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買賣合同範文集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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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買賣合同範文集合七篇

買賣合同 篇1

(一)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規範

從我國《合同法》第167條的規定來看,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既包括動產,也包括不動產。對於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形式,與一般買賣合同的確定方式相同。而對於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時間,《合同法》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在通常情況下,出賣人應於買受人交付第一次價款的同時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對此,結合我國《合同法》關於分期付款買賣合同規定的精神來看,出賣人也應於買受人交付第一次價款的同時交付標的物。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

(二)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確定規範

依《民法通則》第72條的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條則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於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應從何時起轉移,在實踐中還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所有權的轉移首先應從當事人的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從價款全部支付完畢時轉移。

第二種觀點認為,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成立後,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直接佔有,但並不必須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標的物的所有權是否轉移,由雙方自行協商。第三種觀點認為,分期付款買賣不影響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時即取得其所有權。第四種觀點認為,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出賣標的物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第五種觀點則認為,無論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有無所有權保留的約定,應推定標的物的所有權於付清全部價款同時轉移給買受人。

結合我國《合同法》、《民法通則》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轉移的時間確定,可以按以下原則處理:

1.法律對所有權的轉移有明確規定的,應當按法律的規定認定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如法律規定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即房產的所有權應自辦理房產所有權登記之時轉移。部分動產如機動車、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權也自登記過戶之日起轉移。

2.法律對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沒有規定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對所有權的轉移時間自行約定,如果當事人約定標的物並不在交付之時轉移的,則依其約定,如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所有權保留是指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在出賣人交貨後,只有當買受人充分履行付款義務時,標的物的所有權才轉移到買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賣人將一直保留對標的物的所有權,並在買受人不履行付款義務時,出賣人有追索標的物的權利)。

3.法律沒有對標的物所有權的保留作出明確規定,當事人也沒有作出特別約定的,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給買受人之時轉移給買受人。

(三)因買受人違約而產生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的審理規範

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由於買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賣人難免有收不回買賣合同價款的可能,而且因買受人的不同,這種風險的出現機率也會有所不同。因此,對於買受人的這種違約的危險,出賣人會想盡辦法加以避免,其中,約定期限利益的喪失條款或者合同解除條款,則是出賣人在買受人違約時所採取的救濟方法,也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買受人違約時的責任承擔的特殊形式。

1.期限利益喪失條款的適用規範。所謂期限利益喪失條款,是指買受人遲延支付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價款達到法律規定的程度時,出賣人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剩餘的全部價款,買受人將喪失其在分期付款買賣中的期限利益。期限利益條款是為了保障出賣人能夠收回全部價款而設的防範措施性質的條款,也是買受人違約時出賣人所採取的救濟手段。但該種措施如果被出賣人濫用,則會損害買受人的利益。因此,各國法律對期限利益喪失條款均加以一定的限制。

2.我國《合同法》第167條第1款規定,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對出賣人請求提前支付全部價款的特別約定的上述限制,屬於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隊或者違反這些限制,否則可以認定為無效條款。但是,需要指出,並非只要當事人的約定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就會導致合同無效,法律作出這樣的規定,其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買受人的利益,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對保護買受人利益更為有利,則不屬於違反法律規定。

3.合同解除條款的適用規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解除條款,又稱為失權條款,是指在買受人違約時,出賣人可以解除分期付款買賣合同,而取回標的物的條款。我國《合同法》第167條第1款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對於出賣人解除權的行使,應按《合同法》此條規定的限制條件認定。即買受人未支付的價款達到價款總金額的五分之一時,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雖然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但該約定的條件不應低於法律規定的標準,否則,不利於對買受人的利益進行保護。

4.另外,不論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是否約定了所有權保留條款,出賣人均在法律規定情形出現時有權解除合同,否則不利於保護出賣人的利益。且我國《合同法》並未要求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對買受人先實施付款催告程式,這是對出賣人權利的保護,即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已經達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則構成了對出賣人權利的極大侵害,法律允許出賣人不經催告而徑行解除合同,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買賣合同 篇2

賣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買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協議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自行車的基本情況

全新的未經使用的自行車(包括所有零部件),品牌為喜德盛(XDS),型號為X6,自行車及其所有零部件均通過工廠檢驗為質量合格,合格證說明書等檔案完備。

第二條數量

10輛大寫:拾

第三條價格

每輛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圓整,總價為15000元大寫:壹萬伍仟圓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貨款的20%(3000元大寫:叄仟圓整)作為定金,自甲方交貨完畢後支付餘下尾款。支付方式不限,以雙方約定為準。

第五條交貨地點及期限

在雙方約定的地點交貨,甲方在乙方支付定金之後在三天內交貨。

第六條驗收及售後服務

乙方在甲方交貨時當面驗收自行車,並且檢查質量問題,如有問題,應當在交貨當天提出,甲方應及時處理相關問題,並且向乙方提供三個月的保修期限。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乙方支付定金之後三天內不能交貨的,逾期一天要向乙方支付貨款1%(150元大寫:壹佰伍拾圓整)作為違約金,在乙方的尾款扣除,乙方在支付定金之後提出拒絕付尾款完成交易的,甲方尚未能交貨的,退還乙方定金的50%(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圓整),甲方已準備好交貨的,不退還全部定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調解,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或仲裁委員會仲裁進行調解。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後開始生效,未盡事宜可通過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買賣 機械先行試驗,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後列標示機械,約定先行試驗後如合意時,即行成交;甲方允諾於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

第二條 試用期間以一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條 前項試用如不合意時,乙方應即將機械退回以作買賣不成立。前項退回所需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在試用期間,乙方對買賣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而對因此造成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之責。但其損害系因製造欠妥,或因運輸中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五條 試用期間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並未將機械退還甲方時,視為試用合格買賣應即成立。

第六條 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 元整,於合同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甲方如數收訖。如買賣成立時本保證金應充作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由甲方全數返還。

第七條 試用後乙方認為不合格,或試用尚未完畢需要繼續試用時,可以向甲方請求更換或延長期間,但甲方不同意時可拒絕。

第八條 試用後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於試用期終止日起算 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家畜家禽養殖生產的規範化、科學化和集約化,提高養殖生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家畜家禽養殖買賣合同,吉林省家畜家禽養殖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 的養殖生產管理。買受人負責· 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 。

第二條:出賣人承諾養殖的 為· 只(頭),

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養殖管理,並於約定日期· 前足額向買受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 ·公斤(只、頭)。

第三條: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 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出賣人養殖的· 應當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等級,買受人承諾負責包銷,合同範本《吉林省家畜家禽養殖買賣合同》。每公斤(只、頭)的收購價為···· 。

第五條:買受人應做好養殖生產的資訊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匯出賣人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

第六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優惠供應,具體價格為· 種苗· 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瓶、支)·· 元。

第七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養殖管理過程中,因其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或因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等出現質量問題給出賣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出賣人由於不按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養殖的,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失效。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買賣合同 篇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第一條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供貨給乙方菸酒:

總計金額: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要求:甲方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第三條驗收方法:乙方足額付給甲方貨款,甲方按第一條表格所列要求付商品。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1%償付乙方違約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無法履行合同,則雙倍償還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1)項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甲方所供酒水不得有假,如發現假酒屬甲方所供,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單位房坐落於____太原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區__________號房屋_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灶間及其他裝置。

三、乙方支付甲方協議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協議,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協議,定金不退。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 __________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第__________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五、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甲方不包辦理房產證。但有關建房許可證、規劃證、土地使用證及其他相關證件歸甲方辦理,所需所有費用均有甲方負責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20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 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八、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十、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立約人:

甲方: 電話: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 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 )】,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 ,

(二)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支弄】 號 室(部位: )。房屋型別: ;結構: ;

(三)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 (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 】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裝置(非房屋附屬裝置)及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置、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為 元,(大寫): 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 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 年 月 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裝置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委託 】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 【市】【區】【縣】房地產登記處准予該房地產轉移登記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 【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 【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 【甲、乙雙方簽訂】【 公證處公證】

【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 項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電話: 電話: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