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籤合同需要留意的五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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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一:營銷陷阱

購房籤合同需要留意的五大陷阱

有些開發商為了製造熱銷假象經常會在售樓中心的房源公示欄上打出“售完”字樣,讓購房者覺得已經沒有多少套房屋。銷售人員也會採取很多方法來製造熱銷氣氛,讓購房者產生緊張感,在沒考慮清楚的情況下就簽了合同。一些開發商使用高亮度照明,並打通一些牆體,做成開放型廚房讓空間看上去更加通透、視覺舒適,而這對於實際居住來說都是不實用的。還一些開發商會將樣板間做得比實際房間面積大一些,而購房者更不可能拿尺自己丈量。

面對這類陷阱,購房者也只能見招拆招了,一方面是清楚自身購房目的,一方面是做好合同細節,使發展商無機可乘。

陷阱二:合同陷阱

不少房地產銷售人員交給購房人的合同都是已經填好的,條款自然是有利於開發商的。而一些購房人因為不懂相關法規,也就糊里糊塗地簽了字,之後遇到糾紛才發現上當。或是合同違約責任規定含糊,開發商承諾不兌現時,購房人權益就會受損。如擅自改變設計,商用房的游泳池變成了停車場,該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嚴重影響了居民的生活。

應對此類購房陷阱,最重要的就是在購房的每個細節細心留意,首先是購房合同的檢查,購房者與地產銷售商簽訂的購房合同會有空白的地方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但如果雙方沒有補充條款,就應該注意別讓開發商在合同的空白處做手腳。

陷阱三:定金陷阱

現在市場上開發商在籤正式合同之前都要求購房者繳納一定數額的款項,作為定金或訂金。如果合同籤不成或消費者不來籤合同,定金或訂金不退。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消費者極為不利,使消費者在簽約時處於受制於人的境地,在簽約談判時雙方因為合同的某些條款達不成協議而導致談判破裂,開發商都會以對方沒有簽約違反定金的約定為由,拒不退還定金。

應對此類陷阱,專家提醒購房者在還沒有完全確定要購買的情況下,不提倡籤認購書,另一方面,購房者應該先簽合同後交定金。

陷阱四:虛假宣傳

房地產行業的廣告額是所有行業中最高的,而其中的虛假宣傳也是最多的。比如市場中出現的越來越多的“精裝修”,但實際上開發商不在合同中明確寫明裝修及配套設施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和標準,在這種種情況下,出現糾紛之後開發商往往會逃避責任,或直接讓裝修公司與購房者簽訂獨立的裝修合同,在出問題時一推了之。類似的還有“購房返租,以租金抵購房款”、“購房送全屋傢俱”等,基本都是用利益來矇蔽購房者雙眼的套路。

應對此類陷阱,主要需要靠購房者做出主觀判斷,瞭解自身需求,要明白你買的是什麼,有沒有支付能力,根據這兩條來決定你應不應該買房,應該買什麼樣的房,而不是看到“餡餅”就迎上去。

陷阱五:交房陷阱

部分開發商也學會了在流程上耍手段,先交錢、拿鑰匙,完成收房手續後,然後才能驗房。而實際上房子可能會出現問題,甚至還沒有建好,但是因為購房者簽了收樓手續,根據契約自由、自治的原則,就表示對樓盤質量認可,這樣對購房者利益就會有巨大損害。

應對措施,購房者須“先驗後收”,收樓前先要開發商出示該專案經驗收合格的檔案。法律上也有規定交房前業主有權先驗再收,如發現有質量問題,開發商應限期維修,而不應將問題推向施工方或物業,由此導致業主逾期收房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