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江蘇崑山外地入戶政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購房申請入戶(單位職工):
⑴本人書面申請;
⑵房屋產權證(本人所有或夫妻、未成年子女共有,自房產證簽發之日至申請日滿3週年以上,面積達80平方米以上);
⑶在昆社保、醫保的繳費清單(社保、醫保繳納需用工單位向崑山市社保中心繳費在申請之日起的前3週年期間,正常連續繳費3週年,補繳的月份視為不連續;社保繳費清單由本人提供社保編號,受理單位通過崑山市社保中心網站列印。
⑷居民身份證;
⑸居民戶口簿;
⑹婚姻狀況證明;
⑺未成年子女(18週歲以下)允許隨遷,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⑻外市無業配偶允許隨遷,隨遷配偶需當面出具無業書面承諾書;
⑼未婚成年子女隨遷,詳見下文“子女投靠父母申請入戶(未婚成年子女)”;
⑽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輔助材料。
二、購房申請入戶(經商、興辦產業):
⑴本人書面申請;
⑵房屋產權證(本人所有或夫妻、未成年子女共有,自房產證簽發之日至申請日滿3週年以上,面積達80平方米以上);
⑶本人經營的營業執照(3年以上);
⑷納稅證明(個人累計人民幣20萬元以上,由稅務部門出具納稅清單);
⑸居民身份證;
⑹居民戶口簿;
⑺婚姻狀況證明;
⑻未成年子女(18週歲以下)允許隨遷,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⑼外市無業配偶允許隨遷,隨遷配偶需當面出具無業書面承諾書;
⑽未婚成年子女隨遷,詳見下文“子女投靠父母申請入戶(未婚成年子女)”;
⑾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三、購房申請入戶(投資納稅):
⑴本人書面申請;
⑵房屋產權證(本人所有或夫妻、未成年子女共有);
⑶營業執照(本人蔘與經營營業執照辦理3年以上);
⑷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需個人投資人民幣100萬元以上滿三年);
⑸稅務部門提供的納稅清單(個人累計納稅人民幣20萬元以上);
⑹居民身份證;
⑺居民戶口簿;
⑻婚姻狀況證明;
⑼未成年子女(18週歲以下)允許隨遷,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⑽外市無業配偶允許隨遷,隨遷配偶需當面出具無業書面承諾書;
⑾未婚成年子女隨遷,詳見下文“子女投靠父母申請入戶(未婚成年子女)”;
⑿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四、退休人員回原籍申請入戶:
⑴本人書面申請;
⑵因國家建設需要本人遷往外地的相關資料(工作調動、下放農村、支援邊疆、支援三線建設);
⑶退休證;
⑷本人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崑山市房產交易中心出具在昆無房證明),經同意可以在城鎮地區直系親屬或兄弟姐妹合法穩定住所家庭戶落戶並同時提供相關親屬關係證明;
⑸居民身份證;
⑹居民戶口簿;
⑺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五、夫妻投靠申請入戶:
⑴書面申請(戶口在崑山的一方提出);
⑵結婚證(3年以上);
⑶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在本市擁有屬於被投靠人自己房屋所有權的住宅房,被投靠人無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的,被投靠人戶口所在的合法穩定住所應為其直系親屬所有);
⑷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宣告、親屬關係證明(被投靠人戶口所在的合法穩定住所為直系親屬所有的需提供);
⑸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
⑹居民戶口簿;
⑺配偶需當面出具無業書面承諾書;
⑻遷往農村地區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被投靠人本人、子女、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在農村產權房證書;農村地區自建房尚未辦理完成不動產登記的,提供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建設工程許可證、宅基地使用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無法確定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歸屬的,提供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村委會落戶稽核意見;
⑼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六、子女投靠父母申請入戶(十八週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⑴父(母)書面申請;
⑵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在本市擁有屬於被投靠人自己房屋所有權的`住宅房,被投靠人無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的,被投靠人戶口所在的合法穩定住所應為其直系親屬所有);
⑶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宣告、親屬關係證明(被投靠人戶口所在的合法穩定住所為直系親屬所有的需提供);
⑷父母與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十六週歲以下子女根據身份證實際申領情況);
⑸父母與子女居民戶口簿;
⑹婚姻狀況證明;
⑺出生醫學證明;
⑻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七、子女投靠父母申請入戶(未婚成年子女):
⑴父(母)當場書面申請;
⑵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在本市城鎮地區擁有屬於父母、未婚子女本人、父母與未婚子女本人共有的房屋所有權的成套住宅房);
⑶父母與子女的居民身份證;
⑷父母與子女居民戶口簿;
⑸婚姻狀況證明(本人無法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公安機關可以通過資訊共享方式予以核查或憑申請人當場書面承諾辦理);
⑹就業情況證明(在昆就業的,子女提供在崑山就業的勞動合同和正常交納社保證明。在原戶籍地無業的,提供原戶籍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無法提供戶籍地無業證明的,可以憑投靠人當場書面承諾辦理);
⑺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證明;
⑻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八、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請入戶
⑴子女書面申請(父親年齡超過60週歲或者母親年齡超過55週歲,以及已退休人員,父母雙方必須同時符合上述情況);
⑵子女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在本市擁有屬於成年子女本人或配偶、成年子女本人與其父母共有房屋所有權的成套住宅房);
⑶父母與子女的居民身份證;
⑷父母與子女居民戶口簿;
⑸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證明;
⑹父母婚姻狀況證明;
⑺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宣告;
⑻父母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證及領取退休養老待遇證明;
⑼未退休的提供養老保險參保證明:城鎮無業和農村地區男性年齡超過60週歲或者女性年齡超過55週歲的父母須在當地或在本市參加養老保險;
⑽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九、80週歲以上老人自願投靠成年子女申請入戶
⑴子女書面申請;
⑵子女有合法穩定住所,戶口登記在家庭戶的,提供子女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子女戶口簿;
⑶子女無合法穩定住所,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口的,提供子女及配偶在昆無房產證明(崑山市房產交易中心出具在昆無房證明);
⑷子女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需提供與集體戶一致的現工作單位社保證明、單位落戶意見;子女戶口登記在人才市場集體戶口的,需提供子女落戶崑山後在昆正常交納社保證明、現工作單位在職證明、人才市場落戶稽核意見;
⑸父母與子女的居民身份證;
⑹父母居民戶口簿;
⑺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證明;
⑻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