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產假國家規定2017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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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產假是許多人都在關心的話題,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二胎產假國家規定,以便了解!

二胎產假國家規定2017江蘇

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該條例今起開始施行。《條例》中明確,自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128天,男方護理假15天,而婚假統一為13天。此外,還明確了四種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婚假、產假和護理假。

一、生二胎,產假比生第一胎少放30天

根據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要求: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那麼,符合政策“單獨”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嗎?計生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雙獨”還是 “單獨”生二孩的,都不會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產假,不再延長30天。同樣,男方也沒有護理假了。

二、生二胎,仍然可享生育津貼

不管你是生第幾個,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準生證”的,費用都可以報銷,報銷標準都一樣。根據現行生育保險政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女職工,在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只要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不間斷正常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就可以報銷生孩子的費用。雖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貼,但因為生育津貼是與產假時間掛鉤的,這就意味著,生二孩的女職工會少30天的`津貼。

60天晚育假是獎勵,二胎沒法享受。因此總的來說二胎時有產假的,只是比首胎的產假天數要少。

三、二胎產假期間的待遇

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當月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如果本人工資標準高於社會保險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仍應由用人單λ補足。

二胎產假相關規定

生孩子不止能休128天,女方最多可休149天假

按照《條例》關於婚假的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也就是說正常婚假為13天。

《條例》關於產假的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也就是說,江蘇女方正常產假可休128天,男方正常護理假15天。

不過,《條例》又特別增加了對於婚假和產假規定的兩句補充條款: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與其他優惠待遇。”

也就是說,無論是婚假還是產假或護理假,休假期間如果與國家法定休假日發生重合,可以繼續休假,把失去的國家法定休假日補回來。