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滬籍應屆生落戶積分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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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非滬籍應屆生落戶積分申請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非滬籍應屆生落戶積分申請條件

一、用人單位條件

用人單位是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落戶的申請主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直接錄用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可以為錄用人員申請本市戶籍: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

2、在本市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

3、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信譽良好、註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且在2018年5月31日前在本市註冊登記(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並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的,不受上述註冊資金和註冊登記時間限制);

4、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須在2019年5月24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門、所在區政府或市級以上開發園區主管機構的人力資源工作部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受理)。經認定存在虛假申報等情況的用人單位,2019年提出的落戶申請無效。經核實,用人單位與上年度所錄用且已辦理直接落戶的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全部未依法履行勞動(聘用)合同的,該單位2019年提出的落戶申請無效。

二、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條件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辦理本市戶籍:

1、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全日制且不屬於定向和委託培養,完成學業並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或人事聘用關係,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並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並由該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該條件限制);

4、與符合前文規定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中介機構的派遣人員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