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積分入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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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管理成為近現代社會最主要的公共資訊管理系統,其限制甚至鎮壓職能將完全褪去,而協調、服務職能不斷增強。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蘇州積分入戶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蘇州積分入戶流程

1、申請積分管理,提出積分落戶申請

符合積分落戶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申請戶口遷入的,應當於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視窗提出書面申請。

2、資訊稽核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視窗受理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申請後,應當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錄入積分管理資訊系統。縣級市(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部門在系統內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復審。對流動人口申報的積分專案,通過系統轉遞至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稽核評分。

3、查詢評分

申請人提交申請30個工作日後,可以前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視窗或者登入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站、微信公眾號查詢個人積分申請核查評分的實時情況。

4、落達標積分值確定

縣級市、吳江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部門根據各地公共資源的實際情況,於每年8月10日前向市公安機關報送本地區落戶達標積分值申請報告。

5、公佈落戶達標積分值

市公安機關會同市發展和改革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區分市轄區和縣級市等不同區域,每年確定流動人口落戶達標積分值,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於8月31日前向社會公佈。

6、落戶准入名單公佈

市公安機關於每年9月上旬根據落戶達標積分值,確定落戶准入名單,並在本市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7個工作日。

7、發放積分落戶准入卡

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公安機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落戶准入卡。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市公安機關提出,市公安機關應當於公示期滿後3個工作日核心實並予以答覆。

8、辦理落戶手續

獲得積分落戶准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持積分落戶准入卡、婚姻狀況材料、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材料以及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所有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宣告等,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遷移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