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買賣合同模板彙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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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必備】買賣合同模板彙總6篇

買賣合同 篇1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

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

品種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

(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 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 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收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處約定管轄法院或仲裁機構)

第十一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安徽****輪船運輸有限公司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購買“____”輪_____ 散貨 ___ 艘,雙方在友好公平、互利有償的原則下,達成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船舶名稱:“____”

船舶概:總長:____米,型寬:____米,型深:____米,參考載貨量:____噸,總噸:____噸,淨噸:____噸,主機型號:____,功率:____KW

二、船舶成交價:人民幣____萬元(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時付定金____萬元(____________整);同意甲方派員駐船;乙方收到定金後合同生效。

2、“____”輪第____航次(____)完成,即貨卸空後。甲方付人民幣____萬元(____)船款給乙方。

3、餘款等甲乙雙方完成過戶手續後甲方一次性付清餘款____萬元人民幣(____整)

四、交船時間/地點

1、交船地點:____

2、交船時間:於第____航次到達____港前三天告知甲方。

3、船舶所有技術資料、證書在船舶交接。除船舶人員私有財產外,屬船舶的都隨船。現船舶經營所用的備用金歸乙方所有。

4、交船時乙方留給甲方燃料油____噸,0#柴油____噸,滑油____桶,經計量後,在船的剩餘燃料油、0#柴油、滑油按當日當地市場價格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交接時將剩餘燃料油、0#柴油、滑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交船前船舶安全及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交船後船舶安全及一切風險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6、____年船舶掛靠費年____萬元,安全管理費(體系)____萬元,保險費甲、乙雙方按比例承擔。

五、債務、債權、稅務

1、交船前該船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債權及有關社會糾紛問題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交船後該船所發生的債務、債權及有關社會糾紛問題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2、交船前該船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及派出所、村、鎮、老人協會等費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支付購船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歸乙方所有;若乙方收取定金後,不履行合同規定移交船舶,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不然乙方將雙倍的定金額返付給甲方,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七、甲方辦理該船登記手續,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證明和有關影印件,乙方給予提供。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解決。

九、甲方按合同要求將款項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戶:安徽****輪船運輸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中介人壹份,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買賣挖掘機(含配件)的有關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挖掘機基本概況

1、甲方出售的挖掘機型號為;發動機號碼為;車架號碼為;生產廠家為;顏色為色;購買於____年__月__日。

2、配件有。

第二條交易價格

經雙方協商該挖掘機的轉讓價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出售的挖掘機擁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權,與第三人不存在權屬爭議;挖掘機之上未設定有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甲方提供的車輛情況和資訊真實。

2、甲方保證挖掘機主要零部件(發動機、車架、液壓系統等)均系原廠配置,未進行改造更換。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應向乙方提供購買挖掘機的合同、發票、保修單(卡)和其它檔案、證件(均為原件),並確保真實、有效。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甲方將挖掘機交付乙方,交付地點為。甲、乙雙方簽署交接清單。

5、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買款元。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

1、2、3、4款,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回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項,並以交易價格為基數,按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購買款的,以應付而未付金額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超過30日未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武漢存量房買賣合同。

第一條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於武漢市___區____,為___結構,建築面積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武房權證__字第 __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字第__號。房屋附屬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買賣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給甲方,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在辦理完轉移過戶手續時付清。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如甲方有設定抵押、按揭等行為應告知乙方,並自行約定解決。交易房屋如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並按全部房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給甲方,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擔房屋轉移過戶中甲、乙雙方繳納的全部稅費,並按全部房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範本《武漢存量房買賣合同》。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房屋所有權證”種“土地使用權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移過戶手續。辦理轉移過戶手續應繳納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委託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關部門存欄。

第十三條 補充協議、

附件: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5、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

聯絡地址: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

聯絡地址: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

聯絡地址: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

聯絡地址: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一、買賣合同的特徵、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

1、買賣合同的特徵

買賣合同為:有償合同

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徵,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 買賣合同為:雙務合同

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

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係,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

買賣合同為:諾成合同

買賣合同自雙方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標的物。 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並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2、

3、商品房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

4、商品房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是?

5、買賣合同違約責任條款

二、買賣合同管轄法院、買賣合同管轄地、買賣合同管轄權

1、買賣合同(即)糾紛管轄權的確定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關於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地的爭議

3、口頭約定買賣合同管轄問題認定初探

4、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

5、本案如何確定案件的管轄權

深圳律師:黃華(12年律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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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律所: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中國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創業路海王大廈a座14層篇二:在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適用問題

在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適用問題

第一、合同法規訂中沒有對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存在進行強制規定,即違約金不是買賣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

違約金可以分為兩種,即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規定的違約金為法定違約金。在《合同法》施行前,有關買賣合同的法律及條例中都有逾期付款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屬法定違約金,如1993年9月2日公佈的《經濟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1984年1月23日國務院釋出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項,1984年1月23日國務院釋出的《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十八條第五項等。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後,上述法律條例被新法代替而自然終止,該法分則第九章買賣合同中對逾期付款並沒有法定違約金的規定,故對違約金的適用只能從當事人的約定,如當事人對逾期付款沒有約定違約金,則不得適用給付違約金的法律責任,判決或調解逾期付款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如何理解最高院就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批覆。

在這裡小編覺得,最高院的批覆是對高階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就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

法律問題的請示所作的答覆,原《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條例中規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沒有統一具體的計算標準,最高院法函[1994]10號首次對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作出統一規定,後又以法復[1996]7號、法釋[1999]8號批覆,兩次調整了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並規定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合同法》施行後,最高院法釋[20xx]34號批覆規定,將法釋[1999]8號批覆中規定的計算標準刪除。上述批覆,源於原法律條例中有關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先前法律已作了修改,舊的解釋就不能藉以為據,批覆所依據的原法律、條例現已廢止,批覆的法律基礎喪失,如仍按批覆精神,在沒有約定違約金時,參照人民銀行的逾期付款利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將與現行法律相沖突。

第三、違約金與其他違約責任的適用問題。

第四、逾期付款從應當支付價款時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 有法律問題,上法律快車/retype/zoom/01523c13f78a6529647d53c4pn=2&x=0&y=1268&ra

篇四:論買賣合同中違約對風險承擔的影響

風險承擔問題在買賣合同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在合同稽核、風險評估中最重要的關注點之一。在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需要按照法律對於風險承擔的規定來平衡合同雙方的損失和利益。當雙方當事人涉及違約行為時,風險負擔的原則就比較複雜,需要將違約責任納入到風險負擔的考量範圍中。違約責任與風險負擔是雖然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但二者之間卻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在一般情況下二者互不影響,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就是履約過程中損害發生後可以同時存在。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不同違約形態下的風險負擔原則:

一、預期違約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對於債權人方來講,預期違約的法律效果有兩種,一是債權人接受預期違約,不再為履行合同做準備也不會發生任何成本,解除合同並請求債務人賠償,因為只有在債權人接受的情況下才構成預期違約;二是不接受預期違約,合同繼續有效。債權人可以選擇在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前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之後立即採取措施,要求債務人進行損害賠償,此時表明債權人接受了債務人的意思表示,預期違約成立。根據《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510條(3)規定,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雙方當事人違約的情況,則會對風險的負擔產生根本影響,如果出賣人已經把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特定化,買受人在貨物交付之前預期違約或者以其他方式違約,出賣人可以就自己保險不覆蓋的部分在合理的商業期限內向買受人提出索賠。也就是說,雖然按照交付主義原則,在貨物交付前損毀的風險應由出賣人承擔,但如果買受人發生預期違約,此時的貨物損毀的風險轉為買受人承擔。

如果債權人選擇了第二種情況拒絕了債務人預期違約的意思表示,合同標的物的風險應該如何分擔呢?債權人的拒絕可以認為是合同繼續有效,債權人可以等到合同履行期到來之時再要求債務人進行賠償。也就是說,當債權人拒絕債務人的預期違約意思表示時,預期違約不成立,那麼風險負擔的原則仍然按照交付主義原則分配。

 二、實際違約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實際違約相對預期違約而言,是指合同履行期到之後,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實際違約可分為幾種形態,如根本違約、不履行、履行瑕疵和延遲履行。

 1.根本違約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在根本違約的情況下,風險的負擔方式應當隨債權人的救濟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中第70條規定了出賣人根本違約時的風險負擔規則:“如果出賣人已根本違反合同,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和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不損害買受人因此種違反合同而可以採取的各種補救辦法。”也就是說,只有在出賣人根本違約時,買受人才可以採取如“宣告合同無效”的補救措施,此時風險的承擔又轉移給了出賣人。比如甲乙雙方簽訂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買受人在收到貨物驗收後,發現貨物是完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次品,此時雖然貨物已經在買受人照管之下,但買受人可以以出賣人根本違約為由拒絕接受貨物宣告合同無效。此時如果貨物發生損毀滅失,則風險應由出賣人承擔。另一種情況是出賣人根本違約時,買受人沒有選擇解除合同,而是承認合同繼續有效並要求損害賠償,修理貨物等補救措施。此時貨物正常交付,那麼按照風險負擔的一般規則,貨物在交付之後的風險應該有買受人來承擔,即便是出賣人已經根本違約,買受人所要求的賠償損失也不應該包括風險發生所導致的貨物損失部分。換句話說,買受人要求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進行賠償或者重新交付替代貨物,那麼在買受人照管下的不符合要求的貨物是否因為風險滅失與合同的根本目的沒有關係,風險則理應由買受人承擔,否則,出賣人既要承擔重新交付貨物的義務又要承擔已經交付了的貨物的風險,對於出賣人來講有失公平。

2.不履行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如果出賣人無正當理由拒絕交付合同標的物,表明出賣人不願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實際上已經侵害了買受人的應得利益。因此,合同簽訂的目的落空,出賣人構成根本違約。出賣人拒絕交付的標的物自始至終都在出賣人的照管之下,與買受人無關,因此在此期間發生的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應當由出賣人承擔。

如果買受人拒絕受領合同標的物,風險負擔的原則取決於買受人是否有正當的理由。假設買受人在驗收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與合同描述不符,因而拒絕受領,則在這種情況下拒絕受領是因為出賣人的根本違約,風險應當由出賣人承擔。反之,假設買受人由於自身管理原因專案執行期推遲而拒絕受領,那麼買受人構成違約,在此期間發生的風險應當由買受人承擔。

3.瑕疵履行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1)如果出賣人交付的貨物有質量瑕疵,只有在其違反了合同實質性目的時,且買受人形式了拒收權的情況下,風險才由出賣人承擔。我國《合同法》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2)出賣人瑕疵履行數量不符的情況可分為多於約定數量或少於約定數量。《英國貨物買賣法》和《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中規定了部分履行的情況,如果出賣人交付了少於合同約定的貨物數量,買受人可以拒收貨物也可以接受貨物,但必須支付相應的貨款。如果出賣人交付了多於約定數量的貨物,買受人可以接受合同約定數量的貨物拒絕多餘的貨物,或者拒絕接受全部貨物。當然買受人也可以接受全部的貨物並承擔多餘部分的價款,同時,在全部貨物交付後多餘部分貨物的風險也應該由買受人承擔。但是,如果買受人拒絕接受多餘部分貨物,在發出正式通知後,如果此部分貨物發生意外滅失,風險則應該轉由出賣人承擔。步步高論文發表網,本站刊載大量經濟論文範文格式,管理職稱論文。供廣大論文答辯需要者、經濟評職稱需要者參考。

 4.延遲履行情況下的風險負擔

(1)因債權人延遲受領造成的不及時交付。在買賣合同中,債權人的受領延遲指的是買受人針對出賣人的交付沒有履行合同義務的一種違約形態,它與第一種情況的過錯或者疏於配合不同。《德國民法典》第293-304條規定,在債權人因不受領貨物而負延遲責任時,風險負擔轉移給債權人。《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510條也規定,違約情事包括延遲受領,所以在買受人延遲受領的風險,原則上也應該由買受人承擔。可見在買受人受領延遲的情況下,出賣人已經完成其主要義務,各國法律普遍規定減輕出賣人的責任,出賣人對於自己的輕微責任或者對於風險造成的標的物損失不應承擔責任,那麼雖然貨物沒有實質意義上的交付,但此時的風險已經轉移給買受人承擔。

(2)因出債務人延遲交付的情況。各國法律對這一情況的規定都比較一致,《德國民法典》第286條、287條規定, 債務人應對交付延遲所產生的損害負擔賠償責任,如果延遲後交付對債權人無利益,則債權人可以拒絕受領標的物並對不履行要求損害賠償。債務人應對延遲期間的任何過失負責,包括延遲期間因發生意外而造成的給付不能,債務人也應當負擔責任。

《智利民法典》中關於標的物的滅失一章中的第1672條規定:“如特定物因債務人的過失或在債務人延遲期間滅失,債務人的義務依然存在,但債的標的發生變更;債務人負擔給付該物的價金並向債權人賠償損害的義務。然而,如債務人延遲,而作為標的物的特定物因如它處於債權人權力之下仍不免滅失的意外事件滅失,則債務人僅應賠償延遲造成的損害。但如果在意外事件之情形,如該物處於債權人的控制下即不會發生同樣的滅失,債務人應負擔給付物的價金和賠償延遲損害的義務。” 也就是說,出賣人如果延遲交付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即構成根本違約,此時出賣人應承擔延遲期間標的物的風險造成的損失。

總結來說,在雙方當事人的眾多違約形態中,我們無法明確用法律規定哪種情況下風險就一定由哪一方承擔,也不會存在某種法規適用於所有的情況,但法律應當根據當事人違約所產生的不同法律後果及損害程度來判斷風險負擔的原則。如果當事人的輕微過失不損害對方當事人的根本利益,則僅需要負擔賠償責任,風險的負擔仍然應當按照一般情況下處理;但如果違約造成了合同目的落空或者對方當事人無合同利益,則應當同時承擔風險損失和違約責任,如果當事人惡意違約,還應承擔合同相關的間接損失。因此,不論是那種違約形態,只要構成根本違約,就會對風險負擔原則造成影響。在司法實踐中,需要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用現有的法律法規來彌補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參考文獻:

[1]馮大同.《國際貨物買賣法》,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1993年版

[2]史尚寬.《債法各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3]惠從冰.《違約救濟比較研究》,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4]餘延滿.《貨物所有權的轉移與風險負擔的比較法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5]李新天.《違約形態比較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6]馬特,李昊.《英美合同法導論》,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買賣合同 篇6

銷售合同通用條款

通用條款編號:用條款。本通用條款適用於通用條款生效之後的所有的買賣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本通用條款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為一年。該通用條款到期時,如買賣雙方有後續交易,且對條款中內容完全接受,則該通用條款有效期順延一年;如一方對條款提出修改或異議,經雙方同意,可修改本通用條款,修改後的通用條款有效期順延一年。

第一條 銷售合同總價

銷售合同總價若為人民幣為計價單位的,則為已包含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總價;若為美元的',則為未包含關稅及增值稅的總價(cip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買方自行負責產品的所有報關完稅手續及相應的費用,如買方委託賣方辦理有關手續的,買方應當另外支付賣方相應的服務費,具體費用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

第二條 產品的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

貨物的所有權和毀損風險自產品臵於合同約定的交貨點之日起轉移至買方。

第三條 產品的交付

1.包裝:賣方提供****產品的標準包裝。

2 賣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銷售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交予收貨人;如買方變更交付地點或收貨人的,應當在收到賣方出具的《產品備齊待運通知》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買方承擔。同時,如買方變更交付地點及收貨人導致賣方多支出的運費及其他費用的,這些費用均由買方予以承擔。

第四條 產品質量保證及驗收驗貨期

1.銷售合同項下產品的規格、技術標準參照之前已經提供的有關*****的《產品手冊》。

2.賣方對產品提供終生有限保證,其中產品的非電氣部件終身無材料和工藝瑕疵;所有安裝於產品內或產品上的電氣部件,自購買日起十二個月內無材料和工藝瑕疵;對買家的補償僅限於替換及安裝因材料或工藝瑕疵而失效的部件,其中安裝僅適用於非地面車輛應用;買方指定選用的所有其他製造商產品適用該製造商的保證;其他有關保證資訊可查閱****網站。除****承諾的保證以外,任何其他產品的保證都不適用於****的產品。

3 質量保證的除外情形:

(1) 未按產品的技術要求或是《產品手冊》的要求進行安裝、操作、使用、保養及檢修的;

(2) 買方人員或第三方人員故意的破壞或是疏忽導致的損壞;

(3) 產品正常的損耗;

(4) 未經許可的改裝而造成的損壞;

(5) 不可抗力導致的損壞;

(6) 其他與製造商及賣方無關的情形。

4 買方在收到賣方產品時,應當當場對產品的數量、重量及外包裝進行清點、檢驗,並在相應的貨運回單上予以明確記載;買方應當在收到賣方產品後的3日內,及時對產品進行檢驗,如認為不符合雙方合同約定或《產品手冊》中的相關標準,應當在收到產品後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買方未在上述驗貨期內,對產品數量、規格、質量等提出書面異議的,將視為產品符合雙方合同的約定。

5.雙方同意,如買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將交由產品的製造商****公司,按照《產品手冊》的有關標準進行檢測,異議的提起、產品的檢測等流程見本合同附件《產品退檢流程》。製造商對產品的檢驗結果對買賣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可基於檢驗結果就是否退換貨進行協商。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買賣雙方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通用條款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國際商務實踐中通常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2. 發生不可抗力,買賣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的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降至最小。3.在所有不可抗力的情形下,賣方對交貨遲延、未交貨或者產品質量等均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 銷售合同簽訂後至賣方實際交付前,如買方退貨的(包括部分退貨)或是買方收貨後不是由於賣方質量原因,買方退貨的,賣方有權收取退貨產品貨款的30%作為違約金;在報價單中標有“*”的是為買方特別定製產品,賣方將收取該產品的全部貨款作為違約金。

2買方延遲支付貨款的,還應當向賣方支付延遲付款的違約金,支付標準為按年利率10%收取,即延遲天數/365x未付貨款金額×10%。如買方延遲支付的(包括未全額支付定金的),交貨期順延;延遲支付超過30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3基於銷售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由於買方的原因導致賣方無法按期送貨的,或是買方未按約定日期提的,賣方將向買方收取未交貨物價值的0.2%/天的倉儲費用。因買方的原因超過約定的交貨期30天后,賣方可單方面取消訂單。

4 如確實為製造商和賣方產品的質量或交付原因,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的責任僅限於按照****保修條款對於產品進行退換。除以上賠償外,****不接受任何其他關於產品情況或者產品使用方面的陳述,無論明示或者暗示,保證及責任條款,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和********均不承擔買方或者第三方的任何直接和間接的損失,也不承擔任何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智慧財產權及保密

1.對於買方所購買的產品以及產品所涉及的所有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圖紙、技術標準、產品說明等,製造商均保留所有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對於一切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權利人都將通過有關途徑進行索賠。

2 對本通用條款和適用於本通用條款的所有的銷售合同,買賣雙方均具有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進行披露。

第八條 買方承諾及保證

1 .本合同產品的生產商系********公司,故產品的銷售必須完全符合****商務部有關產品出口銷售的規定,具體注意事項見本合同的附件《出口控制通知》。買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對此些規定有了完全地、充分地瞭解,買方簽署本合同的行為是表示對此些規定的接受,同時願意承擔因違反此些規定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 ****公司有著嚴格的反商業賄賂規定,買方保證,將與賣方共同遵守相關規定,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的附件《誠信承諾書》。

第九條 通用條款及銷售合同的生效及送達

1. 本通用條款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用條款正本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2. 本通用條款中記載的買賣雙方地址為今後雙方寄送與本通用條款包括與之相關銷售合同的收件地址,一方如需變更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如果銷售合同中的檔案傳送地址與通用條款不一致,以銷售合同為準。

3. 本通用條款以及依據本通用條款簽訂的銷售合同的內容以中文為準。如果中文和英文不一致,應以中文為準。

4. 依據本通用條款簽訂的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銷售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條 通用賠償

買方應保護,賠償,並保證賣方及其附屬公司和各自的管理人員,董事,僱員,代理人,受僱人,分包商,經銷商免受任何性質由於以下兩種情況引起的索賠,要求,訴訟,判決,負債,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及損失。

(一) 買方違反任何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陳述,擔保,公約或義務;和(二)由於買方的行為或遺漏引起的第三方索賠

引起的

第十一條 準據法及管轄

本通用條款的解釋、效力及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雙方如有爭訟,任何一方均可向賣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

本通用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以書面形式訂立補充協議。

合同附件:

1.產品退檢流程 2.出口控制通知 3.誠信承諾書

附件一

產品退檢流程

1.****產品可提供終身有限質量保證。

2. ****產品的使用應遵守****公司的安裝及使用說明。若客戶在產品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先聯絡****銷售工程師協

助解決。

3.若客戶需要將****產品退回****工廠進行檢測,請聯絡****銷售工程師,由他們負責協調產品退檢流程。申請產品退

檢必須遵守以下幾點: a.產品沒有遭受到人為破壞。

b.客戶必須提供真實、必要的產品使用情況。

c.若產品曾接觸過非惰性介質,必須提供該介質英文版的msds或產品安全資料

d.使用過的產品必須經過清洗,提供英文的清洗說明,保證退檢產品內外無汙物、無殘留介質。

4.****工廠在接收到必要檔案和退檢產品後1至2個月後, 出具退檢報告,由銷售工程師將報告轉發給客戶,按報告

的結果處理問題。

5.經****工廠檢測,無工藝或材料缺陷的產品,****不予修理或替換。

附件二

出口控制宣告

此通用條款項下中所有銷售合同中的產品,技術或者軟體都是按照****的出口法規提供。嚴禁違背****法律對此合同中所有產品,技術或者軟體進行出口,再出口,銷售,再銷售,轉讓或者轉移的操作。此外,買方有獨立的義務遵守****的出口法規和所屬國的進出口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