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通用範本

才智咖 人氣:2.42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通用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個人無抵押借款合同通用範本

締約人:

出借人(甲方):,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本借款自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xxxx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

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為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擔保人:借款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訂立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