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委託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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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易委託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1

根據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公開掛牌交易房地產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委託合同。甲方自願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掛牌交易規則》委託乙方公開掛牌交易《委託交易標的物清單》(詳見附件一)中所列房地產(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各交易標的物的交易條件按照本合同有關條款、《委託交易標的物清單》和下列條件執行。

(一)競買的履約保證金由乙方按照掛牌底價的10%左右取萬元整數確定(最低不少於人民幣2萬元);

(二)競價階梯由乙方按照掛牌底價的2%以內取萬元或千元整數確定;

(三)成交後由乙方當場和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詳見附件二),並由甲方按深圳市房地產權管理部門的規定即時和競得人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其中《補充協議》樣本由乙方起草,並經甲方確認。《買賣合同》簽訂後,由甲方和競得人雙方按《買賣合同》的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概與乙方無關。《買賣合同》依法需要公證的,由甲方和競得人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自行共同申請公證,公證費用各自承擔50%。

(四)競得人須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其中,競得人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轉為《買賣合同》的定金,並適用定金罰則。

(五)競得人可選擇將除定金外的全部成交餘款直接支付給甲方,或將成2交餘款交乙方委託監管(以下簡稱託管)。

(六)在向競得人交付標的物之前,甲方因取得或使用該交易標的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等,由甲方負責結清。自標的物交付之日,因使用該交易標的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七)標的物轉讓的稅費,按國家規定的課稅(費)物件和標準,由甲方和競得人各自承擔,其中,託管成交價款的,乙方不負責從託管款項中扣、繳除甲方支付乙方交易服務費以外的稅、費。

(八)競得人應當按《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約定,和甲方辦理標的物交付、轉移登記手續。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交易標的物的《房地產證》、《委託交易標的物清單》、甲方的身份證明檔案和其他相關資料。交易標的物的狀況(含瑕疵)以甲方提供的資料及《委託交易標的物清單》的描述為準;甲方應對其所提供的資料及其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以及交易標的物的合法性負責,否則,乙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責任。

在籤本合同訂後由乙方起草,並以乙方名義在《深圳特區報》、其他報紙或網際網路等媒體上公告,甲方對不超出本合同內容的公告全部認可並受其約束。首次交易的公告期不少於30日,首次交易不成功需進行第二次交易的,公告期不少於15日(僅限除掛牌底價下調而其他條件均無改變的情形),具體公告時間由乙方根據工作安排決定。

甲乙雙方同意:

(一)雙方共同組織不少於1次集中看房活動。其中,客戶的召集由乙方負責;現場看房的組織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甲方還應當協調各交易標的物的物業管理部門在看房過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個別客戶的看房需求,甲方同意提供必要的配合。

(二)競買申請由競買申請人向乙方提出,履約保證金由乙方代為甲方收取,並存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

(三)乙方負責按規定審查競買申請人的競買資格、掛牌電腦報價和現場競價的組織工作。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和本委託合同,乙方均可向競買人展示。交易標的物在掛牌以前已出租的,甲方應依法定程式告知承租人該交易標的物的公開交易情況。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由甲方負責通知優先購買權人。優先購買權人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申請競買手續的,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未辦理的,視為放棄3優先購買權。甲方未通知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掛牌交易公告發布後,除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已作出查封或其他限制交易標的物權利的司法裁定、行政決定外,甲方不得中止或終止各交易標的物的掛牌交易;甲方確有正當原因需要中止或終止掛牌交易的,應當在成交前書面通知乙方,並承擔因中止或終止交易給乙方和相關競買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自掛牌交易公告發布至產權轉移登記核准期間,出現司法機關查封交易標的物或行政機關限制交易標的物權利的,甲方同意按下列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一)掛牌交易公告發布後,暫無人提出競買申請的,相關標的物的交易中止;

(二)掛牌交易公告發布後,已有人提出競買申請但尚未成交的,相關交易標的物的交易中止,並由本中心退回競買人的履約保證金;

(三)交易標的物成交併已簽訂《買賣合同》,但轉移登記尚未被核准的,由甲方自行與競得人協商解除或變更履行《買賣合同》,並由甲方承擔其依法應承擔的全部責任。乙方按照甲方和競得人已達成的協議,處理扣除甲方應付的交易服務費後的合同定金和託管款項。自查封或權利受到限制之日起30日內未達成協議的,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按照競得人要求退款的書面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競得人的合同定金和託管款項;甲方應當在乙方退還競得人的合同定金和託管款項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合同約定的交易服務費。

(四)房地產權登記機關駁回登記申請的,按照甲方與競得人的協議或生效的司法文書處理成交價款(乙方代收的,乙方無須支付利息)。駁回登記是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參照本條前項規定處理。房地產權登記機關駁回登記申請的,甲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交納交易服務費,甲方須在被駁回登記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按前款處理後,甲方還應當承擔競買人或競得人可能循法律途徑追究的其他責任。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正式向競得人移交房地產之日止,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保證交易標的物的全部瑕疵已全部如實披露;

(二)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後不將交易標的物轉讓、抵押、出租;

(三)保證交易標的物不存在訴訟(仲裁)或其他糾紛,也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權益或受任何第三人(含行政、司法機關)的限制;

(四)委託掛牌期間,交易標的物被依法查封或出現房地產權利受到限制4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應當在權利受到限制當日通知乙方;

(五)在掛牌期間保證保持交易標的物現狀。交易標的物的現狀如有改變或發生變化的,甲方在成交後不得主張對因改變或發生變化而取得的權益;對因改變或發生變化而造成競得人損失的,由甲方向競得人賠償損失;

(六)在公告發布後5個工作日內,就交易標的物的公開交易情況,通知標的物的物業管理公司(標的物的轉讓、移交還需要開發商配合的,還需要通知開發商),並取得其必要的配合。

(七)其他法定義務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甲方違反前款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屆時甲方仍須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服務費)。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組織交易;

(二)按照本合同規定釋出《掛牌交易公告》;

(三)按照本合同規定將交易標的物及其相關資料向競買申請人展示;(四)按照本合同和《房地產掛牌交易規則》的規定受理諮詢、接受競買申請;

(五)按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方式和規定的時間組織交易活動;

(六)不得與競買人或其他第三人惡意串通、壓價組織交易;

(七)其他法定義務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乙方未履行前款義務造成甲方或競得人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照下述標準向甲方收取交易服務費:掛牌成交的,對每個交易標的物(多套房產整體交易的,視為一個交易標的物),成交額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部分,按2%計收服務費;成交額5000萬元以上超出部分按1%計收服務費;未成交的,乙方不收取交易服務費,但因甲方原因中止或終止交易,甲方應支付乙方為交易標的物提供掛牌交易服務而實際支出的費用。前款所述掛牌成交,是指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條件經公開掛牌確定競得人,並由乙方與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的情形。釋出公告後,競買人已報價卻因甲方原因中止或終止交易的,或經公開交易確定競得人後,競得人拒絕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的,仍視為掛牌成交,交易服務費的計算基準以競買人的最高報價或已確定的競得價計,甲方同意按照前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優先在競得人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或成交價款中扣除,不足扣除5的,由甲方自雙方結算之日起3日內另行交納。在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被核准並在甲方交納其依法應負擔的稅費後,乙方將扣除了甲方應付交易服務費後的合同定金和託管款項的餘款(不計利息),在3個工作日內返還給甲方;不足扣除交易服務費的,由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另行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委託合同終止:

(一)委託期限屆滿的;

(二)出現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本合同規定的交易終止情形出現的。

本合同終止後,不免除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繼續履行和承擔的義務。因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任何一方無需承擔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交易標的物清單》、《房地產掛牌交易規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二○○七年月日

簽約地址:

(一)上列各交易標的物均取得商品房性質(紅本)《房地產證》,按照國家和深圳有關法律、法規,均可以進入市場公開轉讓。

(二)各標的物現狀面積及相關產權資訊均以房地產權登記部門核發的《房地產證》記載內容披露的,但實際面積及相關產權資訊以轉移登記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最後核准為準。

(三)交易成交價包含甲方應當交納的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甲方應承但的交易稅費、水費、電費、煤氣費和物業管理費等因甲方取得、使用和轉讓該交易標的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2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並通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託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熟悉並自願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影印件、上海股東程式碼卡/深圳證券帳戶及影印件。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 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程式碼即為甲方指定交易的帳戶,雙方同意並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並公佈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 甲方使用網際網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六條 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程式碼、資金帳號、網上委託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資料資訊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的有效交易。依據密碼等電子資訊辦理的各種委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託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甲方的委託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委託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甲方在開通__________________後,乙方將為甲方從事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託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託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後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帳戶中有效證券的託管和轉託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為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帳戶。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資料,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 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帳戶對應的儲蓄卡帳戶。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戶資料和委託事項的祕密。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後,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預設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其用於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若遺失儲蓄卡及對應活期儲蓄存摺,應按照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辦理掛失手續;若股東程式碼卡遺失,還需向證券登記公司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在掛失手續生效前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記錄和交易資料。

第十七條 因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和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按甲方的委託指令向交易所申報,但委託在有效期內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銀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 因政策重大變化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因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統故障、裝置故障、通訊故障、停電及出現其他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甲方通過乙方進行的任何證券投資所產生的風險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或由於系統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買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對甲方託管在乙方證券的留置權。甲方在經催告後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銀行通知履行義務或予以賠償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有權處置與甲方債務相當的證券和資金。當甲方的全部證券和資金不足以抵償其債務時,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保留追索權。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本協議條款有修改和解釋權。若需補充或修改協議條款,則須將新內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異議應在公告後30天內到原開戶點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接受新內容,並將公告的內容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的修改一經公佈即為有效,無須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在甲方辦理_________銷戶手續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證券市場存有風險,甲方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2.網上委託是甲方通過網際網路完成證券交易委託的過程,它包括委託、撤單、成交回報查詢等。作為一種新的通訊方式完成證券交易委託,同傳統的交易方式相比,網上委託還存在著一些特殊的風險,甲方應認真、全面地瞭解這些明示的或潛在的風險,並自行承擔因此可能造成的損失,且無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這些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交易指令通過網際網路傳輸,可能由於其他非證券交易使用人數過多而導致網路繁忙、傳輸速度減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資料錯誤等情況;

(2)甲方完成網上委託必須具備成都證券發放的證書、證書密碼和交易密碼。但由於甲方的各種原因,如證書和密碼同時遺失等,可能導致甲方的合法身份被仿冒並因此造成損失;

(3)證券行情和證券資訊通過網際網路傳輸,由於網際網路上駭客惡意攻擊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網際網路伺服器可能出現某些故障,同時由於網際網路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資訊和證券資訊有可能出現錯誤、誤導或延遲;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損失的風險因素。

3.為了加強對風險的防範,我們提醒投資者採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證書密碼和交易密碼並定期更換;採用快捷、安全的上網方式並在網路環境穩定時進行網上證券委託;因通訊線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現問題時,使用其他替代委託方式;對比其他相關資訊並及時查證成交情況;在網上證券委託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交易程式;定期使用防毒軟體對計算機進行掃描。

4.本協議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銀行的免責條款,凡因該類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責條款約定的免責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應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銀行免責條款含義後簽訂本協議。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3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

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宣告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宣告: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

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

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宣告: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並按乙方

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定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帳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檔案。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檔案。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許可權,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許可權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洩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因他人偽造,變造資金帳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裝置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資訊,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資訊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檔案副本及其影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影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帳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帳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釋出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為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4

一、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和《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法》制定的示範文字。構成本合同示範文字要件的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適用條款。條款所列內容,包括括號中所列內容,均由合同當事人約定時選擇採用。

二、為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或“本合同對此條款無須約定”加以載明。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基本概況的填寫:按合同要求載明清楚,如委託人是自然人的,應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郵編、電話、開戶銀行帳號等。

四、“受讓委託業務”一般包括:

1.提供有關產權交易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等;

2.提供產權交易的資訊;

3.提供策劃投資諮詢服務;

4.製作投資分析報告;

5.尋找受讓標的;

6.辦理申請摘牌手續;

7.製作受讓方案(投標書);

8.參與受讓洽談;

9.參與合同簽約;

10.參與受讓標的的交割;

11.代為辦理產權交易手續(製作產權交易合同文字、辦理合同稽核的有關手續);

12.辦理有關權證變更的手續;

13.其他。

五、特別委託,是指委託人將特定的一項或數項委託業務交由受託人處理。

六、概括委託,是指委託人概括地將上述委託業務全部交由受託人處理。

七、委託標的名稱:可以是整體產權、部分產(股)權,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裝置、車輛、技術專案、商標權、專利權等。

八、委託標的的受讓方式:可以是協議受讓、競價買受、投標受讓等。

九、提交的檔案:一般應當提供資格證明(包括資信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自然人的有效證明)、受讓決議、有批准許可權的批准檔案等資料及影印件。

十、佣金:乙方為甲方提供委託業務,向甲方收取的報酬。

十一、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支付給房產、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的權證變更費用。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除協商和調解方式外,合同當事人還可以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但選擇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約定其他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當事人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1234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5

(委託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 乙方: XX市產權交易中心

委託方(甲方)與受託方(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辦理產權交易專案, 並由乙方提供產權交易中介服務。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產權交易專案包括:

(一)委託交易的內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稽核本項交易並依法簽發《產(股)權交易鑑證報告》;

2.代表委託方選擇並聘請中介機構;

3.為委託方完成本項交易提供諮詢服務;

4.完成本項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本企業基本情況資料及有關證明檔案或其它有關材料,所提供的資料與檔案須真實。

2.協助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專案。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時按質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專案。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限為十二個月。

本協議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重新簽訂協議。

第六條 費用

1.甲方根據《XX市產權交易中心收費專案》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2.甲方委託事項中有關涉及實地考察、評估、洽談、諮詢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在簽訂委託協議時,應按委託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預付定金,若乙方在委託期內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託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費。其餘款項在委託協議中止時即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XX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規則和交易業務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人) (委託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6

甲方(委託方):

乙方(產權經紀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合同各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標的基本情況

1.1委託標的名稱。

1.2委託標的轉讓底價為人民幣(小寫) 萬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

委託標的受讓底價為人民幣(小寫) 萬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受讓價格高於底價的,由甲方決定。

第二條委託事項

2.1甲方委託乙方通過權交易所進行以下委託業務。

2.2甲方委託乙方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委託期限

委託的期限。

第四條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4.1服務費包括諮詢服務費以及按照上海產權交易市場規定收取的交易手續費。

4.2諮詢服務費

4.2.1乙方本次服務收取的諮詢服務費為人民幣(小寫) 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4.2.2如本次產權交易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應支付已發生的諮詢服務費。

4.3交易手續費

4.3.1如本次產權交易以協議轉讓方式完成的,甲方按照上海產權交易市場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詳見附件)支付交易手續費計人民幣(小寫) 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

4.3.2如本次產權交易以網路競價方式完成的,甲方按照實際轉讓價格,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詳見附件)支付交易手續費。

4.3.3如本次產權交易以拍賣方式完成的,甲方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的有關規定,按照轉讓價格的 %支付交易手續費。

4.3.4如本次產權交易以招標方式完成的,甲方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的有關規定,按照轉讓價格的 %支付交易手續費。

4.4若本次交易不成立或甲方在委託期限內要求解除委託的,甲方應在條件成就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已發生的服務費用。

4.5產權交易涉及的權證變更費用由方承擔。

4.6產權交易手續費在產權交易所統一結算。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交易手續費支付至產權交易所的指定銀行賬戶(賬戶名稱,賬號)。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清產核資、審計、評估、盡職調查等相關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諮詢服務費和交易手續費。

5.2甲方保證提供的交易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市場交易規則從事委託代理行為。

5.3甲方在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不得自行進行場外交易。

5.4乙方應當恪盡職守,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

5.5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洩露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內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如在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自行進行場外交易的,應當按委託轉讓產權底價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若逾期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部分費用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並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相關服務費,並賠償甲方損失。

6.3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約定,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4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變更本合同條款的,經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可訂立補充合同。

7.2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解除本合同的,應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結清已發生的費用。因解除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8.1本合同及產權交易中的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向產權交易所申請調解,或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9.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產權交易所留存壹份用於備案。

甲方(轉讓方或受讓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產權經紀機構)(蓋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賬號: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乙方委託甲方買賣如下商品:

一、合同標的:

(1)買賣品名:

(2)買賣數量:

(3)品質規格:

(4)買賣價格範圍:

(5)包裝:

二、委託買賣期限: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乙方每次最終傳真件標明的品種、價格、數量、買賣期限,在甲方所屬的《中國鋼鐵產業網》釋出買賣公告。

(2)確定中標人後,乙方按照公告公佈的合同與中標人簽定購銷合同且交易雙方分別向我網交納相當於合同總額——x%的履約保證金後即意味著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託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總額的— %的委託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3)購銷合同的簽定,由乙方與中標人自行簽定,甲方起中介作用。在乙方與中標人簽定的購銷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如出現經濟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委託甲方買賣前,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對委託買賣的品種、數量、價格、品質要求、招標期限等內容進行確認。乙方的最終傳真件標明的價格和數量作為委託甲方買賣的依據。

(2)經過甲、乙雙方確認的關於每次買賣價格、買賣品種和數量等內容的傳真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方公告後,乙方不得對委託甲方的買賣價格和數量進行任何變動。

(4)乙方自行與中標人簽定購銷合同,並向我網交納相當於合同總額— %的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合同總額的—%的委託買賣佣金,並允許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5)對於乙方與中標人出現的貿易糾紛,乙方可委託甲方進行調解。

五、宣告及保證乙方在此確認,甲方所屬的《中國鋼鐵產業網》是乙方在合同委託期限內的合法委託買賣代理單位,並嚴格按照合同條款交納保證金及佣金。

六、協議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協議期限屆滿時,雙方可就延期問題重新協商。

七、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協議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

(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合同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八、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合同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九、其他:

(1)甲、乙雙方的委託交易合同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條款的修改,都必須經過甲、乙雙方的同意,並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確認。

(2)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4)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8

一、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和《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法》制定的示範文字。構成本合同示範文字要件的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適用條款。條款所列內容,包括括號中所列內容,均由合同當事人約定時選擇採用。

二、為更好地維護合同當事人的權益,簽訂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或“本合同對此條款無須約定”加以載明。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基本概況的填寫:按合同要求載明,如委託人是自然人的,應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住所地址、郵編、電話、開戶銀行帳號等。

四、“出讓委託業務”一般包括:

1.提供有關產權交易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等;

2.提供產權交易的資訊;

3.提供策劃、推介服務;

4.制訂轉讓方案;

5.製作推介書;

6.辦理上市掛牌手續;

7.尋找受讓人;

8.參與轉讓洽談;

9.參與合同簽約;

10.參與轉讓標的的交割;

11.代為辦理產權交易手續(製作產權交易合同文字、辦理合同稽核的有關手續);

12.辦理有關權證變更的手續;

13.其他。

五、特別委託,是指委託人將上述一項或數項委託業務交由受託人處理。

六、概括委託,是指委託人概括地將上述委託業務全部交由受託人處理。

七、委託標的名稱:可以是整體產權、部分產(股)權,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裝置、車輛、技術專案、商標權、專利權等。

八、委託標的的轉讓方式:可以是協議轉讓、競價拍賣、招標等。

九、提交的檔案:一般應當提供資格證明(包括資信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產權登記證或自然人的有效證明)、轉讓決議、有批准許可權的批准檔案等資料及影印件。

十、佣金:乙方為甲方提供委託業務,向甲方收取的報酬。

十一、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支付給房產、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的權證變更費用。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除協商和調解方式外,合同當事人還可以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但選擇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約定其他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當事人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委託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以下委託業務:

(1)特別委託業務(委託內容應當具體約定)。

(2)概括委託業務(委託內容應當具體載明)。

2.甲方委託的期限:

(1)委託標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轉讓標的的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最低不能少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3.甲方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提交的檔案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式內容。如為影印件,甲方應加蓋證明章。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甲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清產核資、審計、評估等相關費用。

3.甲方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或撤牌後_________日內不得自行進行場外交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

5.甲、乙雙方均具有對對方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第四條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1.佣金:

(1)特別委託業務的佣金,參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涉及代為辦理產權交易手續及相關業務的佣金,按照成交價格×相應差額計費率計算,如按標準計算低於_________元的(單向收費),則按最低佣金_________元收

(2)概括委託業務的佣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按總資產額或按淨資產額×相應差額計費率計算)。

2.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下列方式支付佣金:

(1)特別委託業務:甲方應在本委託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先期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作為預付費用;甲、乙雙方根據委託業務內容確定佣金,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付清餘款。

(2)概括委託業務:甲方應在本委託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先期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作為預付費用;甲、乙雙方根據受讓標的價格確定佣金,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付清餘款。

3.若交易不成或甲方在委託期限內要求解除委託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因委託業務而發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4.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或撤牌後_____日內自行進行場外交易的,應當向乙方支付委託轉讓產權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甲方如未按本委託合同的約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_________日,應按佣金總價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並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若違反《上海市產權交易規則》、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關交易業務的規定和本委託合同約定的,違約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可訂立補充合同。

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終止委託關係,應向對方提交書面要求,經結清已發生的費用後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可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或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公室申請調解;可依法採取下列方式: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承諾

甲方向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與轉讓產權相關的材料(包括原件、影印件)屬真實、完整。如有不實,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

第九條其他

上述條款未盡事項的約定。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使用須知”和合同所必備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並存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一份。

附件: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_________網簽訂的易貨經紀協議,同時基於乙方已知悉和理解了《易貨交易卡章程》、《易貨交易規則》及_________網所釋出的各項《規則》及本協議文字,並自願接受甲方授權委託代理其易貨交易業務,接受甲方所承諾並提供的易貨交易服務條款,為更好地開展易貨貿易工作,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其易貨貿易業務,雙方以真實、信用、平等、互惠為原則,共同做好易貨貿易工作。

第二條 乙方通過認真考察和考核,並經過規定的稽核程式,正式接受甲方委託代理。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正式受理甲方所委託的易貨交易業務,並承擔有關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地瞭解乙方的工作進展情況。

2、甲方有權要求充分享有乙方所承諾的服務內容。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必要的監督,對乙方出現的過失,要求及時更正。

4、成為_________網會員之後,甲方享有_________網所給予的與易貨交易相關的一切權利。這些權利包括:

(1)釋出、查詢資訊;

(2)幫助申請獲得易換額度;

(3)在_________網提供的易貨交易平臺上進行各種形式的易貨交易;

(4)_________網路中心提供的易貨結算及相關服務;

(5)乙方及_________網提供的其他優惠條件。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可靠。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包括:易出易入貨物清單、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代表證書影印件、稅務登記證影印件、企業最近連續三個月財務報表等。

2、甲方同意配合乙方瞭解甲方有關資信、財產、業績等方面的情況。

3、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易出商品的質量、品牌、生產能力、經濟效益、財務及企業和法人資信等相關情況調查。

4、為便於易貨交易工作順利開展,甲方的網站應由乙方負責開發、維護。網站建設費用、每年維護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有關甲方網路宣傳平臺建設事宜,按_________網會員上網合同執行。)

5、甲方成為_________網會員後,應自覺履行_________網所規定的義務。

6、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支付易貨交易委託代理費和管理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本協議所規定的所有甲方義務。

(二)乙方的義務

1、接受甲方委託代理,幫助甲方申請獲得易換額度。乙方所執行的易換額度獲得程式。

2、接受甲方委託代理,幫助甲方開展易貨交易工作。乙方所執行的易貨交易工作程式相關規則。

3、接受甲方必要的監督,並向甲方提供所承諾的服務。

第六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1、甲乙雙方確認:本管理費派作乙方啟動、管理甲方所委託代理的業務的資訊、資料等必要的開支。

2、管理費的支付: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後的七日之內(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將以上管理費匯到乙方帳戶。

3、在甲方支付以上管理費之日起,乙方即正式啟動甲方所委託代理的工作。

第七條 乙方出現各項規則中所涉及的違規行為,經甲方警告、限期糾正後仍未奏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_________網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本協議自甲方終止之日起失效。

第八條 委託代理費用的支付

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易貨交易委託代理費,為每購、售一筆貨物交易額的_________%,以貨幣資金或易換額度先支付給_________網,再由_________網按月通過銀行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甲方無需直接向乙方支付此費用。

第九條 委託代理協議的終止

凡遇以下情形之一,本協議即終止:

1、在申請後未成功成為_________網會員和未獲得易換額度的,甲方主動退還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

2、若乙方出現本協議第七條所載明的情形,則由甲方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已交納的度管理費不退。

3、若乙方已成為_________網並獲得易換額度,乙方提出退會的,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不退。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均視為違約。

1、若乙方違約,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不退。

2、若甲方違約,則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甲方退回甲方所交納的管理費。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執行國家的政府命令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則可免除雙方違約責任,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1、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若遇到分歧和糾紛,應本著相互諒解,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2、若協商不成時,可向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協議附件含: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凡國家及_________網新頒佈的有關規定與本協議有衝突時,甲方應及時達知乙方,並會同乙方對本協議的相關內容進行必要的調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10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經紀組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經紀組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 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鑑於:

1._________(產權轉讓標的企業的名稱)成立於_________年,註冊資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系_________(出資人/股東名稱)出資_________元(出資人/股東是多名的應分別載明)。

2.經評估(審計),截止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產權轉讓標的企業的名稱)資產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負債合計為_________元,淨資產為_________元。

3.本次_________(產權標的名稱)轉讓,各方當事人已被授權。

第一條 產權轉讓的標的

甲方將所擁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償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產權轉讓的價格

甲方將上述產權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轉讓給乙方。(出讓人或受讓人是多方的均應載明)

第三條 產權轉讓的方式

上述產權經資產評估確認後,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上市掛牌,採用_________(協議轉讓或拍賣或招投標等)的方式,確定受讓人和轉讓價格,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實施產權交易。

第四條 產權轉讓涉及的企業職工安置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採用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企業職工安置的,約定必須與轉讓標的企業安置職工方案一致。對情況複雜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載明。)

第五條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的承繼和清償辦法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採用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對情況複雜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約定。)

第六條 產權轉讓中涉及的資產處置

經甲、乙雙方約定,作如下處理:_________。(對情況複雜的,可附“產權交割清單”或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約定。)

第七條 經甲、乙雙方約定,產權轉讓總價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條件,採取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對情況複雜的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約定。)

1.一次付清的方式

(1)產權轉讓總價款應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後_________日內一次付清。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 付定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乙方在支付產權轉讓總價款時,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2.分期付款的方式

(1)國有、集體產權轉讓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30%,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並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內)付訖,並提供合法擔保,餘款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乙方在支付產權轉讓首期付款時,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首期價款。

第八條 產權交割事項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產權交割清單”,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期間,完成產權轉讓的交割。

經甲、乙雙方約定,交易基準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交易基準日起至產權或資產轉讓的完成日止,其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及風險由_________方承接。

第九條 權證的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和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期限內完成所轉讓產權的權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 產權轉讓的稅收和費用

產權轉讓中涉及的有關稅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

產權轉讓中涉及的有關費用,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約定,由_________方(或雙方共同承擔)支付。(亦可針對支付的具體稅收和費用進行詳細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2.甲方未能按期完成產權轉讓的交割,或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產權轉讓的總價款,每逾期____天,應按總價款的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可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或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公室申請調解;可依法採取下列方式: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益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的。

3.因一方當事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當事人予以認可的。

4.因本合同中約定的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的。

甲、乙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將乙方的已付款項全額返回給乙方。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及其委託的產權經紀組織必須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並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備案。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承諾所轉讓的產權屬真實、完整,沒有隱匿下列事實:

(1)執法機構查封資產的情形;

(2)權益、資產擔保的情形;

(3)資產隱匿的情形;

(4)訴訟正在進行中的情形;

(5)影響產權真實、完整的其他事實。

2.乙方向甲方承諾擁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進行產權受讓,無欺詐行為。

3.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洩露本合同中的內容。

第十五條 其他_________。

(上述條款若有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及執業產權經紀人、產權經紀組織簽字蓋章,並經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稽核蓋章,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合同生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合同使用須知”和本合同所必備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產權標的方執_________份,產權經紀組織各執________份,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執_________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_________執份。

出讓人(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

執業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讓人(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易委託合同範本11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託

第一條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宣告並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並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帳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採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後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後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式確認後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採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稽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二十四條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檔案或者證明,並對上述檔案的真實有效承擔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七章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帳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資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保證金帳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帳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甲方為乙方設定保證金明細帳,並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帳戶餘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帳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資訊、培訓與諮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資訊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資訊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的帳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帳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帳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帳戶進行清算,並解除同乙方的委託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檔案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檔案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帳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帳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帳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宣告》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