已完成形象進度70%,再益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已完成形象進度50%。

(三)、中小河流治理專案。

棠口溪防洪工程總投資2779萬元,目前已完成形象進度90%;;目前已經完成主體工程,預計於年底前完成,預計於年底前完成;代溪防洪工程總投資809.29萬元,目前已完成形象進度100%;城區防洪工程總投資1220.1萬元,目前已完成形象進度35%;

(四)、防洪堤工程

壽山白玉防洪堤工程總投資200萬元,目前已完成形象進度100%。

(五)、農村飲水安全專案:

1、棠口、嶺下、壽山、甘棠、熙嶺、代溪六個鄉鎮的農村飲水工程總體形象進度達到98%,完成投資1731.17萬元。

2、屏南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中心修繕已完成招投標工作,預計於11月底完成。

3、對全縣農村供水工程現狀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做好農村飲水安全提升工程,完成農村飲水“十三五”規劃。

(六)、水土流失治理專案。

1、20xx年屏城鄉利用中央預算內資金治理水土流失專案已基本完成,完成綜合治理面積5.57公頃,總投資270萬元,現正在準備內業驗收材料,等待上級驗收。

3、嶺下鄉水土流失治理重點鄉鎮專案,總投資187.7萬元,已經完成招投標工作,正有序組織施工進場,並完成形象進度65%,力爭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設任務。

3、按要求規範組織審查審批開發建設專案水土保持方案11個,收取水土保持補償費86.5萬元,使水土保持審批、收費走上法制化、規範化軌道。

(七)、土地出讓金專案

2013年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屏南縣雙溪(乾源)、嶺下、開源專案合計總投資500萬元,目前已完成。2014年“中央統籌資金”專案總投資1209.9萬元,目前已完成主體工程。

(八)、行政審批專案辦理

行政審批事項“一個視窗”辦理行政審批入駐縣政務服務中心,在局領導和縣政務服務中心的指導下,認真落實水行政管理許可事項的行政審批工作制度。負責水行政管理許可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批、(制證)取件。水行政管理許可事項及辦理情況進行了公示、公開;將法律依據、申辦條件、申辦資料、承辦時限和收費依據及標準向申請人詳細說明,耐心解答所提問題,出具一次性告知書;對經審查受理的水行政管理許可事項,行政審批服務視窗及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現場勘驗論證,擬具體實施方案,及時作出審批決定並頒發許可手續,在承諾工作日內辦結。進駐中心以來,共接待辦件數230件,辦結230件,辦結率100%。辦理在建水利(含電站水庫)工程度汛方案審批28件、取水許可9件、河道採砂11件、水資源徵收162件、大壩安全鑑定7件、水土保持方案審批11件、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2件。目前已承接好國務院、省、市取消、下放、委拖行政審批事項,審批環節壓縮在4個環節,審批能控制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審批的環節未存在“體外迴圈”的現象。

(九)、加強水資源管理力度。

1、加大水法律法規及水資源保護宣傳工作力度。利用“3.22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活動在城區懸掛以世界水日為主題及保護飲用水水源為內容的宣傳條幅6條,提高公眾保護水源的自覺性,利用防汛預警系統對每個村莊配備的LED宣傳欄,定時顯示水法律法規及水資源保護標語,增強廣大群眾水法律意識。

2、大力推進節水型試點縣建設工作。一是做好新一輪的節水宣傳活動,利用郵政局營業廳組織的校園文化手冊宣傳活動為契機,專版宣傳日常生活節水知識,提高校園師生節水意識。二是在水政執法巡查中向企業宣傳節水型社會建設對工業生產提出的節水要求,對用水大戶企業要求建立節水示範企業,以點帶面,全面推動工業節水工作。四是加快嶺下鄉嶺下中學和嶺下國小兩個節水示範單位的建設工作,示範單位開展節水宣傳活動、知識競賽、演講比賽等活動,提高了節水知識進校園的普及程度。

3、推進城區供水坪裡水庫水源保護專案,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我縣已組織編制《屏南縣坪裡水庫水源地保護建設專案實施方案》,現已擬文申請省廳給予組織審查。

4、做好採砂管理工作,至目前為止依法辦理3家企業的採砂許可證。為進一步推進採砂管理工作,規範採砂管理,今年著手組織編制20xx年至2020年的全縣採砂規劃,為實現依法辦理採砂許可做好基礎性工作,委託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到全縣各河道選點,徵求各鄉鎮政府意見,目前已完成編製成果。

5、繼續做好取水許可證換髮證工作,行政服務中心水利局服務視窗按照有關規定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並嚴格按照服務承諾期限辦理取水許可證,今年截止目前辦理5家取水戶取水許可證換證工作;

6、水政執法人員結合專項檢查對全縣河道開展巡查,專項行動共依法查處了涉河違章建築1起,責令清除違章棄土棄渣2起,依法責令停止無證採砂行為9起,查封拆除採砂機具2次,打擊了非法採砂行為,消除採砂安全生產的隱患,確保河道的暢通和防洪安全。

(十)、規範水利水電工程監管。

1、積極推進水庫大壩安全鑑定。在2014年完成7座水庫大壩安全鑑定的基礎上,今年又組織了4座水庫安全鑑定工作並完成報批。

2、強化水電工程日常安全管理。開展水利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回頭看工作,我局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深入實地,通過看材料看現場的形式,對轄區內的水利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進行復查,目前已有63家企業獲得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並多次組織檢查組,深入到各個鄉鎮,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同時結合專項工作不定期地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令業主進行整改。 、進行水庫大壩註冊登記。根據水利部及省水利廳檔案要求,我縣於今年2月部署了水庫大壩註冊登記工作,並加強對業主單位的填報指導,目前已完成4座中型水庫註冊登記資料的轉報,以及11座小(一)型水庫註冊登記資料的登記稽核及上報,其他小型水庫正在陸續申報和稽核中。

(十一)加強水利隊伍建設

1、加強機關作風建設,黨建工作與精神文明建設同步加強。一是繼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教育,深入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強化預防監督,有力地帶動了全域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二是紮實做好黨建、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各項工作,做到計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雙達標;三是深化精神文明建立工作,倡導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動,積極參與新一屆文明單位建立活動,加強幹部隊伍思想道德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提高整體素質;四是積極搞好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塑造水利行業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眾對水利工作的滿意度,不斷把水利行業政風行風建設推上一個新臺階;五是認真辦理來信來訪和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六是順利完成了黨支部換屆,為支部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新鮮血液。七是組織學習十八大精神,同時在實踐中不斷加強對十八大的理解,繼續把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頭等大事抓緊抓好。

2、加強基層力量。推進鄉鎮水利工作站建設,落實水利技術人員編制,選聘農民水利技術員,組建農民用水戶協會,逐步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促進了農村水利事業健康發展。

3、提升服務能力。引導幹部職工發揚“獻身、負責、求實”的水利行業精神,努力建設一支素質良好的水利幹部隊伍,不斷增強水利專案規劃、建設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著力提高水利服務社會、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