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離婚後沒有房產戶口怎麼辦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離婚後沒有房產戶口怎麼辦
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存在要分開的情況,遷出的一方,需要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填寫戶口遷移證,然後把戶口從原戶籍檔案裡登出。帶著戶口遷移證到落戶地派出所戶籍處落戶。
每個地區情況可能有所不同,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屬離婚分戶的,憑離婚證明,經派出所外勤民警稽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在有的地區,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離婚後無住房的,也可以憑藉遷移證將戶口落在社群集體戶口或者當地人才市場等。同時,孩子的戶口,一般情況下,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哪一方,孩子的戶口就跟哪一方走。如果孩子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二、轉戶口的條件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三、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登出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登出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登出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物件,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