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代理委託合同

才智咖 人氣:3.06W

風險代理是指委託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託訴訟代理。下文是風險代理委託合同範本,僅供參考。

風險代理委託合同

風險代理委託合同(一)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定義:風險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後律師事務所暫不以現有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律師服務費的收取以附加的條件是否實現為收費依據,風險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同承擔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託標的

甲方與鄧能(莊愛蓮)就還款糾紛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趙福安、鄭江斌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和代理執行人。

三、代理許可權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為答辯和辯論;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後,有權代為代為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為收領執行款物。

以上之委託許可權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託。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影印件,並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2、出現調解、和解情況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和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3、甲方決定撤訴或轉讓債權時,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繳納律師費不在執行風險代理收費;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並在甲方認可後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

4、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資訊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宣告。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或根據法律、

法規等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案資訊資料。

六、律師代理費

1、律師服務費用收取,以執行到位為條件,待執行所得的款項到位後,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終審判決的執行所得的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後,剩餘財產交付給甲方。

2、代理期間發生調解、和解、撤訴事由等案件終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協議賠償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後,剩餘財產交付給甲方。

3、代理期間甲方同意每位委託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動費用,前期代理費用可以從律師報酬中扣除。

七、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影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現行律師收費標準支付律師費,且乙

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2、一審判決支援甲方全部或部份訴訟請求,本案當事人上訴,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另行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潯陽區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判決執行終結、裁定、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及撤銷訴訟等)。 十一、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風險代理委託合同(二)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浙江**律師事務所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張**,女,漢族,19**年1月30日出生,住杭州市景芳小區**。

第一部分 風險及訴訟方案的告知

甲方接受乙方諮詢,因案情複雜,現就(20**)江民二初字第**號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糾紛(以下簡稱“糾紛”或“**號案件”)之處理風險及訴訟方案告知如下:

①. 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協議”僅指乙方與申屠**於2000年10月13日簽訂的協議,即申屠顯文在糾紛案件中舉證的協議。

②. 經辦律師認為,協議的有效性並不存在爭議,當為有效。乙方同意經辦律師的觀點。 ③. 乙方陳述並提供了一份證據(丁**書寫的還款說明),認為乙方已通過丁**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

④. 基於上述2點,乙方認為上述19400元錢款是其與申屠**解除協議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訴訟目的在於確認協議已於2005年7月被解除。

⑤. 由於乙方通過丁**轉交上述錢款,故丁**的表述及其證實將成為乙方訴訟目的能否實現的關鍵依據。

⑥. 基於上述5點,甲方提供並經乙方同意的訴訟方案如下:

i. 乙方向江乾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追加丁**為**號案件的第三人; ii. 若江乾區人民法院未准許乙方的上述申請,則乙方向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列申屠**為被告,丁**為第三人,要求確認乙方與申屠**簽訂的協議已被解除;

iii. 上述第ii項起訴若被受理,乙方向江乾區人民法院申請中止**號案件的審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與申屠**糾紛的訴訟風險如下:

6點所列的訴訟方案若未能實現,即丁**未能參與或參加乙方與申屠**i. 上述第○

的訴訟,則乙方將承受敗訴的後果;

ii. 即便上述訴訟方案實現,但丁**向法庭(包括江乾區人民法院和麗水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於乙方,則乙方同樣也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iii. 即便丁**陳述其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但丁**若無證據對此證明,則

乙方也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iv. 即便法庭確認乙方確實通過丁**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但對該筆錢款

的性質也未必定性為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資本息,若如此,則乙方同樣會承擔敗訴的風險;

v.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證據(原件)以證明其訴訟主張;否則,將承擔敗訴的後果。

⑧. 上述書面告知事項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義,應當在簽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問明,乙方簽署本合同時務必確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就下列實務提供法律服務:

1.1.1 代理乙方參加**號案件的訴訟;

1.1.2 若需要在麗水市對申屠**提起訴訟,甲方代理乙方參加該次訴訟。

1.1.3 上述2種情形需要二審的,甲方代理乙方參加二審。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許可權為:

2.1 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的特別授權訴訟代理。

2.2 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

第三條 承辦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陳**律師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

第四條 服務費及支付

4.1 簽署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元。

4.2 若需要在麗水市進行訴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差旅費**元,差旅費由甲方自行合理

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費的支付以麗水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訴為前提。

4.4 經過甲方的服務,若乙方的訴訟目的得以實現,即最終生效的判決確認協議已解除,

則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師費**元。

4.5 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查檔費、審計費、鑑定費、公證費、訴訟費。

第五條 保密

甲方對於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洩露,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保密期限為5年。

第六條 合同終止

乙方單方終止合同時,甲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乙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

第七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受託人(蓋章): 浙江**律師事務所 委託人(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

風險代理委託合同(三)

一、委託標的:甲方與 就 民間借貸 糾紛(訴訟金額約10萬元)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丁烈鵬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

三、代理許可權: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後,乙方有權代為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及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申請執行,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為收領執行款物。

以上之委託許可權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託。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影印件,並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2、出現調解、和解情況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和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3、甲方決定撤訴或轉讓債權時,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繳納律師費不再執行風險代理收費;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並在甲方認可後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六、律師代理費:

1、律師服務費用收取,以執行到位為條件,待執行所得的款項到位後,甲方領取捌萬元(80000元)後,其他財產甲方同意作為律師報酬及辦案費用交付給乙方或由乙方處理;

2、代理期間發生調解、和解、撤訴事由等案件終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協議賠償款項總額的 20% 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後,剩餘財產交付給甲方。

七、訴訟費用:先由甲方支付,等本案全部執行結束後由乙方返還給甲方,如因甲方中途和解、撤訴等原因結案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現行律師收費標準即訴訟標的的 20% 支付律師費;

2、一審判決支援甲方全部或部份訴訟請求,本案當事人上訴,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另行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即訴訟標的的20%支付律師費。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 千分之二 每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九、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判決執行終結、裁定、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及撤銷訴訟等)。

十、協議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 方: 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