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方案提交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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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方案提交人大

“營改增”之後,壓力倍增的地稅迎來新的轉機。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首次對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做出總體部署。

“這對於改革是個好事,地方財政壓力減小,地稅才有更多的改革空間。”日前,一位財稅系統人士透露。在這樣的背景下,地稅的另一大主力——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或將加速。

本報記者獲得的最新訊息是,個稅改革方案已經提交至國務院,《個人所得稅法》修訂草案也即將上交全國人大審議。

據記者瞭解,個稅改革的重點方向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即按綜合所得減除標準,而不是繼續按工薪所得的費用標準,“抵扣”成為此番個稅改革的最大亮點。目前,企業年金和個人商業健康保險已經允許納入個稅扣減內容,以家庭為單位徵收、房貸利息抵扣稅等內容,將隨著資訊系統、徵管條件的逐步完善而分步到位。

增加個稅抵扣

個人所得稅改革或在今年下半年加速推進。

事實上,早在2003年10月,十六屆三中全會就明確提出了個人所得稅的改革目標,即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目前,我國採用的是以個人為納稅單位的分項所得稅制,按照不同徵稅專案計算納稅,直接從工資里扣繳,便於管理和控制稅源。但是,以個人為納稅單位的分項所得稅制只能體現個人某一專案的所得,不能體現個人所有收入專案的整體負擔能力,也不能照顧到不同家庭的差異因素。

“在分類所得稅制之下,沒有考慮扣除專案中家庭撫養、贍養、大額教育和醫療支出、首套房屋貸款利息等生計扣除的因素,夫妻二人必須分別納稅,沒有將家庭作為納稅主體對待,考慮到家庭和人口存續發展、未來鼓勵生育和尊重家庭價值的客觀趨勢,應儘量廣泛實行綜合徵收,相應降低稅率,實現整體性減稅。”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副研究員滕祥志說。

本次個稅改革,納入綜合徵收範圍的收入種類越多,那麼,個稅在調節收入分配上就越有力度。業內人士認為,應將勞務報酬所得、股息紅利、房租、財產轉讓所得、承包經營、承包承租經營所得都儘可能納入綜合徵收範圍,糾正個人所得稅淪為“工薪稅”的現狀。

“總的方向是把11個分項綜合起來再分類扣除,而不是簡單按統一標準做工薪項下的扣除。”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

樓繼偉認為,個人所得稅綜合計稅很複雜,需要研究的內容很多,包括個人職業發展、再教育費用的扣除。滿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貸款利息的扣除;撫養孩子費用的扣除,要研究扣除什麼階段的`教育費用,是義務教育階段、高中階段,還是大學階段,要給予扣除。同時放開兩孩後大城市和小城市標準不一,真正的費用是多少並不一樣,稅法必須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還有如何扣除贍養老人費用等。

據瞭解,目前凡是實行家庭制徵個稅的國家,往往都實行的是綜合所得稅制或綜合分類相結合的所得稅制。以家庭為單位徵稅必須具備四個條件,首先是儘可能完備的稅制設計,不能影響納稅人的結婚選擇,為了防止“婚姻減負”或“婚姻懲罰”現象的出現,在設計生活費扣除時,要充分考慮家庭成員的情況。其次是重視納稅人自行申報的方法,家庭申報不適用於公司直接扣除,需要自行到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納稅人的自覺性和誠信觀念都非常重要。相應的,要具備較高的稅收徵管水平,稅務機關能清楚掌握納稅人的收入情況,能及時發現瞞報、漏報收入的現象,並能對違章者進行處罰,以維護稅法的尊嚴和依法納稅的良好氛圍,同時要有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專業人員,對不能準確申報的納稅人實施代理或服務。

但在我國,不僅是抵扣,在具體稅制設計上,需要完善的還有很多。

“比如同樣為勞動所得的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稅收負擔存在明顯差異,稅負不平。如果個人取得3500元工資薪金,由於目前的費用扣除標準就是3500元,因此該人可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如果個人取得的是3500元勞務報酬,卻需要繳納540元個人所得稅,這也體現出一種不公平。”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稅收研究所副所長劉穎表示。

據瞭解,個稅改革將分步到位。先做一些比較簡單的部分,再隨著資訊系統、徵管條件和大家習慣的建立,逐漸完善改革。

優惠有限

儘管抵扣專案十分豐富,然而最受關注的,莫過於住宅按揭貸款利息的扣除,簡而言之,就是將購房人的住房按揭貸款利息支出可以作為起稅前項進行抵扣。個稅抵扣房貸政策的效果不直接體現在房貸上,而是還貸人的收入。這條政策對於購買高檔住宅且工資水平較高的人群減負效果更加明顯。

“房貸利息抵扣個稅已經確認,並且可以確定該方案會在全國推廣。”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表示。

上述財稅系統人士算了一筆賬:如果是在免徵額以內的家庭,原本就不用繳納個稅,那麼個稅的任何抵扣將與其無關,包括房貸、養老方面的抵扣。對於超過免徵額不足1500元的人來說,是按照個稅稅率3%計算,即使全部抵扣,每1元房貸僅能抵扣0.03元,即每1000元房貸抵扣30元;對於超過免徵額1500元但不足4500元的人來說,按照10%的稅率計算,每1元的房貸可抵扣0.1元,即每1000元房貸可抵扣100元。隨著收入的增加,可抵扣的個稅越多。

不過,據賈康透露,截止到2015年兩會,繳納個稅的人只有2800萬人,佔整個人口總數的不到2%。因此,個稅抵扣的優惠並不普及。

賈康認為,不能獨立地看待個稅改革,本輪個稅改革要站在整個稅制改革的巨集觀層面去思考,稅制改革應以保護納稅人權利為中心,納稅人總體稅負不應增加。

“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應當將個稅改革與增值稅、消費稅等間接稅改革結合在一起考慮,就是說,如果個稅改革增加了納稅人的負擔,就應當通過降低增值稅、消費稅等間接稅稅負,讓納稅人得到更多實惠,實現直接稅與間接稅一體化的改革。”賈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